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艺栏杆 玻璃栏杆制作安装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建筑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xxxxx 楼”铁艺栏杆、玻璃栏杆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 目 1.1 工程名称: 铁艺栏杆玻璃栏杆制作安装工程 1.2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2.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列的项目内容,具体做法详见甲方确认并签字的图纸(后附施工图纸)。 三、合同价款计算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按米计算。工程量待施
2、工完毕后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3.1.1 玻璃阳台栏杆:综合单价 元 /米 ; 3.1.2 飘窗(角窗)栏杆、落地窗、女儿墙护栏:综合单价 元 /米; 3.2 工程款支付方式 3.2.1 栏杆安装每完成 5 层,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的 20%直至付完工程款的 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的 20%。 四、承包方式 4.1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施工。 五、施工工期 5.1 铁艺栏杆、玻璃栏杆安装在 年 月 日完工。 5.2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5.2.1 甲 方不能提供施工条件; 5.2.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5.2.3 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
3、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现场管理要求 6.1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施工。 6.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中发生的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6.3 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电源、水源,以及现场半成品堆放区和半成品的垂直运输机械。 七、违约责任 7.1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 协商同意,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7.2 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应付款项,如有拖欠不付情况,甲方承担因拖欠工程款而发生相关责任。 八、附则 8.1 本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结算并完成工程款支付后失效。 发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