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大钢模板租赁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First Division Construction & Developing Co. XXXXXXXXX 项目之 大钢模板租赁分包合同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日期: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大钢模板租赁分包合同 1 目 录 第一条 工程概况 .2 第二条 租赁物资内容 .2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计算方式 .2 第四条 租赁期限 .3 第五条 合同价款支付 .3 第六条 资金风险共担 .4 第七条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
2、4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4 第九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4 第十条 授权管理 .5 第十一条 物资进退场 .5 第十二条 授权 .6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6 第十四条 风险共担原则 .6 第十五条 争议 .7 第十六条 其它 .7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7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7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大钢模板租赁分包合同 2 大钢模租赁分包合同 总包方(甲方) : 分包方(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3、甲方向乙方租赁大钢模板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建筑面积: 1.4 层数:地上 层 /地下 层 1.5 工程质量标准: 第二条 租赁物资内容 钢模板租赁,包括 标准大钢模板、新加工大钢模板、接高模板、异型角膜等 。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计算方式 3.1 合同价款 金额小写: 元 大写: 人民币元 3.2 合同价款明细表 序号 钢模板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租赁时间(日) 日租金(元) 合计(元) 1 标准大钢模板 Hn=2.7 Hy=2.8 m2 2 新加工大钢模板 Hn=2.7 Hy=2.8 m2 3 接高模板 m2 4 异型角
4、膜 m2 5 可调方柱模板 高 3 米 边长 1m m2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大钢模板租赁分包合同 3 6 可调方柱模板 高 3 米 边长 1m m2 7 可调方柱模板超过标准高度部分 H=600mm、 900mm、1200mm m2 8 外挂架 套 9 10 合计 元 3.3 本合同采用固定 综合 单价合同形式,租赁单价详见附件 1,合同价款按照租赁物资品种、数量和天数据实结算。 3.4 租赁物资重置原值、相应维修标准(如重变、轻变等)、相应维护标准(如清灰、护油等)及相应报废标准作为合同附件。损坏赔偿不能按租赁物原值赔偿,按规定扣除折旧,折旧计算方法: 。 3.5 单价已经包括了
5、租赁物资进场装车及运输费、退场卸车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所需的一切费用。租赁费已包含背楞、穿墙螺栓、垫片等所有配件费用,不再单独就大模板配件索要租赁费。退场运输甲方交由乙方负责,费用按 元 /T 计取。甲乙双方同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对价格调整的政策性文件对本合同不适用,即本租赁单价不会因此而做出调整。 3.6 甲方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暂时性停工等)可向乙方报停,甲方报停期间,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报停时间的起止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包括传真、电邮方式)乙方的日期为准。 3.7 每月末甲方对租赁物资进行盘点,对于所发生的损坏、丢失租赁物品,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传真、电邮等)向
6、乙方进行报赔,报赔物资以甲方书面报赔当天停止收取租赁费。损坏赔偿部分按附件二有关标准赔偿;报废赔偿部分按其原价值的 80%赔偿;丢失部分按其原价值 100%赔偿。各类赔偿以付款方式支付赔偿金,不能以同类材料或其他材料相抵。 3.8 租赁财产退租时,模板的清理、修理费用乙含在租赁单价内,清理、修理赔偿费用不再单独记取。 3.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租赁期限 4.1 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2 租赁开始日期以乙方材料实际进场,并经过甲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的时间开始计算,租赁结束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包括传真、电邮方式)乙方该批租赁物资的退场时间计
7、算,如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及时办理退货手续的,视为在甲方通知之日即已经退货完毕,租赁期终止;同时租赁物资在现场的超期保管费及一切丢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价款支付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大钢模板租赁分包合同 4 5.1 乙方每月 25 日将本月所发生的租金金额以付款申请书方式报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一周内审核完毕,于当月 18 日签发付款证书,在签发付款证书的次月 110 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租金。 第六条 资金风险共担 6.1 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 甲方 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 乙方 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 甲方 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表示理
8、解与宽容, 乙方 不要求 甲方 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6.2 供方同意需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需方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此时也应扣留资料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6.3 甲方 缓付、迟付本合同项下工程款时, 乙方 任何情况下均不计取利息,亦不向 甲方主张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6.4 乙方 应当具备一定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 乙方 承担的分包工程施工中, 乙方 向 甲方所递交的索赔要求,在 甲方 向业主方递交的相应索赔要求 未获得批准,则 乙方 的索赔要求亦将不会得到批准。如果因为双方合作的工程的业主方破产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 甲方 已经无法全部或部分得到工程款, 甲方 亦将不会支付 乙方
9、工程款,所造成的损失双方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共同承担,即使 乙方 的结算数额已经获得 甲方 的批准。 第七条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7.1 钢模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7.2 钢模板表面平整度偏差达到 5mm 以内。 7.3 符合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8.1 负责提供租赁物资的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8.2 租赁物资在移交给甲方时,甲方有权检查其完好状态,并保留按重量进行抽样验收的权利。对残损及不符合国家标准、项目要求及约定规格的租赁物不予接收,对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8.3 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
10、资的维护保养。 8.4 负责租赁物资的进场卸车和退场装车工作。 8.5 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两种赔偿方式的任何一种或两种同时采用: 8.6 按合同约定赔偿金额支付赔偿金; 8.7 2)自行购买同规格产品退偿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9.1 租赁期满,租赁财产交还乙方时,乙方有权检查其完好状态。对丢失和损坏的租赁财产,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标准由甲方 予以赔偿。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大钢模板租赁分包合同 5 9.2 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质量、数量和时间,及时提供满足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的租赁物资,并对其不适当履行造成的自身及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3 负责租赁物
11、的进场、退场,并承担租赁物的运输费用。 9.4 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安排租赁物的备料,并保证按甲方的要求按时进场。 9.5 按甲方的要求随时派人到现场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9.6 乙方负责对进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9.7 乙方不得携带与本合同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9.8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甲方的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并遵守甲方工地所在地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9 乙方确认以下地址能完好准确的收到甲方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 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第十条 授权管理 10.1 分包方领用总包方提供材料的唯一授权
12、人为 ,同时总包方确认发放总包方提供材料的唯一授权人为 。双方特此约定,本工程所有甲供料的领用单必须同时具有上述二人的签字。 10.2 对于本工程承包范围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双方约定:总包方的项目经理仅有对施工工作的确认权;涉及该工作的工作量及金额必须得到总包方高级 项目总监 或项目经理 或商务经理 的书面签认,方能作为该工作结算的依据;签证应当天办理,每月汇总上报总包方;除此以外的零工签证,均作无效处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分包人承诺不发生零星用工。 10.3 凡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结算、付款的,必须经总包方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商务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买方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总包方项目经理部其他任
13、何人员的任何形式的签字不作为合同价款变更、付款及结算的依据。 10.4 总包方项目经理部公章(方章)的使用范围为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洽商变更等履约过程中的文件,但不包括签署合同 及其补充协议、办理结算。” 第十一条 物资进退场 11.1 甲方提前 2 天通知乙方所需提供的租赁物资的品种、质量及数量,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2 天内将甲方所需租赁物资运到位于 的工地现场。甲方提前 2天通知乙方退还租赁的物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2 天内,到上述现场进行退场点料验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双方确认所有租赁物资进退场点料验收在施工现场进行。 11.2 乙方负责所有租赁物资的进退场运输工作。
14、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大钢模板租赁分包合同 6 11.3 所有租赁物资的进退场,全部在工地现场点交,进场租赁物资在工地现场卸车后,在地面上进行点数验收。退料物资在地面上点交验收后再装车。所有租赁物资在工地现场外发生的任何丢失、损坏等均与承租方无关。 第十二条 授权 12.1 本合同中甲方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 ,商务经理: ,物资负责人: 。 12.2 甲方项目经理部物资负责人负责物资进场的签收。由物资负责人及相应收料人至少两人共同签署的收货凭据(包括但不仅限于收货单、送货单、供货小票、月度统计单或其他数量统计文件等)仅作为乙方收到卖方所供应货物的数量、型 号、规格、到场时间等的证明,
15、而不作为乙方付款及结算的依据,无论该收货凭据上是否载有单价或合价或合计等涉及价款的内容。甲方项目经理部除物资负责人外的其他任何人员签署的任何形式的收货凭据不作为物资进场的依据。 12.3 凡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结算、付款的,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商务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方才有效。甲方项目经理部其他任何人员的任何形式的签字不作为合同价款变更、付款及结算的依据。 12.4 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方章)的使用范围为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洽商变更等履约过程中的文件,但不包括签署合同 及其补充协议、办理结算。 12.5 乙方已完全理解以上各款含义,对于乙方未遵守以上条款而导致的
16、乙方无法结算、付款,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2.6 乙方现场负责人: 联系方式: 传真: EMAIL: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乙方的租赁物资不能按甲方约定的进场时间运至现场时,乙方应按相应未及时运到现场的租赁物资总日租价的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因租赁物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的,应在二日内予以更换,并视为逾期到场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2 当甲方将租赁结束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书面通知后乙方仍未到现场进行租赁物资的退场验收时,甲方有权采取公证送达的形式通知乙方,由此而发生的公证费用及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3 甲方造成租赁物丢失、损坏
17、的,按本合同附件二备注所列标准及本合同规定的相应计算方法予以赔偿。 13.4 总分包双方明确约定,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 乙方 对甲方 拥有的债权, 乙方 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 甲方 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 乙方 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 5%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并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 ,并且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风险共担原则 14.1 如果因为双方合作的工程的业主方破产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发包人已经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大钢模板租赁分包合同 7 无法全部或部分得到工程款,发包人亦将
18、不会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所造成的损失双方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共同承担,即使承包人的结算数额已经获得发包人的批准。 第十五条 争议 15.1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时,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甲乙双方愿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将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 15.2 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 效 。 第十六条 其它 16.1 甲乙双方明确约定,对于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
19、宜产生的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债权,乙方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需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供方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并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 16.2 乙方已完全理解以上各款含义,对于乙方未遵守以上条款而导致的乙方无法结算、付款,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方章)的使用范围为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洽商变更等履约过程中的文件,但不包括签署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办理结算。 第十七条 合同生 效与终止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减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18.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8.2 本合同副本 份,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附件: 1、钢模板及配件租赁价格清单 2、钢模板及配件损坏赔偿标准表 3、钢模板及配件丢失报赔单 (以下无正文)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大钢模板租赁分包合同 8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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