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8 ,大小:250.13KB ,
资源ID:1238334      下载积分:25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123833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硕士学位论文:反垄断法中超高定价行为的国际比较.doc)为本站会员(文初)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硕士学位论文:反垄断法中超高定价行为的国际比较.doc

1、1硕士学位论文(20 届)反垄断法中超高定价行为的国际比较姓 名学 科 、 专 业 国 际 法 学 ( 全 日 制 法 律 硕 士 )研 究 方 向 国 际 经 济 法指 导 教 师论文提交日期2反垄断法中超高定价行为的国际比较(硕士论文摘要)本文以反垄断法对企业超高定价行为之规制为主题,结合欧共体、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及判例制度,对企业超高定价行为进行法律上的分析。运用国际比较的方法,分别对欧共体和美国作为管制超高定价行为的两种典型模式进行深入的分析,通过分析判例和比较立法,详细探讨了其对超高定价行为的规制理由、方法及效果,检讨了相关制度的得失,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我国当前管制超

2、高定价行为的必要性,探讨我国在管制超高定价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并试图对提出解决思路。本文大致内容如下:第一章将从经济学和法学的角度对超高定价行为进行分析,比较目前世界上其他国家对超高定价行为的立法规制情况,并对是否应当管制超高定价行为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在我国目前应当将超高定价行为纳入反垄断法管制的观点。第二章将对欧共体和美国作为管制超高定价行为的两种典型模式进行介绍,从对上述国家的法院和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认定超高定价行为的实践和判例出发,分析比较其对超高定价的管制态度和欧盟在实践中认定超高定价行为的理由和方法,总结并分析两种模式产生的原因、背景及适用的土壤。第三章将以中国为视角,从我国的

3、实际情况出发,介绍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背景,探讨了我国反垄断法的保护重心和立法宗旨。本章还对我国反垄断法和其他法律关于规制超高定价行为的规范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反垄断法与价格法以及行业管制法之间的关系与协调。第四章将主要围绕如何管制超高定价行为展开,分析在认定超高定价行为中的市场支配地位、滥用支配地位的表现以及超高价格的认定等问题,并提出我国目前的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内部以及与行业管制机关在管制中可能存在的冲突与协调的思路。关键词 :反垄断 超高定价 法律价值 国际比较1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on Excessive Pricing in Anti-monopoly Law

4、(Abstract)This essay takes aim at the regulation of excessive pricing by analyzing this behavior from legal perspective and by comparing the regulation models in EC and America. It explains the regulation over excessive pricing in EC and America respectively, compares their legislation and judicial

5、practice in this regard, and probes into the reasons, methods and effects of their regulation. After analyzing the success and failure of these two regulation models, it turns to the actual condition in China. Then, it does a deep dive into the necessity and difficulties on regulation the excessive

6、pricing behavior and tries to put forward the authors opinion on what China should do to regulate the excessive pricing behavior.The essay is composed of four chapters. Chapter one will analyze the behavior of excessive pricing from economic and legal perspective, introduce the legislation on the ex

7、cessive pricing in other countries and inquiry into the necessity on regulating the excessive pricing. Then it will put forward the opinion that China should bring the excessive pricing into the regulation of Anti-monopoly Law. Chapter two will explain in detail about two typical regulation models o

8、n excessive pricing, i.e. EC and America. Begin with the comparison of judicial practice and legislations over excessive pricing in these countries, it will spend many words on the backgrounds and reasons of their different attitudes towards this behavior.Chapter three will analyze from the angle of

9、 Chinas actual situation, introduce the legislate background of the Anti-monopoly Law; and explore the emphasis of Chinese Anti-monopoly Law and its legislation purpose. Afterwards, it will sort out laws and regulations related to the regulation of the excessive pricing in China, and discuss the rel

10、ation and coordination among the Anti-monopoly Law, the Price Law and industrial regulatory laws. The forth chapter is concerned with the issue of how do we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excessive pricing. It will deal with the functional problems of measuring the 2competitive price and identifying exces

11、siveness, and the problems of coordinating the relationship within the anti-monopoly enforcement institutions and the relationships among the industrial regulatory organs. Key Words: Anti-monopoly, Excessive Pricing, Legal Value,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1目 录引 言 .1第一章 超高定价问题概述 .2第一节 超高定价行为分析与立法 .2一、超

12、高定价行为分析 .2二、超高定价的国际反垄断法规制 .4第二节 管制超高定价的必要性分析 .6一、管制超高定价行为的争议焦点 .6二、我国反垄断法应当规制超高定价行为 .8第二章 超高定价问题的国际比较 .10第一节 欧盟反垄断法超高定价规制 .12一、欧盟法律关于超高定价的规定 .12二、欧洲法院认定超高定价的几条原则 .13三、欧共体委员会年来的实践 .20第二节 美国反垄断法超高定价管制 .22一、美国反垄断法规的发展早期 .22二、美国反垄断法的现代模式 .26第三节 欧盟与美国模式之分析比较 .28一、反托拉斯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28二、对待竞争的态度 .29三、比较欧盟和美国反垄断

13、法规制模式的启示 .30第三章 我国有关超高定价的规范 .31第一节 我国反垄断法的保护重心 .31一、立法背景 .32二、理论争鸣 .33三、现行法律规定 .332四、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体系 .35第二节 我国对超高定价行为的立法 .36一、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情形 .36二、反垄断法与价格法的关系 .38三、反垄断法与行业监管法的关系 .38第三节 我国的超高定价现状分析 .39一、我国反垄断法所管制的超高定价 .39二、自然垄断行业的垄断问题 .43第四章 超高定价的管制与认定 .45第一节 如何认定超高定价 .45一、市场优势地位的认定 .45二、滥用支配地位的认定 .46三、超高价格的

14、认定 .47第二节 我国管制超高定价的难题 .49一、反垄断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 .50二、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 .50结束语 .53参考文献 .54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59后 记 .601反垄断法中超高定价行为的国际比较引 言“超高定价” ,顾名思义,指的是某种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超过其正常的、通常的、合理的或正当界限的价值的定价机制。在国外的文献中,超高定价的英文表述为Excessive pricing。随之而来的问题,什么是“正常的、通常的或合理的价格”?超过合理价格多少才算是“超高”?企业,尤其是那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在进行市场经济活动时是否有自主权将

15、价格定得“超高”?反垄断法是否应该对超高定价问题进行管制,还是将这一问题交给价格管制机构?对于超高定价问题的研究,在国内的文献中所见甚少,但这不能表明这个问题没有研究的价值。国外有不少国家很早就对超高定价的问题作出了立法规制,并且产生了不少案例。事实上,在大西洋彼岸,关于超高定价的讨论可谓甚为激烈。2007年的9月份,南非的竞争法庭对钢铁巨头米塔尔钢铁公司的超高定价案作出了判决, 1这对于反垄断法刚刚施行不久,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并且同样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来说,应该是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并且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认为,研究超高定价问题的意义不仅于此,因为一国对于超高定价的管制态度是最能够反映该国竞争

16、政策的重要问题之一。权力机构对竞争所采取的态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旨在消除认为“不正当”的做法,与之有关的反垄断规定追求的目的是促进正当的市场竞争,可以称之为“正当竞争”的观点。另一种则更多地基于“经济”理论,由此而来的反垄断法规首先是为了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可以称之为“经济竞争”的观点。这两种观点主导下的竞争制度是有所不同的,分别以欧盟竞争法和美国竞争法为典型代表。欧盟作为旨在实现一体化的特殊国际组织的性质和任务所影响,其法规也同样表现为更加注重社会的凝聚力。而“正当竞争”的观点正符合了这样的目的,该观点认为,由于经济活动包含着某种竞争,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而斗争。权力机构在这一1 Anthon

17、y Norton and Paul Russell, Excessive pricing - the decision of the Competition Tribunal in the Mittal Steel Case, at http:/ Nov. 13,2007 2过程中所处的角色应当是引导竞争。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过度竞争对一个社会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这个观念实际上赋予社会凝聚力以基本地位,而凝聚力正是欧盟作为一个共同体所应拥有的。相反,在“经济竞争”的观点下,消费者被认为是根据理性行事的,因此法规不再特别寻求对消费者的保护。政府干预的用处也比较小,因为市场上所进行的交易会自然导

18、致人们所期望的结果。 2欧盟和美国对超高定价行为管制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它们的竞争政策。信奉“正当竞争”的欧盟竞争法对超高定价采取的是禁止的态度。而在美国,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的超高定价行为却并不构成滥用市场力量的行为。我国反垄断法第一条明确了其立法目的:“预防和防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平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其中的“保护公平竞争”一项位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之前,如果从字面上理解,可以认为我国反垄断法是将“公平竞争”放在了“经济效率”之前的。该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视为这种理解的依据:“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

19、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但是由于我国的反垄断法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出台,在实践中也尚未出现由于超高定价行为而提起的反垄断诉讼,因此,在超高定价问题上仍有许多空白尚需界定。因此,本文主要运用国际比较的方法,通过对欧盟及其成员国在超高定价问题上的立法与实践以及美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和实践的介绍,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同时,以我国的实际情况为视角,分析我国管制超高定价的现状与难题,并试图给出本文的见解。2 比保罗.纽尔著:竞争与法律权力机构、企业和消费者所处的地位 ,法律出版社,2004 年 3 月第1 版,第 2-5 页。3第一章 超高

20、定价问题概述第一节 超高定价行为分析与立法一、超高定价行为分析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超高价格是指具有垄断地位的经营者面临自身产品的需求曲线下降的情况下,为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有意识地减少产量,在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时所收取的市场价格。由于这一价格高于边际成本与市场需求曲线相交时的竞争价格,同时也高于垄断者收取垄断价格时的产品的边际成本,因而被称之为垄断高价,即超高价格。 3企业实行超高定价是基于其对经济效益的追求的天然冲动,因此反垄断当局在决定对这种行为采取何种态度时考虑对企业效益的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在分析时,应当区分不同的活动经营背景:是在竞争情形下的,还是在垄断情形下的,下文将分别进行讨论。(

21、一)竞争的情形假设一个商家 A 位于一个公共广场,他被出售同样商品的商铺所包围。这个商家所进行的交易只占这个市场上总交易量的一小部分。在这种情形下,应不应该涨价呢?如果 A 采取这个行动,客户就会去找别的商铺。于是他的销售量就会减少。他也许会亏损,或者,最好的情况也只能是不盈不亏。销售量的减少会抵消销售单位商铺所多得的利润,甚至还会引起总利润的降低。由此可见,在竞争情形下,价格的上涨不可能实现利润最大化,但是商家可以调整他要销售的商品数量,只要销售每个单位产品带来的收益超过其成本,他就应当继续销售。这样,当增加一个单位产品的成本(边际成本)等于销售这个产品所得的收入(边际收益)时,利润就达到最

22、大。这个时候,每销售一个单位产品都是盈利的。只要在第一笔负值(边际收益小于边际成本)出现之前停止销售,就不会遭受任何损失。 4(二)垄断的情形假设一个商家 B 是一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企业,情形则大不相同。垄断企业是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因此他可以确定自己在市场上所实行的价格,3 罗静:论反垄断法中的消费者福利保护以知识经济为背景 ,载消费经济 ,2008 年 2 月。4 比保罗.纽尔著:竞争与法律权力机构、企业和消费者所处的地位 ,法律出版社,2004 年 3 月第 1 版,第 123-124 页。4而他所制定的销售价格就是市场价格。同样,在数量上,垄断企业决定投入销售的数量,就是市场上的

23、供应量。假设企业降低价格,在每个单位产品上所实现的利润就会低于没有降价时所能取得的利润。要确定最佳销售状态的话必须考虑到这种利润损失。按照这个假设,人们发现,当销售数量增加时,收入的减少要快于价格的降低。这就是利润损失与生产销售成本之间综合作用的结果。为了避免收入的跌落,企业就会把价格制定在较高的水平上。把这与竞争情形相比较,我们就会发现,这个价格高于竞争市场上的企业所可能实行的价格。 5简单地说,由于在垄断企业的优势地位,它可以在定价时不考虑消费者的选择,可以减少产量,却索要高额利润。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来看,超高定价是指优势地位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将产品或服务价格定在超过竞争水平之上的行为。 6详

24、细地讲,超高定价行为主要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或经济优势的市场主体,在相对交易人缺少谈判能力和谈判资格的前提下,通过制定超高的价格来谋取巨额利润的行为。 7对消费者而言,垄断企业的超高定价行为是一种十分名目张胆的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因为它将本应属于消费者的利益转移给了垄断企业,并且会造成社会总福利无谓的损失。 8因此,超高定价行为很难会得到权力机关的认可。二、超高定价的国际反垄断法规制目前,世界上有不少国家的立法中都有关于超高定价的条款,如欧共体条约第八十二条第一款指出,如果一个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地实行不公平的购买或销售价格或者其他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这种行为就构成滥用行为

25、。作为欧盟成员国,英国,德国,荷兰,丹麦等国家也进行了相应的立法对超高定价进行管制。波兰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具有垄断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从事索取过高的5 同上注。6 文学国:滥用与规制反垄断法对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规制 ,法律出版社 2003 年 8 月第 1版,第 156 页。7 詹花秀:反垄断法与行业行政垄断的突破 ,载湖南行政学院学报(双月刊) ,2009 年第 1 期。8 对此,有观点认为超高价格并不会带来市场总剩余消费者和生产者剩余之和的损失,也就是说不会引起经济蛋糕的规模缩小,因为只要消费者由于垄断价格额外支付生产者 1 美元,消费者状况就会变化 1美元,而生产者状况会以等量变好。因此这种从物品的消费者向垄断生产着的转移不会影响市场总剩余。但这种观点并没有考虑到消费者由于超高价格而转向购买替代产品的过程中产生的无谓损失,以及通常会伴随垄断高价而进行的限制产量等行为给社会总福利带来的损失。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