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政策培训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大榭开发区税务局 2018年 9月 29日 01 过渡期政策解析 过渡期政策 十三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的决定 2018年 10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本决定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
2、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 主要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 01 02 03 0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 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8 98号 生产经营所得 月(季)度预缴税款 生产经营所得 年度汇算清缴税款 新税率表 主要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 对纳税人在 2018年 10月 1日(含)后 实际取得 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 5000元 /月执行 ,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 2018年 9月 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个人所得税 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 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
3、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 3000元的 3% 0 2 超过 3000元至 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 12000元至 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 25000元至 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 35000元至 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 55000元至 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 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过渡期工资薪金扣除项目 1.三险一金 2.商业健康保险 (扣除限额 200元 /月 ) 3.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4.通讯费补贴(扣除限额 300元 /月) 主要内容
4、生产经营所得 (一)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 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 5000元 /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 3500元 /月执行。 (二)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 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以下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主要内容
5、生产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 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 30000元 的 5% 0 2 超过 30000元至 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 90000元 至 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 300000元 至 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 500000元 的部分 35% 65500 主要内容 月(季)度预缴税 款 本期应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 -累计已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 =应纳 10月 1日以前税额 +应纳 10月 1日以后税
6、额 应纳 10月 1日以前税额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 -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 10月 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 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 10月 1日以后税额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 -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 10月 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 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主要内容 年度汇算清缴税款 汇缴应补退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 -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 -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 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 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 -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 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 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