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权赠送合作协议 甲方:浙江 _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_ 丙方: 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杭州 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为乙方和丙方,分别各持有杭州 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_%的股权,现乙方和丙方分别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赠送给甲方。其中,乙方赠送丙方 _%的股权,丙方赠送给甲方 _%的股权。股权赠送后,杭 州 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有 _%的股权 ; 乙方持有 _%的股权 ; 丙方持有 _%的股权。 股权赠送后,三方按照持股比例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但杭州 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股权赠送变更登记前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公司资产均与
2、甲方无关,甲方不享有任何权利,仍由乙、丙双方按照原持股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甲方只对股权赠送后杭州 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新增资产及利润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 东的义务。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 “杭州 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变更为 “浙江 _集团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三、三方一致同意将杭州 _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住宅装饰、设计,住宅精装修、简装修以及相关住宅装饰领域一切业务,兼营建筑装饰材料等。 四、本协议签订后,由乙、丙负责责成杭州 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以上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甲、乙、丙三方予以协助。 五、股权赠送后,浙江 _集团 _住宅
3、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为甲方的子公司,业务上受甲方统一指导,甲方在业务上全力支持浙江 _集团 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面开展,甲方在其总公司 (位置: _)无偿提供浙江 _集团 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间办公用房,便于工作联系。 六、甲方承诺: (1)甲方不再设立与浙江 _集团 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 (2)甲方不再直接与其它同浙江 _集团 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第三方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若确有必要合作,甲方指令浙江 _集团 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 (3)甲方自己开发的或甲方承接的所有的住宅类装修 (含住宅精装修、简装修等 )
4、甲方全部交由浙江 _集团 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理。 以上三款所指甲方包括甲方总公司和甲方的子公司。甲方违反以上规定,应支付浙江 _集团 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约金 _万元,给浙江 _集团 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同时甲方自动放弃在浙江 _集团 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一切股东权利,浙江 _集团 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恢复到股权赠送前的状态。 (4)甲方同意浙江 _集团 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以直接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其它甲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甲方在业务联系、接洽等方面提供协助,非住宅类业务按甲方内部统一规定办理。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浙江 _集团 _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浙江 _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 _ 乙方: _ 丙方: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