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张桥中心村老村庄整治工程(二期)招 标 文 件项 目 编 号 : YDCG-G2018097招标人: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 0 一八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 评标办法 .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控制 .30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2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第八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意见 .461第一章 招标公告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张桥中心村老村庄整治工程(二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DCG-G2018097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阜阳市颍东区冉庙
2、乡张桥中心村老村庄整治工程(二期)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1.1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张桥中心村老村庄整治工程(二期)1.2 项目编号:YDCG-G20180971.3 招标人: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人民政府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张桥中心村2.2 建设规模及范围: 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张桥中心村老村庄人行道铺装,新修停车场道路,绿化提升;新建儿童乐园,沙滩,廊架,亲水平台,游船码头,垂钓平台,露天广场等;新建售卖亭,餐厅,趣味茶吧等木结构房屋;新建行人桥,更衣室等;具体详
3、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内容。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2.4标段划分:两个标段,分别是:一标段: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张桥中心村老村庄道路白改黑、新建停车场道路,人行道铺装,新建景观桥,新建亲水平台,垂钓平台,树池,膜结构亭子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内容。二标段:绿化提升,新建儿童乐园,沙滩,廊架,亭子,新建售卖亭,餐厅,趣味茶吧等木结构房屋;新建更衣室,成品垃圾桶放置,室外照明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内容。 (具体价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 投标单位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段,若投标人中取俩个标段,于投标人自行选取一个标段,另一标段,顺延为第二名。2.6 质量要求:合
4、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2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http:/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颍东区人民政府网 http:/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网站下载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发售费用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
5、 小时内到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阜阳市颍河东路 573 号颍东区财政局院内北三楼)交纳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阜阳市颍河东路 573 号颍东区财政局院内北三楼)。6.2 招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7、联系方式招标人: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人民政府地 址: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 联系人:徐乡长电 话:13865897164招标代理机构:杭州
6、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 51 号龙腾静馨山庄 2 号楼 1003 室联 系 人: 普工 电 话: 0558-2188588 13625582016 3电子邮箱: 2018 年 7 月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人民政府地 址: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 联系人:徐乡长电 话:13865897164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 51 号龙腾静馨山庄 2 号楼 1003 室联 系 人: 普工 电 话: 0558-21885
7、88 13625582016 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张桥中心村老村庄整治工程(二期)1.1.5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8、师。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不接受5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预定的分工认定。1.5 费用承担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收取。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中标价为基准,按皖价服【2007】86 号文件规定收取。收取方式: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1.6 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7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8 分 包不允
9、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9 偏 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等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 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6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答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颍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 10 天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颍东区人民政府网 http:/ 10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
10、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开标现场提供:20000 元银行汇票(银行转账、现金缴存等其他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将视为无效,其投标将被否决。)二标段开标现场提供:20000 元银行汇票(银行转账、现金缴存等其他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将视为无效,其投标将被否决。)银行汇票信息:银行户名: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 户 行:阜阳市工行颍东支行账 号:1311 0365 2902 6402 356(用途请注明 XXX 项目 X 标段保证金)注: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后退还。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6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第八章
1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7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73.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3.9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或集中编制装订均可。4.1 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 ,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阜阳市颍河东路
12、573 号颍东区财政局院内北三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1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各投标人检查本单位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好。唱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5.2.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未通过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证件均为原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3、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名 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在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上发布87.3.1 履约担保担保形式:现金保函 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履约保证金如采用国有商业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规定工期。若有效期不足应顺延。此银行保函由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交于建设单位保管,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银行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控制价一标段:1134734.88 元二标段:1022607.53 元8.1投标报价上限取招标控制价的 90%作为投标报价上限,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报价上限的认定为废标。8.2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8.3 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8.4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8.5 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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