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4 页 离职管理作业指引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第 2 页 共 4 页 一、 作业指引 目的 规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连续性 。 二、 适用范围 适用员工离职管理 。 三、 职责 3.1 所在部门负责人 3.1.1 及时把员 离职信息告知人事行政部 /人力资源中心 ; 3.1.2 负责指定人员与离职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3.1.3 及时采取商业秘密保 密措施 。 3.2 财务部 /财务中心 3.2.1 负责对离职人员的用款进行审查 。 3.3 人事行政部 /人力资源中心 3.3.1 根据岗位要求和用人部门提供的员工工作表现,提出解除、终止
2、劳动合同的建议; 3.3.2 负责审核离职申请,具体经办离职面谈、离职审批等离职手续; 3.3.3 负责监督办理离职手续的完备性,开具离职证明,并确定结算薪金,停购保险 。 四、 劳动关系的终止及解除 4.1 公司或者员工均可根据劳动合同、公司 的规章制度或有关法律,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但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4.2 辞职 4.2.1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必须提前 30 天递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须补偿公司相当于其 1 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公司同意立即离职或法定可免除者除外。 4.2.2 由公司资助参加
3、培训,并签订了培训协议的员工,在协议的服务期内辞职时,应按公司规章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偿还培训费用。 4.3 辞退与除名 4.3.1 辞退 经考核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提前通知员工本人。发生 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按规定予以立即辞退,而无须提前通知: 1) 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 2)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出现的。 4.3.2 自动离职、除名 按公司有关规定被视为自动离职,或被公司予以除名者,公司将不会提前通知,以及不作任何第 3 页 共 4 页 赔偿。如因此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作自动离职或除名处理: 1) 未经批准
4、而自行离职者。 2) 年累计旷工 3 天或以上,或月累计迟到、早退 10 次或以上的。 3) 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 4) 以伪造或虚报个人资料手段获得职位的。 5) 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查处的。 6)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7) 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作业造成他人伤亡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8)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4.3.3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届满,员工或公司决定不再续订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及时办理到期终止合同手续,否则,责任由当事方承担。 五、 离职程序 5.1 申请离职员工以
5、书面形式提交正式辞职申请(辞退、除名的由直属主管提交辞退申请),并按规定上报批准。 5.2 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填报移交清单,由接收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 ,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5.3 人力资源部审查无误后,为其结算应发工资转交财务中心清算,并为其办理户口、档案及保险关系的转出手续。 5.4 离职员工在最后工作日当天下午 4:00 前到人力资源部进行离职面试,以便听取员工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填写离职调查表后交员工本人签名确认。 六、 赔偿责任 6.1 员工或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均须按规定提前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或提前时间不足的,按相差天数,以员工的日平均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6.2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并在规定服务期内离职的,必须依照规定按比例偿还培训费或支付违约 金。 6.3 员工离职时必须按要求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还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4 在离职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怠工,或因未善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 4 页 共 4 页 七、 支持性文件 7.1 流程及作业指引 无 7.2 表单及模板 (参考) 7.2.1 离职申请表 7.2.2 移交清单 7.2.3 离职调查表 7.2.4 离职 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