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2 工程 红砖 采购运输协议协议(一) 合同编号: 201 ( )-YJCG- 买方: (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卖方: (下称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鉴于甲方工程需要大量 红砖 ,而乙方能供应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要求 1.1 乙方必须保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满足甲方施工要求。如因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支付相应货款,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单价 2.1 乙方供货前,需经甲方考察货源,单价
2、包含运费、上车费、卸车费、以及开具发票及必要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它费用。如遇原材料市场价格浮动超过 10%,双方可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则按新价格执行。若无法协商,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付清货款。 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进行结算。 三、运距的确定 3.1 甲方接收地为 : 。 3.2 供货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供应时间、数量及到达地,乙方必须保证供应及时、足量,不得耽误甲方工期,否则因此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并且甲方有权另行购买,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
3、阻挠。 3.3 乙方新开采的货源应带甲方检查核实质量。 四、工程款支付 序号 名 称 规 格 暂定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红砖 块 按实计量 2 / 2 4.1 本项目无预付款,按月结算,每月 25 日前双方核对当月送 货单及应付货款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 95%;剩余 5%尾款次月质量检测合格后付清。 4.2 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等额国税发票。乙方若无法提供发票,扣除相应税金,并按无法开具发票金额的 3%(最低不少于 5000 元)支付违约金。 4.3 甲方以下列第 ( 1) 项方式支付 ( 1)银行转账;( 2)银行承兑汇票。 五、其他 1.其它条款依据原合同执行! 2.本合同补充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 : (签章 ) 乙方 (签章 ):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1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