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场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城市、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下统称城市)和旅游景区用于停放车辆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是指除道路停车泊位外,供社会公众停放车辆的场所;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人员、本居住区业主停放车辆的场所;道路停车泊位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上依法施划的停放车辆的场所。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停车场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依法管理、方便群众、安全畅通的原则。第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停车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促进停车场建设和发展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停车场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根据需要组织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