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销合同 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 规格(毫米 质量标准或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花色 )及型号 技术指标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运输费: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 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 时间,每逾期一日
2、,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计算向甲方偿 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 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 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 罚金。 ()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 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 装价值的罚金付给甲方。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 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罚金。 ()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
3、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 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 应偿付变 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 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 货。 ()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 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 方以延
4、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的罚金。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 之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 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 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 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 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 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
5、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 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 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 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 证明 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 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 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 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盖章) 代理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