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代建主体选择机制的研究摘 要近几年来“代建制 ”在我国的政府投 资项目建 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更加专业化、规范化,操作更加透明化,有效减少了政府投资项目中经常发生的超标准、超工期、超投资的“ 三超”问题,提高了投资效益。实践证明在“代建制 ”的实 施中,代建 单位的选择是首要问题,也是代建管理模式先进性能否发挥的关键问题。在政府工程建设领域内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优秀的建设管理队伍,更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专业化水平及工程建设效率。同时 由于代建单位是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实体,可以以契约方式将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有效控制投资的刚性约束机制。城市轨道
2、交通工程作为复杂的大型系统工程,要使项目的建设更经济、更合理、更科学,必须首先建立一个先进的建设管理机制。而代建制是项目建设管理的新模式,是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的新事物,符合建设项目管理市场化的要求。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正由“ 建设、 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模式向“投建管用” 职能分离的模式转化。改变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对直接投资的项目管理方式实行“财政投资,政府管理” 的单一模式,通过 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管理模式,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专业化建设管理,并最终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而推行代建制的重要环节就是选择合格的代建主体。选
3、择具备代建资质的代建人是代建制在我国良性发展的关键。同时也为今后的城市轨道交通建立先进的建设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本论文将结合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管理特点,研究代建主体选择机制的内容,重点研究培育代建人市场,建立代建主体法律法规。论证企业作为代建主体,建立招标选择制度。最后经过合理的阐述归纳,使这三方面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建立起适合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代建主体选择机制。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 代建主体 选择机制Research on selecting construction-agent unitsMechanism of Chinese Urban Mass TransitABSTRAC
4、TIn recent years, “Construction Agent System“ have played a tremendous role in Chinese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s. So that the process of project management more professional, standardized operation more transparent and effective reduction of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s in the frequent occurr
5、ence of the above-standard, ultra-Time, ultra-investment in the “three beyond“, increased investment returns. Practice has proved that the “Construction Agent System“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hoosing construction-agent units is the primary issue, but also advanced management mode and construction
6、can play a key issue.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area of the introduction of market competition mechanism, through the tender to select the bes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team, but also help improve the professional level of construction and construction efficiency. At the same time as co
7、nstruction-agent units assume financial responsibility is an independent entity, it can relate to ways of responsibility are in place form of an effective control mechanism for investment in the rigid constraints.Urban Rail Transit project as complex large-scale systems engineering, for the construc
8、tion of the project more economic, more reasonable and scientific, we must first establish an advanced building management mechanism. Construction Agent System project an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the new model is the main construction project investment diversification of new things, the construc
9、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n line with market requirements. With the deepening of Chinese investment system reform,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s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odel by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using“ is one of a number of models to “build effective“ transforming the mode of separ
10、ate functions. For a long time to change our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of direct investment in the project management approach of “financi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of a single model, through the implementation of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s, “Construction Agent System“ mode of management, and gov
11、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s professional building management. Ultimately, to control investment and improve returns on investment and management purposes. Construction Agent System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important link is to choose qualified and the main building. With the choice of building
12、construction and qualification of the people in China Construction Agent System is the key to healthy development. But also for the future of urban rail transport establish an advanced management mechanism of the building into the foundation.This paper will combine the urban rail transit project con
13、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features, built on behalf of the contents of the main selection mechanism, and focus on cultivating people built the market, and establish and build the main laws and regulations. Demonstrate enterprises for the main build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tender selection system
14、. After the final statement summed up a reasonable, so that these three elements are interlinked and mutually reinforcing. Establish suitable for Chinese urban rail transportation in constructing building of the main selection mechanism.Key Words: Urban Mass Transit Construction-agent units Selectio
15、n mechanism目 录第一章 绪论 .1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1 研究背景 .11.1.2 研究意义 .11.1.3 研究前提 .11.2 研究问题的界定 .21.2.1 委托代理理论 .21.2.2 经济学中的委托 代理理论 .21.2.3 代建制中的委托 代理关系 .21.2.4 目前政府投资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实施代建制存在的问题 .31.3 研究的内容 .3第二章 基于城市轨道交通建立代建主体选择机制的内容分析 .62.1 城市轨道交通的概况 .62.1.1 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特点 .62.1.2 城市轨道交通的准公共产品属性 .72.1.3 城市轨道交通提供中的政府
16、作用分析 .82.2 机制及选择机制的定义 .102.3 代建主体选择在体制与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分析 .112.3.1 政府投资人与代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引入市场选择机制 .112.3.2 代建主体的市场准入制度欠缺 .122.3.3 代建主体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122.4 本章总结 .13第三章 培育城轨项目代建人市场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53.1 培育城轨项目代建人市场 .153.1.1 确立代建主体的法律地位 .153.1.2 增强代建主体的自身竞争力 .163.1.3 建立代建主体市场准入制度 .183.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03.2.1 明确政府投资人的功能和权利 .223.
17、2.2 明确代建主体的职责 .223.3 本章总结 .23第四章 公开招标制度选择城轨项目代建主体 .244.1 目前代建主体的选择方法 .244.2 选择适合城市轨道交通的代建主体 企业代建 .254.2.1 城轨项目代建主体的分析 .254.2.2 城轨项目代建主体的比较 .284.2.3 城轨项目代建主体的评价 .304.3 建立企业作为城轨项目代建主体的公开招标制度 .314.3.1 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招标方式介绍 .314.3.2 建立企业代建的公开招标制度 .32第五章 结论 .40参考文献 .42致谢 .44天津理工大学 2008 届本科毕业论文1第一章 绪论1.1 研
18、究背景及意义1.1.1 研究背景近几年来“代建制”在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更加专业化、规范化,操作更加透明化,有效减少了政府投资项目中经常发生的超标准、超工期、超投资的“三超”问题,提高了投资效益。实践证明在“代建制”的实施中,代建单位的选择是首要问题,也是代建管理模式先进性能否发挥的关键问题。在政府工程建设领域内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优秀的建设管理队伍,更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专业化水平及工程建设效率。同时由于代建单位是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实体,可以以契约方式将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有效控制投资的刚性约束机制。按照代建人性质的不同,代建项目可以划分为
19、行政代理模式下的事业单位型代建、政府机关型代建和市场代理模式下的企业型代建三种。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及的代建方式主要是指最后一种模式,即利用社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实施代建。行政代理模式下的两种代建方式,不符合政府投资项目的改革方向,只能作为一种过渡型的模式。从试点的效果看,还是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代建人更符合代建制的特性,实际效果也更好 23。因此,基于政府投资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政府公开招标选定代建人的企业型代建是代建制发展的必然趋势。1.1.2 研究意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作为复杂的大型系统工程,要使项目的建设更经济、更合理、更科学,必须首先建立一个先进的建设管理机制。而代建制是项
20、目建设管理的新模式,是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的新事物,符合建设项目管理市场化的要求。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正由“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模式向“投建管用”职能分离的模式转化。改变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对直接投资的项目管理方式实行“财政投资,政府管理”的单一模式,通过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管理模式,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专业化建设管理,并最终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而推行代建制的重要环节就是选择合格的代建主体。选择具备代建资质的代建主体是代建制在我国良性发展的关键。同时也为今后的城市轨道交通建立先进的建设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1.1.3 研
21、究前提政府投资项目是一个在我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的概念。在国外,一般叫做“政府工程”(Government Project),如美国;也有的国家和地区叫“公共工程”(Public Project)。如天津理工大学 2008 届本科毕业论文2日本和我国的香港等。在中国,深圳市政府首次在政府文件中提出政府投资项目这概念,即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本级预算内资金、土地开发基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29。按照经济学产品和服务的分类原则和标准,参照世界银行对基础设施可经营性程度的划分,将政府投资项目分为两类:非经营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城市轨道交通是可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因此,本
22、论文所研究的是可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主体的选择,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不再研究之内。1.2 研究问题的界定1.2.1 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是现代经济学研究中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它主要研究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市场参与者的经济关系委托代理关系以及激励约束机制问题。所谓委托代理关系,詹森和麦克林(Jensenand Meeking,1976)认为:它是“一个人或一些人(委托人)委托一个人或一些人(代理人)根据委托人利益从事某些活动,并相应的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的契约关系”。委托代理关系的实质是企业所有者放弃了对企业的直接经营权,委托自己挑选的代理人进行经营,并设计一种机制或合同,能给代理人提供
23、某种刺激和动力,使其按有利于委托人的利益、目标去努力工作,并由委托人向代理人支付报酬 15。1.2.2 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理论所谓委托代理理论, “指直接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契约的形成过程出发,探讨委托人如何以最小的成本去设计一种契约或机制,促使代理人努力工作,以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的理论。由于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三个不可克服的自然性缺陷: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效用函数不一致;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责任不对等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代理人产生偷懒、机会主义行为等委托代理问题,从而导致非效率损失(表现为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和代理成本。为了控制代理人的偷懒和机会主义,委托人通过激励和约束代理
24、人的行为来减少非效率损失,从而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只有当代理成本低于非效率损失时,委托代理契约才是有效的。 ”191.2.3 代建制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在代建制中参与者一般包括投资方、项目公司、代建单位、融资机构、承包方、供应商、建设监理单位、项目产品、设施使用者。由于各参与方加入项目的目标、利益、掌握的信息和所处的地位不同,从而引发委托一代理关系。代建制中的委托一代理关系有两个层次:一是投资方与代建单位之间的委托一代理关系;二是代建单位与其他参与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委托一代理关系。 “它们之间总是以合同即经济契约的形式把相互关系确定下来,主动设计契约的一方为委托人,
25、被动接受或拒绝契约的一方为代理人。代建项目委托一代理关系的这些特点决定了项目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高度信息不对称性,天津理工大学 2008 届本科毕业论文3资产规模越大的项目,项目周期越长,合作难度越大,有效监督越困难,风险越高,腐败与共谋问题越容易发生。 ”20目前就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的整个项目交易过程来看,主要包括政府委托人、代建人以及承包商等(以承包商为主,还包括设计、勘察、监理、供应商等)三方项目参与主体,他们之间构成了代建与承发包两级市场。与这两级市场相对应,存在着经济学意义上的两层委托代理关系:首先是政府委托人与代建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其次,是代建人与承包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本文研究
26、的是第一级委托代理关系。即政府委托人与代建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优化选择代建主体,建立适合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代建主体选择机制。如图 1.1 所示:图 1.1 代建制中的委托代理关系Fig. 1.1The procreation in the substitute building system1.2.4 目前政府投资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实施代建制存在的问题政府投资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实施代建制在实际运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代建制的生存、发展需要有相应的建设市场体系,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包括诸如适当有效的政府监管,相应行业协会的辅助与管理,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与代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等都
27、还没有完善。二是作为承担代建项目的代建单位对代建制模式推广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在国内的实际运作中代建制企业的发展目前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如代建单位整体竞争力不高,还不能达到代建机构应有的水平;能提供代建服务的企业还太少,且代建服务水平与国外相比差距还很大。三是在选择代建企业时缺乏对代建企业进行综合能力评价的方法。代建主体政府(投资人)第一级委托代理关系总承包商及各分包商第二级委托代理关系研究范围天津理工大学 2008 届本科毕业论文41.3 研究的内容根据目前各地在操作的代建制实际情况来看,代建制实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种表现形式。 “代建”二字比较简明扼要而又形象地反映了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这种委托
28、一代理关系,即政府购买社会化、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服务,实行“管办分离” ,从而提高政府部门的管理效率和效益,并且符合国际惯例。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应该是建设单位(建设项目业主)将国有投融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给熟悉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专业技术力量的、有相应资格的代建企业进行分阶段或全过程管理的制度。代建制的实质是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的运作模式,从而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代建主体称为代建单位或代建人。主要指的是代理方(代建制项目管理公司),也就是项目管理的代理方,即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工程管理公司。具体到哪种类型的公司是
29、政府投资项目所意属的代建项目管理公司,各地在实际操作中有差别。有的是政府事业单位,有的是国企,有的是社会中介机构,这是从属性来分;从类型分,有咨询机构,有施工承包企业,有房地产企业,有设计单位,有投资公司等等。这也导致了目前对代建制模式多样性的主要原因之一。项目管理公司在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之后,应当成为项目的业主,具有与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的依法招标、合同谈判、付款控制、关键设备、材料确定权,合同索赔权等。由项目管理公司在政府投资项目的特殊地位和要求可知,项目管理公司应该是一个全能型管理或者有尽可能多的工程管理资质的公司。本论文着重研究的是对代建主体选择问题。基于政府投资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在
30、代建模式下,选择什么样的代建企业来承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管理.是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因此对代建主体的选择必须建立合理有效的选择机制。本论文各章讨论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绪论部分。说明城市轨道交通在代建模式下选择代建主体的重要意义。提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在选择代建主体所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的问题,从三方面提出选择代建主体应完善的内容。即培育代建人市场,建立合理的招标选择制度,建立和完善代建主体选择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以这三方面内容为研究体系,阐明建立代建主体选择机制的理论框架。第二章 建立代建主体选择机制的理论依托。明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定义,为选择适合城轨项
31、目的代建主体限定选择范围。明确代建主体的内容和选择机制。为研究代建主体选择机制建立相应的理论依托。建立代建主体选择机制所研究的内容。第三章 基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实施代建制,在明确选择机制的基础上,研究选择机制的内容。从宏观方面研究包括培育代建人市场,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第四章 从微观方面研究完善公开招标制度选择代建主体,即建立企业作为代建主体的天津理工大学 2008 届本科毕业论文5招标选择制度。选择适合城市轨道交通的代建主体。经过选择,比较,分析,提出代建企业作为代建主体。运用理论方法,建立完善的公开招标选择制度选择企业代建主体。第五章 建立适合城市轨道交通代建主体选择机制。对上述几章研究的内容进行总结归纳。构建适合城市轨道交通代建主体选择机制。本文研究思路如图 1.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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