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组件销售合同篇一:晶澳太阳能组件销售合同 1209 太阳能光伏组件销售合同需方:供方: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第一条合同标的 合同编号: XX-12-9 签订时间: XX-12-9 签订地点: 第事条 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供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组件觃格、要求、质量标 准进行供货,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晶澳产品觃格书。第三条 质量保证:供方保证所加工成的太阳能电池组 件自交付之日起 10年内无工艺 , 材料等品质问题,并且保证 10 年内最低输出功率不低于标称 功率的 90%,25 年内不低于标称功率的 80%,满足晶澳太阳 能光伏组件质保书的要求。如组件在以上质保期内发生问 题(除使用或保管不当等非供方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 外),供方应依据供方出具的质保书中的条款予以替换有问 题的组件。第四条 产品验收:1) 的外观或数量存在瑕疵,需方应在交货后 7 个工作 日内书面通知供方。2) 通知供方,并附瑕疵报告,供方应在收到瑕疵报告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答复需方。 3) 的时候用新的可替代货 物更替瑕疵货物。未经供方认可,供方不接受需方单方面退 货,由此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