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2 工程 采购 合同 合同编号: 201 ( ) -YJCG- 买方: (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卖方: 金剑 (下称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合同签署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电话: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规格、 数量、 价格和质量 1.名称、规格 、数量、价格 : 序号 名 称 规 格 数量 包装方式 单位 单价 (元) 合计 (元) 备注 1 红砖 规 格 240*115*53mm 块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壹拾 捌万伍仟元 整( : ) 以上单价含以下 ( 1) ( 2)( 3)
2、共 3 项费用。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合同内 单价不 再调整。 ( 1) 运费( 2)税金( 3)装货费( 4)卸货费( 5)安装费( 6)包装费 ( 7)调试费( 8)其他 合同标的物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的现场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实际供货发生数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超出合同量,所增加材料单价不作调整。 2.质量: 严格按照 国家标准执行 。 ( 1)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 由乙方负责 退换货 并承担 相应费用 。 ( 2)乙方所供应的所有材料及加工工艺、加工尺寸及厚度变差必须符合国家 、行业 现 行的建材规范标
3、准。 ( 3)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承诺:乙方承诺提供的材料按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出厂为合格产品。 第二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以甲方 通知 时间 为准 联系人: 电话: 2.交货地点: 。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前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 3.交货时, 乙方提供 货物产地证明; 合格证明; 货物清单; 质检证明;其它 第三条 验收 1.材料进场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仓管人员对货物数量、规格及质量进行验收后,予以签字确认,该签字仅作为到场数量依据,结算时以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品种、数量结算。 2 / 2 第四条 货款支付 1.本项目无预付款,按月结算,每月 25 日前双方核对当月送货单及应付货款支付当月
4、完成工程量的 95%;剩余 5%尾款次月质量检测合格后付清。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申请付款时 , 乙方 须 提交正规有效等额( 国税普通 )发票、 签章 确认的送货单 ,并及时签认 对账单、设备材料进度款支付审批表、设备材料进度款结算审表等 与本合同材料结算有关的统计数据 和资料 。 第五条 双方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 10 个工作日支付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 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 2.对于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 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 如甲方不能利用 , 乙方 接到甲方通知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
5、并在 7 日 无条件退 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按时退换货的,按 迟延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 3.乙方 迟延 交货的,按照 500 元 /日 向甲方支付 迟延 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工期及其他损失。 延迟 交货 超过 7 日的,除支 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 b 无法提供发票,扣除相应税金( 15 %),并按无法开具发票金额的 15%支付违约金(最低不少于 5000元) ;乙方若提供假发票, 须重新 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并按票面金额的 15%支付违约金 。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凡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合同壹式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 签 章 ) 乙方 : ( 签 章 )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1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