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云浮市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行动方案为切实落实房地产企业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办关于开展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的通知(建安办函2018 1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 2302 号),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检查范围全市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检查内容1、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情况;2、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情况;3、保障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和合同约定工期的情况。三、时间安排(一)自查阶段。
2、即日起至 10 月 7 日,各县(市、区)建设局、房管局,云浮新区公建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督促房地产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照检查内容建立自查台账,自查情况要存档备查。(二)检查阶段。10 月 8 日至 10 月 14 日,各县(市、区)建设局、房管局,云浮新区公建局要对房地产企业及开发项2目进行执法检查,并将今年以来发生安全事故的房地产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我局将于 10 月中旬派出 3 个检查组,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云浮新区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三)总结阶段。10 月 15 日至 10 月 18 日,各县(市、区)建设局、房管局,云浮新区公建
3、局要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负责牵头完成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总。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谢月浩局长为组长,吴宝钦、邓文明、陈玮等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房管科、市场科、质安科、执法科、市安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促有关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建设局、房管局,云浮新区公建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由建设局牵头,房管局配合,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建立问题和隐患排查清单,落实闭环处理。(二)严格监管执法。各县(市、区)建设局、房管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对执法检查
4、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责令房地产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停工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三)统筹工作安排。各县(市、区)建设局、房管局,云浮3新区公建局要将本次专项检查与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建设局、房管局,云浮新区公建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房地产企业好的做法加以推广,对落实安全责任不重视、不到位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对处罚结果及时公开,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请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收集辖区开展专项检查情况,于
5、 2018 年 10 月 18 日前将总结及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3)报我局质安科,以便汇总报省住建厅。质安科联系人:梁永贤,电话:8831572,邮箱:市场科联系人:伍颖莉,电话:8838773房管科联系人:赵仕明,电话:8825532附:1、市住建局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2、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表3、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 1:4市住建局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分成3个督查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对各县(市、区)、云浮新区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督查组安排1天时间,具体行程和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督查结束后,各
6、督查组在2天内将督查情况及小结报送质安科。一、督查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二、督查分组督查组每组 5 人,分组如下:第一组:负责云城区、罗定市组 长:邓文明副局长组 员:卢建平、梁永贤、陈诗琪联络员:梁永贤,电话:13417973885第二组:负责云安区、郁南县组 长:吴宝钦副局长组 员:李结友、赵仕明、马勇联络员:赵仕明,电话:13927181877第三组:负责新兴县、云浮新区组 长:陈玮总工程师5组 员:吴木辉、黎淑燕、伍颖莉联络员:伍颖莉,电话:13642287883三、督查工作程序(一)听取汇报。听取受检县(区)主管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行动的汇
7、报。(二)审查资料。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特别是相关的发文部署、检查台账、执法处理、行政处罚等文书。(三)抽查项目。随机抽查1-2个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督查内容进行检查。 (四)反馈情况。督查组向受检县(区)主管部门和受检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反馈督查情况,传达有关领导指示精神,提出工作要求。四、督查有关要求(一)各县(市、区)建设局、房管局,云浮新区公建局要高度重视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行动和督查工作,及时部署开展有关检查,于10月8日前将在建工程项目清单和督查工作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反馈质安科。(二)受检县(区)主管部门向督查组提交工作情况汇报材料、相关工作方案、文书及检查汇总材
8、料等。(三)受检县(区)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抽查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配合督查组现场检查和询问。6五、督查结果处理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反馈情况,我局将予以通报并汇总上报省住建厅。附件 2: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表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检查情况描述71 施工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情况 符合 不符合2 开工前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符合 不符合3未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符合 不符合4 不存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符合 不符合5 未将已签订的施工合同范围内
9、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另行发包 符合 不符合6 不存在以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的分包单位 符合 不符合7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单独编制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 符合 不符合8 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符合 不符合9 建设单位未压缩合同约定工期 符合 不符合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日期:检查人员签字:附件 3: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8项目 内容 数量本地区房地产企业(家)房地产企业及开发项目情况 本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个)本地区开展检查次数(次)检查房地产企业(个)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个)检查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起)其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起)存在违法发包行为(起)未保障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起)检查情况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起)处罚企业数(家)罚款(万元)责令项目停工整改(处)执法情况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家)媒体宣传(起)宣传情况曝光案例(起)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