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风石堰镇机关规章制度汇编考 勤 制 度1、考勤对象:全体行政在编在岗干部、职工、财政全体在职在岗人员。2、严格上下班时间。冬春季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17:30 为工作时间;夏秋季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为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如果没有下乡任务,必须在办公室办公。3、实行双休日制(各片轮流周五、周六、周日值班除外),如遇突击任务和阶段性重要工作,取消双休日,并且原则上不准请假。4、请假:班子成员请假由书记批准。片内工作人员请假 2 天内由片长批准;请假 2 天以上必须由书记批假。请假必须写好请假条。5、周五、周六、周日值班安
2、排:由党政办排班,四个责任区依次轮流值班(重大节假日值班另行安排),发生重大事件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包村干部住乡镇每周不得少于四晚,每周在农户家住宿不少于 2 晚。实行轮流休假和全天候值班制度,晚上、双休日、节假日六轮值班,值班人数在 6 人以上,由 2 名班子成员带班。6、值班考核:由纪委书记会同党政办负责。考核细则各片每晚应确保全体值班人员全部到位,如遇特殊情况,每晚应至少安排 6人以上值班,否则经考核组督查时少一人,扣片里经费 200 元/次,以此类推。会 议 制 度21、党政联席会:一周例会,定于周五,因工作需要临时召集。2、机关内各种会议,与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如与上级会议
3、有冲突,应及时报告书记或主持会议的领导。所有会议,迟到早退每人次罚款 20 元,缺席每人次罚款 50 元。3、村干部会议实行签到制,严肃会议纪律,做到有事必须会前请假,凡是无正当理由全年累计三次不到会的,镇党委、政府有权停止其村干职务。每次发放参会村干部交通补助 20 元,没有参会的(含请假的)一律不予以发放,迟到、早退罚 10 元,缺席罚 20元,会后发放,从村干工资中列支。4、严肃会议纪律。所有会议,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会。党政办负责加强会议监督和考核,财政所负责抓资金发放的落实。财 务 管 理 制 度按照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和祁东县乡镇财务审批报账
4、制度3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镇政府和镇计生财务管理。行政、计生开支必须按本制度执行。二、成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由书记任指导员,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所所长、会计、出纳为成员。三、一切开支由镇长“一只笔” 审批。四、严明纪律,严控支出。1、严禁财务管理人员经手现金。财务审批、审核人员不得提现开支。所有开支必须要有二人以上经手方可报账。2、严禁会计、出纳坐收坐支。所有收入必须入财政基本账户。出纳必须凭审批单付款,不得为任何没有审批的开支预支现金。3、严控财政借款。经本人申请,书记、镇长审批后,方可借款。4、公务开支实行先
5、请示后开支、谁开支谁垫付谁报账的原则。所有开支必须先请示后开支,未经请示同意的开支一律不予报账;所有开支必须由开支人在 10 日内到镇财政所填报,逾期由开支人自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外签单。(1)招待费支出,全年不得超过 8 万元。原则上各种招待用餐在政府食堂招待,所有招待用餐实行申报审批制度,没有审批单的招待开支一律不予报账。需招待用餐的,由分管领导报告镇长,党政办填写“招待用餐 审批单”, 经镇长签 批后方可用餐。食堂持签批的申请单每月和财政所结一次帐,超标准招待由食堂自负。特殊情况需在外面就餐,事先必须经书记、镇长同意,就餐人垫资后报账,否则,不予报账。招待用餐标准:25 元/人/
6、餐(含米酒)。(2)办公用品采购,分管领导报镇长签批后,由党政办、财政4所共同购置,党政办按镇长签批后的数量发放到各办公室。各办公室自行购置的办公用品一律不予报账。5、计划生育经费由财政所负责管理,独立核算。全年从社会抚养费中上缴 20 万元至镇政府财政,用于镇计生工作开支。计生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实行“责、权、利” 全 额挂钩,按完成进度比例,每个季度核发一次。6、严禁以任何理由公款外出旅游参观。五、固定资产管理。1、原已登记的各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电器设备,按登记卡各自负责管理,不得损坏、遗失。2、按程序、按规定并办理了控购手续,新添置的资产(包括不需办理控购手续的固定资产)使用前,必须办理固
7、定资产使用登记手续,并妥善管理使用。3、固定资产一旦损坏、遗失,按价赔偿。六、本财务管理制度,自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执行。(登记表样式如下)办公用品登记表(2015 年度使用)单位名称用品名称 数量 备注相关人员签名食 堂 管 理 制 度5为加强食堂管理,确保机关干部工作用餐,规范招待用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如下食堂管理制度:一、食堂的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会同财政所共同监督,招待用餐实行镇长一支笔签批制度。二、政府食堂采用承包制,承包人自负盈亏,在每年的 12 月20 日前进行招标报名,投标方要自备税前价菜谱,提供主厨健康证明。三、承包期一年(即从元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一年
8、一签。承包人中途不得转包和更换主厨。承包期间,食堂水电费由镇政府负责,承包人要妥善保管食堂现有炊具、餐具和设施,自行解决承包以后所需的任何餐具、设施。镇政府不补贴任何费用。四、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用餐:食堂每天必须要保证工作餐,不得以节假日、物价上涨和客餐忙等任何理由拒绝准备工作餐,伙食标准为早餐 3 元餐;中餐、晚餐各 5 元餐,中餐、晚餐财政各补贴 2 元(计生办工作人员的补贴由计生办负责),个人自负 3 元。财政所统一印制餐票(不印早餐票),工作人员到财政所购买。党政领导每月限购餐票 40 张,其他工作人员每月限购餐票 30 张。食堂凭餐票按 5 元/张的 标准每月和财政结一次帐。五、招待用
9、餐管理:1、招待用餐标准: 25(以内)元/人/ 餐(含米酒)。2、招待用餐统一归党政办安排。由分管领导填写招待用餐审批单(党政办印制),报招待人数,陪同人员不得超过 2 人,按 25元/人标准由党政办签单,交食堂安排,经镇长签批招待标准、陪同人数后方可用餐,超标准招待由食堂负责,食堂凭单一月一结。六、食堂必须保证按时响铃开饭(包括节假日),开饭时间为早餐 7:3,中餐 12:0:30,晚餐 17:3019:00。如遇6突击任务、突发事件和在阶段性重要工作期间,食堂必须开火保证工作人员用餐。七、食堂承包人必须保证食堂环境卫生和饮食安全,每天对餐具进行消毒,筷子一月一换。确保食品质量,杜绝食品安
10、全事故。八、承包期内,承包人必须接受党政办和财政所的监督,如承包人不履行职责和接受监督,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可随时解除承包合同。食堂招待用餐审批单第一联 存根日期 事因招待人数 陪同人数招待标准 金额分管领导 镇长审批食堂招待用餐审批单第二联 交食堂日期 事因招待人数 陪同人数招待标准 金额分管领导 镇长审批卫 生 制 度为保证政府机关干净整洁,维护机关秩序,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7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一、 聘用清扫员(兼门卫)一名,月工资 1000 元,不再享受其他补助。实行一年度一签,与政府签订聘用合同。主要负责机关院内卫生(含大小会议室和公共厕所)、护理花草树木
11、、兼管门卫工作。二、对干部和住户的要求1、干部住房和办公室及门前走廊由各自负责打扫。2、各住户不得在公共卫生区乱倒生活垃圾。3、机关内不准放养和圈养禽畜。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党政办的领导和管理,党政办不定期对卫生工作进行督查,聘用人员不服从管理或不履行职责,政府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政府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确保行车和车辆安全,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党政领导工作用车,由分管领导报告镇长签批,党政办统8一安排调车,原则上统一调用政府指定的车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租车的必须由党政办安排,不得自行租车,租车费一月一结。二、政府公务车:(一)原则:先
12、急后缓、先远后近、主要领导用车优先的原则。(二)车辆的停放:司机因公出车到县外,应事先报告党政办。车辆原则上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内,司机出车离开镇政府,晚上必须停放在停车场或车库。司机擅自出车和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发生安全和被盗事故责任由司机自负。 (三)小车的清洗、用油和修理:1、车辆清洗按 150 元/月包干由司机负责到洗车店清洗干净。2、小车用油司机不直接垫付资金,实行加油卡支付制度,由党政办负责每月一充。定额包干每月小车用油 3000 元。车辆外出(出县)加油由出车领导签批,方可报账。3、车辆修理必须到指定的修理店进行修理。车辆修理事先应造具预算单,经党政办审核报镇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由党
13、政办主任、财政所长和司机三人在修理记账单上签字方为有效。(四)事故处理: 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事故处理:300 元以下且属本单位车辆责任的,由政府负责修理;超过 300 元,必须按照事故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调车单第一联 存根日期 事由 数量 金额 备注9分管领导审核 镇长审批第二联 交司机日期 事由 数量 金额 备注分管领导审核 镇长审批风石堰镇公务租车价格明细表地域 单边 往返10祁东 30 元 50 元白地市、永和、莲花、雄飞、杨柳、陡岭、四塘、仙神井、庙湾、曾家、吕家、杉铺、道头、易家、毛坪、紫冲、龙湾、城楼20 元40 元大坪、和平、新铺、邓公、画眉、合心、先锋、推车、松山、观音、沙井、黎照、大高、毕花、中华山、曹家25 元 50 元将军、云华、晏家、花屋、青冲、山西、元木、田家、官福40 元 70 元将军、云华、田家最远处 70 元 100 元租车:半天:80 元 全天:1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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