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商会管理工作制度为保证商会工作健康、高效、有序地开展,特作如下规定:一、商会会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会的章程和各项规 章制度。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会员,解除其会员身份,同时解除其在 商会各级组织中的一切职务: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分的;2、参加非法组织,拒不悔过的;3、因企业信誉差、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败坏温籍人声誉 的;4、拉山头、结帮派,对商会团结造成严重影响的;5、用造谣、污蔑等手段败坏商会声誉的;6、侵占、挪用商会财产资金的;7、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二、商会各级组织成员,要热忱参与商会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 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商会的章程、规章、制度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 服从多数, 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各级组织 成员,解除其一切商会职务:1、会长办公会、理事会的组成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 会议的(包括授权代理的) ;2、拒不执行商会各级组织决定的;3、不接受商会工作任务的;4、 在商会各级组织会议后, 散布与会议决定精神相对立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