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考纲说明】1. 理解集合,子集,补集,交集,并集的概念;2. 了解空集和全集的意义;3. 了解属于,包含,相等关系的意义。4. 掌握有关术语和符号,并会使用它们表示一些简单的集合。【趣味链接】 集合论是德国著名数学家康托于19世纪末创立的。十七世纪,数学中出现了一门新的分支:。在之后的一二百年中这一崭新学科获得了飞速发展并结出了丰硕成果。其推进速度之快使人来不及检查和巩固它的理论基础。初,许多迫切问题得到解决后,出现了一场重建的运动。正是在这场运动中,康托尔开始探讨了前人从未碰过的实数点集,这是集合论研究的开端。到1874年康托尔开始一般地提出“集合”的概念。他对集合所下的定义是:把若干确定的有区别的(不论是具体的或抽象的)事物合并起来,看作一个整体,就称为一个集合,其中各事物称为该集合的元素。人们把康托尔于1873年12月7日给的信中最早提出集合论思想的那一天定为集合论诞生日。 一、定义:1、 表示方法:(1)、列举法: (2)、描述法:(3)、V_N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