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信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与奖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课堂教学效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高质量高水平大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行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与奖处是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改革创新、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教师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手段,是培养、选拔、奖励和表彰优秀教师的重要方式,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学改革等方面情况。 第
2、二章 评定机构第四条 成立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评审组(以下简称评审组),学校常务副校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督导委主任为副组长,教务处、人事处、督导委、二级学院(部、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为成员,2评审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评审组主要职责:组织全校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对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的指导、材料审查、现场考评、综合评定等评审工作。第五条 二级学院(部、中心)成立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初审小组(以下简称初审小组)。院长(主任)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为成员。初审小组主要职责:组织本学院
3、(部、中心)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初审工作,负责本学院(部、中心)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的申请受理、材料审查、评定推荐等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论上报评审组。第三章 评定方式第六条 评定对象为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第七条 采取常态化评定与随机性评定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采用现场与网上测评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满意率、日常监控课堂到课率和学校评审组现场考评等方式综合评定。第八条 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并对所授课程被评定为“A 等课”和“C 等课” 、 “D 等课”的教师予以奖处。第九条 二级学院(部、中心)初审工作从每学期第五周开始,学校评审工作从每学期第八周开始。第四章
4、 评定程序第十条 “A 等课” 评定程序:(一)个人申请。授课教师于每学期第五周向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初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该课程前一学期和本学期相3关教学文件(如:授课计划或教学日历、备课教案或讲稿、教学大纲等),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学期第五周星期五。(二)部门推荐。初审小组在每学期第六周,按照“A 等课”评定标准组织初审。凡初审合格的参评对象,初审小组于每学期第八周统一报送评审组办公室。教务处、督导委、初审小组也可推荐符合“A 等课”评定标准的参评对象,于第八周报送评审组办公室。(三)材料审查。评审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A 等课”参评教师提交的材料(如:“A 等课”评定申请表、授课计划
5、或教学日历、备课教案或讲稿、教学大纲、教师资格等)和部门推荐意见进行书面审查。书面审查通过后,由评审组组织现场考评。(四)现场考评。评审组参照湖南信息学院课堂教学效果综合评分表指标条目,采取随机到现场听课、查看、调查、谈话等方式,对参评课程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测评学生对课堂教学效果的满意率,通过监控随机随时抽查五次参评课程的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等情况。(五)综合评定。评审组办公室将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综合评分、学生到课率及课堂纪律监控信息、学生满意率现场测评和网上测评结果等情况汇总。凡符合“A 等课”标准条件的,报校务委员会审批确认为“A 等课” 。(六)公示发文。评审组将评定结果
6、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以书面形式向评审组提出,评审组核实相关情况后报校务委员会复议;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则正式评定为“A 等课” ,评审组将评定结果发文通报。第十一条 “C 等课”与“D 等课”评定程序:4(一)部门评定。初审小组、教务处和校督导委分别提出“C 等课” 、 “D 等课”建议名单,并在开学第八周前将名单和初评意见报送评审组办公室。(二)现场考评。评审组将参照湖南信息学院课堂教学效果综合评分表指标条目,采取随机到现场听课、查看、调查、谈话等方式对“C 等课” 、 “D 等课”提名课程进行综合评价,并测评学生对该课程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满意率,通过监控随机随时抽查五次学生到课率
7、、课堂纪律等情况。(三)综合评定。评审组办公室将评审组综合评分、学生到课率及课堂纪律等监控信息、学生满意率现场测评和网上测评结果等情况汇总。凡符合“C 等课”或“D 等课”标准条件的,报校务委员会审批确认为“C 等课”或“D 等课” 。第十二条 未被评定为“A 等课” 、 “C 等课” 、 “D 等课”的课程视为“B 等课” ,评审组对“B 等课”课堂教学效果进行随机抽检,凡综合考评结果符合“A 等课”或“C 等课” 、 “D 等课”评定标准的,将随机组织第二次抽检,两次抽检结果若有出入则视实际情况组织复查,若无出入则该课程调整至相应等级,并按规定予以奖处。第五章 评定标准第十三条 “A 等课
8、”评定须达到以下五项指标:(一)授课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无违纪违规行为;(二)评审组综合评分(平均分)在 90 分(含 90 分)以上;(三)现场与网上学生满意率测评均高于 90%(含 90%)以上;(四)随机 抽 查 五 次 学 生 到 课 率 监 控 信 息 均 高 于 95%(含 95%)以 上 ;(五)随机抽查五次课堂纪律监控信息违纪率(如迟到、早退、5睡觉、玩手机、不带课本等违纪情况)均低于 3%(含 3%)。第十四条 凡达到下列四项指标,评定为“B 等课”:(一)评审组综合评分(平均分)在 80-89 分之间;(二)现场与网上学生满意率测评均达到 80%(含 80%)以上;(三
9、)随机 抽 查 五 次 学 生 到 课 率 监 控 信 息 均 达 到 95%(含 95%)以 上 ;(四)随机抽查五次课堂纪律监控信息违纪率均低于 8%(含 8%)。第十五条 凡达到下列四项指标,评定为“C 等课”:(一)评审组综合评分(平均分)在 6079 分之间;(二)现场或网上学生满意率测评低于 80%;(三)随机抽查五次学生到课率监控信息低于 90%;(四)随机抽查五次课堂纪律监控信息违纪率高于 10%。第十六条 凡达到下列四项指标,评定为“D 等课”:(一)评审组综合评分(平均分)低于 60 分;(二)现场或网上学生满意率测评低于 70%;(三)随机抽查五次学生到课率监控信息低于
10、85%;(四)随机抽查五次课堂纪律监控信息违纪率高于 12%。第十七条 当评审组综合评分或学生满意率与其他指标发生冲突时,评审组须组织复评复查,并将两次测评结果汇总报校务委员会研究确认等级。第六章 奖处办法第十八条 对“A 等课”的奖励办法:评定为“A 等课”的课程,授课教师在本学期内无教学事故或无课堂教学效果差反映的,该课程本学期按实际授课课时享受课酬6奖励,奖励标准为:12 元/课时,每学期末一次性结算。第十九条 对“C 等课”的处理办法:(一)由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对该课程的授课教师进行帮扶,教研室主任和指定教师负责帮助和指导该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帮扶期为两周;(二)两周后 所
11、 在 二 级 学 院 (部 、 中 心 )初 审 小 组 自 行 组 织 测 评 , 如仍 为 “C 等 课 ”, 则 由 二 级 学 院 (部 、 中 心 ) 院 长 (主 任 )负 责 帮 扶 两 周 ;(三)评定结果公布一个月后评审组对课堂教学效果随机组织两次综合测评,如两次测评成绩均达到“B 等课”或以上标准,则报校务委员会进行确认,否则列入淘汰对象,报校务委员会研究后采取劝其转岗或辞退等方式处理。第二十条 对“D 等课”教师处理办法:由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通知“D 等课”授课教师立即停课,报校务委员会研究确认后及时采取转岗或辞退等方式处理。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被评定为“A
12、等课”的授课教师,在本学期内如发生教学事故或学生反映课堂教学效果差等情况,取消其“A 等课”资格和待遇。第二十二条 二级学院(部、中心)对符合“D 等课”标准的授课教师核查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的,将追究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负责人的责任。第二十三条 奖励“A 等课”评定数量排名在前的有关部门和负责人。7第二十四条 严处在等级评定工作中营私舞弊等违反公正、公平、公开有关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 1:湖南信息学院课堂教学效果综合评分表附件 2:湖南信息学院实验(训)课教学效果综合评分表附件 3:湖南信息学院
13、课堂教学效果学生满意率测评表 附件 4:教师课堂教学效果“A 等课”评定申请表附件 5:教师课堂教学效果“C 等课”初评意见表附件 6:教师课堂教学效果“D 等课”初评意见表湖南信息学院 2015 年 12 月 15 日 8附件 1湖南信息学院课堂教学效果综合评分表授课教师 所在单位 职称课程名称 授课课题 授课地点应到学生 实到学生 到课率 授课班级评价标准 评价等级指标 内涵 要求分值评价方法 A B C D 评分 小计内容体现创新教育理念,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关注本学科前沿发展,符合培养目标要求。2 听课教学目标5 分表述明确目标,教学内容安排合理,知识和能力表述富有针对性,情感和态度表
14、述富有引导性。3 听课备课备课充分,内容丰富,不局限于课本,教案讲稿更新、规范,课堂各个环节设计合理。5查教案听课教态服饰大方,举止得体,仪表端正,精神饱满,品德、言行、举止为人师表,以身作则。3 听课纪律按教学日历进度实施教学,按计划授课,不缺课,不随意调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3查计划听课查日志教风教态15 分研究认真研究,虚心请教,不断改进教学,勇于教学创新;精密组织,精心设计,组织好课堂提问与讨论,提供器具和物品让学生感知;课堂安排紧凑有序,时间分配合理。2调查听课9责任精力集中于课堂教学,上课提前到,做好课前安排;教学过程严谨,善于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学习状态和反应;勤奋敬业,责任心强
15、。2调查听课正确性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概念讲述清楚、准确;引证、举例得当;教学内容科学、准确、完整,分量适当;教学重点与难点处理得当;教学内容布局合理,衔接自然。7 听课逻辑性教学内容具有系统性、理论性;概念之间、知识点之间,差异清晰,联系明确;讲述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论证周密、深刻。5 听课应用型讲授能密切联系实际应用;注重讲解知识、技能、方法在解决现实问题中的意义和局限;同时启发学生理出解决其中某些热点问题的思路,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从事实际工作、研究工作的初步实践能力。5 听课创新型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 对 所 用 教 材 的 内 容 或 知
16、 识 结 构做 了 必 要 的 裁 剪 、 处 理 , 及 时 更 新创 新 创 业 典 型 材 料 , 有 新 意 , 有 创意 ; 讲 述 具 有 辨 证 色 彩 , 教 学 内 容能 够 反 映 或 联 系 学 科 发 展 的 新 理 念 、新 概 念 、 新 成 果 、 新 技 术 , 有 着 个人 的 某 些 见 解 , 有 助 于 培 养 学 生 创新 精 神 和 创 新 思 维 能 力 。5 听课知识传授25 分教书育人重视教书育人工作。教学内容有机渗透科学精神、辩证思想、现实性和教育性;根据教学内容或课堂情境,灵活、自然地引导学生积极向上,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17、3 听课10因材施教根据课型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选择相应教学方法、教学技术和教具;并注意因材施教,能根据学生学习状态,适时、有效地调整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同时善于灵巧、有效地利用各种适宜的教学媒体,把现代化教学技术跟传统教学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4 听课启发思维教学内容的精心安排,兼顾到相近相关课程知识的迁移;课堂提问的设计,具有知识性、教育性、承上启下的作用和适当难度,能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4 听课教学方法12 分激发兴趣教学组织生动活泼,具有吸引力,能激起学生学习兴趣和主动参与、积极探究的学习精神;随时关注学生学习情绪,能吸引和巩固学生注意力;注意讲练结合,精讲
18、多练,双边活动灵活、有效,课堂气氛活跃;注意学法指导,培养学生治学、研究能力。4听课调查语言教学语言精练、准确、清晰、流畅、形象生动;深入浅出,有吸引力;讲课声音宏亮,语速适中,语调有变化,富于激情,有感染力;使用普通话,标准、流利。5 听课演示教具与多媒体演示操作熟练、规范;板书、图示设计合理;板书字迹工整、规范,内容具有概括性和提示性;肢体语言配合协调。4 听课教师基本功12 分状态讲课有热情,待人亲切,自然大方,乐观向上;教学专注,教风严谨,思路清晰,分析透彻,脱稿讲授,自我发挥。3 听课教学效果25 分吸收率对课 程 内 容 熟 悉 , 运 用 自 如 , 讲授 流 畅 ; 教 学 环 节 过 渡 、 教 学 形式 转 换 灵 活 、 自 然 ; 教 学 时 间 得到 充 分 利 用 ; 教 学 任 务 圆 满 完 成 ,学 生 对 教 师 所 授 知 识 的 吸 收 率 普遍 较 高 。7听课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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