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6菏泽农商银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引导菏泽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各营业网点主动、规范、持续、系统地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水平,依据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法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纲要(2012-2015)菏泽农商银行文明服务公约等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以下简称宣传教育),是指针对社会公众开展的解读金融政策、普及金融知识、宣介服务收费政策、揭示金融产品风险、引导依法理性维权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 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对社会公众进行金融知识普及、金融意识和金融素质培养,防范和化解潜在矛盾,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促进银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公益性、实效性、服务性和持续性的原则。 (1)公益性原则,是指要站在公共服务行业责任担当的角度,认识到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是金融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职责,主动地、无偿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教育服务; (2)实效性原则,是指金融知识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