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展会 展厅制作 安装 合同 发包 方 :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 方 :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 第一条 :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位于 *举办的 *年房交会“ *”项目 的设计制作工作 ,展会时间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具体 制作内容 与价格详见效果图及合同附件,制作尺寸 : *,展位位 置为 *。 第二条 : 工程(项目)质量要求 以双方共同盖章 认可的工程(项目)效果图为准。 双方共同盖章 认可的效果图为本合同附件,并作为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
2、)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 原材料及提供办法 双方约定,制作本合同约定工程(项目)所需原材料由乙方提供。 第四条 :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方法 4.1 双方约定,本合同所需技术资料及图纸由乙方提供。甲方提供展示所需文字及效果图图片资料供乙方制作。 4.2 乙方在进行工作过程中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而提出修改意见的,甲方应及时回复。因甲方未能及时回复而造成乙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4.3 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双方许可,不得留存、复制技术资料;不得在履行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方面使用对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 4.4 本合同所需文字及图片资料应于 *年 *月 *日 前交乙
3、方使用。 第五条 : 甲方 的权利义务 5.1 乙方需要进行现场安装时, 乙方自行 联系场地、办理入场手续 ,甲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帮助。 5.2 甲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款。 5.3 甲 方在中途变更制作要求的,应及时通知 乙 方。制作方案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后,重新对方案进行确认后方能生效。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6.1 在布展及展览期间发生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2 乙方须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施工,在约定的时间内完工,确保达到良好的展览效果,并负责在 展会结束后清 理现场。 6.3 乙方在施工时应文明施工,注意安全
4、,施工造成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产品损坏,应按照市场价格赔偿。 6.4 乙方保证现场的用电及防火安全,展期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及用电服务,并保证展览后展台的安全拆除。 6.5 乙方在展会期间, 提供展台的清洁服务。乙 方在展会期间派专人维护,确保展台正常使用 。 6.6 乙方在布展期间管理不当造成展馆方扣除甲方押金的,甲方从付给乙方的工程款 中直接扣除。 第七 条 : 交货时间及地点 根据甲方要求:在 年 月 日当天,甲方派人到工厂处验收,在 年 月 日进场布展,乙方确保在 年 月 日 点前完成全部搭建及清洁等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但有下列情形可以顺延交货时间:
5、 7.1 甲方负有提供文字及图片资料义务时,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文字及图片资料 而导致乙方工期延误的。 7.2 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施工所需的技术资料及图纸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付使用的。 7.3 因甲方中途变更制作要求而导致乙方工期延误的。 交货地点 : * 乙方在完成交货义务后,还应派专业人员在展示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对展示厅内的设备进行维护。 第八 条 :合同总价款为 ¥ *(人民币 *整) 本条款约定的价款包含展厅制作的 费用,不包含施工、展示期间用电 、清洁费、证件费、现场特装管理费 (如声控、远程遥控等相关特殊装置 )等合同之外新增 加 项目的费用,新增加项目的
6、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第 九 条 : 验收标准及方式 甲方应以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乙方工程制作安装完成后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于收到 通知 3 个工作日内 进行验收,若甲方未按期进行验收,应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第 十 条 : 支付方式及期限 10.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 预付 30%工程(项目)款 ,计 ¥元 (人民币 元整 )给乙方。 10.2 甲方应在展会前一天支付 30%工程 (项目)款,计¥ (人民币 元整)给乙方。 10.3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 付清工程(项目)尾款 ,计 ¥元 (人民币 整 ) 给乙方。 10.4 乙方应于每次甲方付款前一周内将等值的
7、合法发票开具至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若乙方未按时开具发票给甲 方,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 一 条 : 违约责任 11.1 在 *年 *月 *日早上 *点未完成展台搭建全部工作的(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除外),乙方赔偿合同总额 50%的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参展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1.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则按逾期未付款 金额 1作为违约 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 二 条 :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利 向 合同签订地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 三 条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履行完毕即失效。 第十 四 条 :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最后形成的协议为准。 第十 五 条 : 本合同一式 肆 份, 甲 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 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附件共 4 件 附件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效果图 附件 2:工程量清单 附件 3:廉政管理协议 附件 4:安全管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