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济宁梁山马营 50MW 风力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梁山兴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 5 月 26 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
2、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济宁梁山马营 50MW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单位 梁山兴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董泽健 联系人 张文朋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梁山街道办事处范庄村(春得雨建筑公司院内)联系电话 13488521394 传真 邮政编 码 272000建设地
3、点 济宁市梁山县大路口乡,小路口镇,黑虎庙镇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D4415 风力发电占地面积(平方米) 永久占地 18294m2临时占地 195390m2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43818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75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71%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项目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及评价任务由来当前,我国能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数据显示,自 2000 年以来,中国整体的能源对外依存度在持续上升,在 2005 年2015 年这 10 年间,能源的对外依存度从6.0%上升到了 16.3%,且自 2012 年起,
4、就始终维持在 15%以上的水平。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应用成本快速下降,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许多国家推进能源转型的核心内容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2010 年 4 月 1 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中也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进行立法保护。山东省是我国经济大省之一,其能源消费总量已居全国第一位,而现在山东省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阶段,能源需求急剧增长,同时由于能源地质储量不2足,对外依
5、存度越来越高。山东省电网电源结构单一,基本以火力发电为主,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16 年 1 月 1 日执行)、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对新建、扩建火电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的力度逐步加大,新建和改建火电厂成本将大大增加,必将制约山东省常规能源火力发电的建设和发展。为此,改善传统的能源结构,加快发展核电,鼓励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实现能源多元化,缓解对有限矿物能源的依赖与约束,是山东省能源发展战略和调整电力结构的重要措施之一。风力发电为绿色能源,积极开发利用山东的风力资源,大力发展风力发电
6、,可替代一部分矿物能源,能降低山东省的煤炭消耗、缓解环境污染和交通运输压力,对改善电源结构等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随着风力资源的大力开发和利用,风电将成为山东电网的有益补充,对改善山东省的电源结构和走能源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国家气象局有关专家的划分意见,我国风能区划采用三级区划指标体系,其中第一级区划主要考虑有效风能密度的大小和全年有效累积小时数,根据第一级区划要求,年平均有效风能密度大于 200W/m2、3 20m/s 风速的年累积小时数大于5000h 的划为风能丰富区,用“”表示;150200W/m 2、320m/s 风速的年累积小时数在 30005000h 的划为风能较丰富区,
7、用“”表示;50150W/m 2、320m/s 风速的年累积小时数在 20003000h 的划为风能可利用区,用“”表示;50W/m 2 以下、 320m/s 风速的年累积小时数在 2000h 以下的划为风能贫乏区,用“ ” 表示。根据该指标体系,我国风能实际可利用的 50%以上是、类风区。低风速风电是指风速在 68m/s 之间,年利用小时数在 2000 小时以下的风电开发项目。得益于风机技术水平的提高和风机成本的下降,大叶片机组的研发成功,使得、类风能区的风电开发成为可能,风机成本的降低也使得低风速风电场具备盈利能力,从而有力推动了平原地区低速风电场的开发。同时,由于低风速区靠近电力消耗负荷
8、中心,道路运输、建设条件都相对优越,而且接近消纳中心,传输成本较低,风机上网也能得到充分保证,基本不存在弃风问题,这就保证了稳定的投资收益率,获得比高风速区风电场项目更高的综合效益。3近年来,随着大项目建设的快速推进,主导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张,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济宁市用电需求不断增加。因此,梁山兴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 43818 万元在济宁市梁山县大路口乡,小路口镇,黑虎庙镇建设济宁梁山马营 50MW 风力发电项目,拟安装 25 台 20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 50MW,规划容量为 50MW,一期建成。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9、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环保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 1号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91 其他能源发电”的“其他风力发电”,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梁山兴元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 1),我单位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了建设项目及周围地区的有关资料,通过分析研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10、4 月 24 日修订通过,2015 年 1 月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2016 年 9 月1 日施行);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017682 号令,2017 年 10 月01 日起施行);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办环评函201830 号,2018年 4 月 28 日);5、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74 号);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 7 月 25 日通过,2016 年 11 月 1 日施行);47、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 2016 年度实施方案;8、参照济宁市大气污
11、染防治条例(2016 年 8 月 31 日)。三、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家发改委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没有涉及限制及淘汰类。因此,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市梁山县大路口乡,小路口镇,黑虎庙镇,该项目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选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周边环境图见附图 3。3、项目用地符合性分析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12、2012 年本),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经核查,本项目为建设预留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的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本建设项目用地符合梁山县发展规
13、划要求。综上,项目选址合理。4、与鲁环发201277 号文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风力发电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环境风险源较小,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55、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梁山运河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位于济宁市梁山县大路口乡,小路口镇,黑虎庙镇,距离该生态红线较远,不在“梁山运河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JN
14、-B4-01 区块)”范围内。(详见附图 4)梁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位于济宁市梁山县大路口乡,小路口镇,黑虎庙镇,距离该生态红线较远,不在“梁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2 区块)” 范围内。(详见附图 5)根据上述,本项目不在梁山县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的规划。(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次评价参考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 规划 对本项目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进行分析。根据该规划,拟建项目废气、废水排放基本不会对周边产生影响,符合济宁市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表 1-1 拟建项目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序号 文件名称
15、 用水定额 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县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5%项目位于梁山县大路口乡,小路口镇,黑虎庙镇,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79%重点流域水质优良率:60%员工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同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由环卫定期清运,不外排1济宁市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0%左右 项目不会对耕地质量产生影响符合(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属于清洁能源生产行业,国家及地方均未制定行业资源利用上线指标,因此本次评价不对项目资源利用上线情况进行分析。(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考虑现
16、状山东省及济宁市尚未制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本次评价参考同省内德州市及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对拟建项目环境准入符合性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项目,符合审批要求。6表 1-2 本项目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序号 文件名称 禁批项目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1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日政办发201541 号三、涉饮用水水源地的项目:(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改建项目
17、。不属于禁批项目2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德政字201734 号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五、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二十、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项目。本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属于清洁能源生产行业,项目建设不占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济宁市生态红线不属于禁批项目6、本项目与南水北调项目的关系本项目位于南水北调东线项目沿线重
18、点保护区,排放水需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重点保护区标准的同时需满足地方政府要求。该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连同化粪池污泥一起清运堆肥。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7、规划符合性(1)与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744 号)“第三章主要任务”的“三、多元发展,推动能源供给革命”中“推进非化石能源可持续发展风电”指出:坚持统筹规划、集散并举、陆海齐进、有效利用。调整优化风电开发布局,逐步由“三北”地区为主转
19、向中东部地区为主,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建设风电基地,积极开发海上风电。加大中东部地区和南方地区资源勘探开发,优先发展分散式风电,实现低压侧并网就近消纳。稳步推进“三北”地区风电基地建设,统筹本地市场消纳和跨区输送能力,控制开发节奏,将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加快7完善风电产业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市场竞争力。2020 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 2.1 亿千瓦以上,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本项目利用当地较为丰富的风能资源进行发电,拟安装 25 台 2000kW 机组,合计规模为 50MW,符合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相关规定。(2)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可再生能源发展
20、“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619 号)“四、主要任务”的“(二)全面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提出:严格开发建设与市场消纳相统筹,着力推进风电的就地开发和高效利用,积极支持中东部分散风能资源的开发。具体任务包括:有序建设“三北”大型风电基地”:在充分挖掘本地风电消纳能力的基础上,借助“三北”地区已开工建设和明确规划的特高压跨省区输电通道,按照“多能互补、协调运行”的原则,统筹风、光、水、火等各类电源,在落实消纳市场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输送可再生能源,扩大风能资源的配置范围,促进风电消纳。在解决现有弃风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电力供需变化趋势,逐步扩大“三北”地区风电开发规模,推动“三北”地区风电规模
21、化开发和高效利用。到 2020 年,“三北”地区风电装机规模确保 1.35 亿千瓦以上,其中本地消纳新增规模约 3500 万千瓦。本项目拟安装 25 台 2000kW 机组,合计规模为 50MW,主要供电给地方负荷,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相关规定。(3)与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重点任务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调整开发布局按照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并举、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优化风电布局,统筹开发与市场消纳,有序开发风光电。加快中东部及南方等消纳能力较强地区的风电开发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调整“三
22、北”风电消纳困难及弃风严重地区的风电建设节奏,提高风电就近消纳能力,解决弃风限电问题。本项目利用当地较为丰富的风能资源进行发电,拟安装 25 台 2000kW 机组,合计规模为 50MW,符合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相关规定。(4)与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国能新能2016314 号)第四部分“三、发展目标和建设布局”的“(二)建设布局2、有序推进“三北”地区风电就地消纳利用”8中指出:“到 2020 年,“三北”地区在基本解决弃风问题的基础上,通过促进就地消纳和利用现有通道外送,新增风电并网装机容量 3500 万千瓦左右,累计并网容量
23、达到 1.35 亿千瓦左右。其中山东省 2020 年风电累计并网容量 1200 万千瓦。本项目拟安装 25 台 2000kW 机组,合计规模为 50MW,主要供电给地方负荷,符合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相关规定。(5)与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鲁发改能源20161287 号)“第三章 瞄准主攻方向,努力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第三节 优化能源开发布局风电”指出:按照“统筹规划、陆海并举”的原则,加强风电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发展、旅游资源开发的衔接协调,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到 2020 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1400 万千瓦;到 2030 年,装机容量达
24、到 2300 万千瓦。本项目利用当地较为丰富的风能资源进行发电,拟安装 25 台 2000kW 机组,合计规模为 50MW,符合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规定。(6)与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 年)的符合性分析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 年)(鲁发改能源2017418 号) “四、发展任务”中提出:坚持统筹规划、陆海并举,统筹风能资源分布、电力输送和市场消纳,加强风电布局与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旅游资源开发的衔接协调,积极打造陆上、海上“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东部风电大省。加强陆地风能资源管理,围绕山东半岛东部、北部沿海陆域风电带以及鲁中、鲁西南内陆山区风电带.以德州、菏泽等平原地区低风速风电发展为补充,积极建设陆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利用当地较为丰富的风能资源进行发电,拟安装 25 台2000kW 机组,合计规模为 50MW,符合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 年)相关规定。(7)与山东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鲁发改能源2017509 号)“第四章 发展重点”的“(二)大力发展清洁电力风电”指出:陆上重点推进烟台、青岛、潍坊、东营、滨州等市沿海陆域,淄博、泰安、济宁、临沂、枣庄等市山区,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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