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厕所清抽 合同 1 BZTF-007-2011 合同编号: XXXXXXXXXX 项目之 厕所清抽 合同 甲方 : 乙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甲乙双方就 【项目名称】 项目 厕所清抽 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合同 范围及内容 2.1 合同范围: 【项目名称】 工程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 所有厕所粪池的清抽和工地生化垃圾代运 。 2.2 合同 内容: 所有厕所粪池的清抽、运输、消纳。 第三条
2、 服务 期限 3.1 服务日期从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计 天。 3.2 甲方 因工程需要 缩短服务 期 ,甲方会提前 3 日通知出乙方。 3.3 甲方 因工程需要延长 服务 期, 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 签订延长服务期限的补充协议或 重新签订 服务 合同。 第四条 服务费用 4.1 服务费用: RMB 元 /月 。 暂定 个 月, 共计 元 ( 人民币 大写 ) 。 4.2 本合同为固定 综合单价 合同 ,本合同 综 合单价包括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即本 固定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 运费、消纳费、 清洁费、 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相关
3、所有费用。 4.3 本 合同 单 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任何因市场物价波动、生活费用提高、人员工资的提高 、租期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期限等 均属于 乙 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包含在合同 综合 单价之中 。 4.4 费用 计 算:从服务起始 之日起至 结束 之日止,不足一个月以日 计算(每日费用 =月费用 /30) 计算。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厕所清抽 合同 2 BZTF-007-2011 第五条 付款 5.1 本合同 无预付款。 5.2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每月服务费在次次月 15 日前全额支付。 5.3 资金风险共担: 5.3.1 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 承租
4、方 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 出租方 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 承租方 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表示理解与宽容, 出租方 不要求 承租方 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5.3.2 承租方 缓付、迟付本合同项下工程款时, 出租方 任何情况下均不计取利息,亦不向 承租方 主张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5.3.3 出租方 应当具备一定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 出租方 承担的分包工程施工中, 出租方 向 承租方 所递交的索赔要求,在 承租方 向业主方递交的相应索赔要求未获得批准,则 出租方 的索赔要求亦将不会得到批准。如 果因为双方合作的工程的业主方破产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
5、 承租方 已经无法全部或部分得到工程款, 承租方 亦将不会支付 出租方 工程款,所造成的损失双方按照所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共同承担,即使 出租方 的结算数额已经获得 承租方 的批准。 第六条 履约责任 6.1 甲方为乙方提供道路畅通、作业便利的作业环境。 6.2 乙方应按照环卫行业标准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确保 甲 方满意。 6.3 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种防护措施。要加强管理, 应遵守甲方有关制度, 安全生产 ,文明作业。 由于乙方在作 业 中不慎给甲方 或第三方 设施、材料 、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 偿责任。 6.4 乙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犯罪或妨
6、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并有完全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周围其他人员和财产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违约 7.1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 7.2 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损失后仍需严格履行本合同。 7.3 不允许非法转包本合同。 7.4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 缩短或延长 租期 均不得视为违约,出租方亦无权因此向承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赔偿。 7.5 甲乙双方明确约定,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债权,乙方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
7、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乙方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违约金应承担违约付款责任 ,同时债权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厕所清抽 合同 3 BZTF-007-2011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本合同发生有关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时,提交 北京 仲裁委员会 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8.2 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合同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合同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
8、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 第九条 合同生效 与终止 9.1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9.2 合同订立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9.3 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且保修期满后 即告终止。 第十条 其它 10.1 任何针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由本合同的双方签约人签字认可并加盖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才可视为合同变更。 10.2 卖方 在产品交付前对产品的包装、标识、运输、装卸和码放等过程应符合职业安全卫生与环保的要求,并承担产品交付 前的全部责任。 10.3 本合同正本 两 份, 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 份 , 甲方 份、乙方 份 。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 买卖双 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 双 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 地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