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订餐服务合同 订餐人(甲方): 餐饮经营者(乙方): 一、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位置文明用餐,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携带的物品应当自行妥善保管或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2、据实结算各项费用,并在每餐结束后即时将未结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造成乙方设施、设备、餐具等损坏的,甲方应当在结算时一并赔偿。 3、甲方有权在乙方经营场所内开展布展等活动。 二、乙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菜品、茶水及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及郑州市的有关规定,并保证食品及用餐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对同意的甲方布展等活动,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3、除双方约定的费用外,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其他
2、费用。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来用餐,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乙方经营场所内开展的布展等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清除。 3、乙方提供的菜品、茶水、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未按照约定为甲方预留桌位,双倍返还定金,并按约定进行赔偿。 5、主要订餐事项变更而未按照合同约定 提前通知对方,或未征得对方同意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因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非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临时停电、停水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双方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六、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订餐人(甲方): 餐饮经营者(乙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