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批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 -采购编号:CDWA-CG18LXCG005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批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四川(成都)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大学共同编制2018 年 7 月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批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目 录第一章 磋商邀请 .3第二章 磋商须知 .5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9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 证明材料 .20第五章 采购项目 技术 及其他商务要求 .22第六章 采购项 目实 质性要求 .26第七章 磋商内 容、磋商 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7第八章 响应文件 格式 .28第九章 评
2、审方法 .46第十章 采购合 同主要条款 .55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批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批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四川大学(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批维修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DWA-CG18LXCG005。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批维修改造项目。3.采购人:四川大学。4.采购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
3、金,已落实。本项目预算总金额:2515841.61 元。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四批次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墙面粉刷,包括对墙面顶棚及阳台壁橱的铲漆及乳胶漆重刷,地面铺设地砖及地脚线铺设,更换门窗,入户门窗改为刷卡式防盗门,厕所及阳台门窗改为铝合金套装门窗,更换,维修水电设施,对房屋进行水电线路改造,同时更换吸顶灯,开关插座,水龙头,厕所阀门等,包含青年教师公寓,桃林公寓一栋单间,桃林公寓二栋单间,桃林公寓二栋套二,竹林公寓单间,南园三舍单间,本项目共一个标包(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2 供应商单位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8.本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9.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批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4 -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
6、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 2018 年 7 月 23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 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顺城大街 139 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 7 楼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部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
7、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上述证明资料第 1 项收取原件,第 2 项验原件,收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 年 8 月 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成都
8、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顺城大街 139 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 7 楼)本项目磋商室。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大学 通讯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联 系 人:康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85413610、85413617采购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 139 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 7 楼邮 编:610015联 系 人:任女士联系电话:028-86180516-8632传 真:028-86628870电子邮件: 2018 年 7 月 16 日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批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9、 说明和要求1. 采购人采购人:四川大学联系人:康老师、徐老师电 话:85413610、85413617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2.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顺城大街 139 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 7 楼邮 编:610015联系人:任女士联系电话:028-86180516-8632传 真:028-866288703.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515841.61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88107.67 元,规费85265.53 元,暂列金额为 200169.38 元)。 注: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每轮报价均不能超过最
10、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4. 项目名称 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批维修改造项目5. 采购编号 CDWA-CG18LXCG0056. 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7. 工期、实施地点工期:滚动式维修改造,接到开工通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8.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9.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0.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不统一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考察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批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1.低
11、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
12、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
13、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
14、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13. 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批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4. 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提供人民币 5 万元磋商保证金,并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 12 时00 分前(以到
15、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转入如下银行账户:开户行:浦发银行成都顺城支行账 号:73050154800000701开户名称: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 229 号附 1 号邮政编码:610015财务转款及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28-86180518-8069*转账请注明项目名称,备注用途为“磋商保证金”。1、响应人转账后须致电收款方确认是否到账,若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到账,其响应作无效处理。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不换取收据,项目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办理退还(响应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还需单独递交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用于办理退还磋
16、商保证金)。15.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完成以后,经验收达到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且无质量问题,将结算审计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后,该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供货商基本账户,质保期满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如未达到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将进行整改,直到满足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后,再进行验收。16. 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任女士联系电话:028-86180516-863217.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敬女士 联系电话:028-86180516-8088 18. 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
17、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敬女士、任女士联系电话:028-86180516-8088/8632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139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7楼19. 磋商有效期 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20.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关于采购需求方面得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方面得询问由采购代理公司负责答复和处理。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批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21. 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 系
18、人:敬女士联系电话:028-86180516-8088联系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139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7楼邮政编码:610015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22.构成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采购单位如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另行书面通知,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4. 采购代理服务费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进行收取,由采购人支付。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
19、批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9 -二、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采购。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四川大学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 不 属 于 禁 止 参 加 本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的 供 应 商 ;3.3 按 照 规 定 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 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
20、障措施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21、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磋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
22、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四川大学教师周转房第四批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
23、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
24、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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