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8-GS025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上税务局第一阶段初步整合开发项目项目编号: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8-GS025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8 年 7 月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8-GS0251目 录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2第一章 磋商邀请 .2第二章 磋商须知 .3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17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20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29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49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49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8-GS0252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第一章 磋商邀请
2、竞争性磋商邀请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采购人)的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上税务局第一阶段初步整合开发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8-GS025)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8 年 7 月 20 日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8-GS0253第二章 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编列内容填写或选择。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上税务局第一阶段初步整合开发项目采购预算 35 万元1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2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
3、局青海省税务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 11 号电话:0971-8221413联系人:常老师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 8 号 7 号楼电话:0971-6511500联系人:王女士4 供应商 产生方法公告供应商库抽取专家和采购人推荐5 供应商 资格条件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4、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6领取响应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条件中所要求资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7 获取响应文件 现场购买(每包 400 元)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8-GS0254的方式8获取响应文件时间2018 年 7 月 23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 分至
5、 17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9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组织:_10 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11 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为:_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产品12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否是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产品: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分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1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产品: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
6、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分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8-GS025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 %,微型企业扣除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
7、比例为:_%。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1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15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16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案例证明材料、人员投入情况)17 提交样品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_18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采用现场答疑。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
8、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19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 8 号 7 号楼 1 单元 3 楼 1032室20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 8 号 7 号楼 1 单元 3 楼 1032室21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8-GS0256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电汇(不接受现金),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指定专用账户,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
9、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大写:柒仟元整(小写: 7000 元)收款单位:青海联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银行账号:63001373637050216012缴费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工作日(2018 年 8月 14 日 17:30 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22 磋商响应有效期 60 日(日历日)23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最初报价表 1 份,最终协商报价表 1 份电子文件 1 份(不可修改,PDF 格式,可多选)24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10、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上税务局第一阶段初步整合开发项目项目编号: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8-GS0252018 年 8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前不得拆封25 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_序号 名称 具
11、体内容和要求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8-GS025726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服务项目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 12个月的免费运维期届满之日止。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指定地点。27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2018 年纳税服务专项经费28 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_%,提交方式为_收款人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29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人。收费标准:以中标
12、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执行。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若最终服务费低于 5000 元,则按 5000元收取。30 其他规定服务商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磋商内容如有变动,以磋商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8-GS0258磋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定义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
13、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1.4 “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 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
14、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7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1.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采购项目预算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3.1.2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3.1.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
16、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4.参与磋商的费用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青海联祥磋商(服务)2018-GS0259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
17、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项目现场勘察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8、。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 、环保清单内的产品 ,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9、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第一章 磋商邀请第二章 磋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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