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国内公务接待费报销管理细则一、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1、公务接待由委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国内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2、国内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外出活动确需对方接待的,由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做好登记备案,并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行程、人员等。3、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由相关负责人审签,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人员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用酒情况等内容。4、加强公务接待费审核报销。公务接待实行一次一结账,在批准的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