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3 页 员工 宿舍 管理规定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第 2 页 共 3 页 一、 总则 1.1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宿舍的管理,解决新入职外地员工的住宅困难,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 二、 员工宿舍 管理 规定 2.1 员工申请 宿舍的条件及程序 2.1.1 非本市居住的正式入职员工(不含兼职和实习生)可以 申请 员工 宿舍 。 2.1.2 申请人须提前 15 天填写员工宿舍申请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报 人力资源中心(人事行政部) 审批。 2.1.3 人力资源中心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统筹 安排,副经理级(含)以上员
2、工宿舍由行政部进行统筹安排。 2.1.4 经批准同意安排宿舍的员工,副经理级(含)以上员 工到行政部主管人员处办理入住的有关手续及领取宿舍钥匙,其他员工 到人力资源中心主管人员处办理入住的有关手续及领取宿舍钥匙。 各 地区公司参照 执行。 2.2 员工宿舍 的配置标准 2.2.1 原则上安排两人入住 1 个房间,每间房间配 1M 1.9M 单人床 2 张,床头柜 2 个,衣柜 1 个。 2.2.2 经理级以上员工,原则上安排 1 人居住 1 间房间, 23 人居住 1 套宿舍单元。 2.2.3 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安排单人房间每个房间配 1.2M 1.9M 单人床 2 张,床头柜 2个,
3、衣柜 1 个。 2.3 入住期限和有关费用的收费标准 2.3.1 凡符合条件安排宿舍的员工,公司免费提供宿舍居住 1 年,从正式入住之日起计算。 2.3.2 1 年期满仍需要入住公司宿舍的,须提前 15 天向 管理部门(副经理级以上交由行政部,其他交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提出 。 2.3.3 在宿舍里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由该单元的所有使用人平均分摊,并自行按时缴纳。 2.4 退还宿舍的程序 2.4.1 离职员工,须在批准后缴清住宅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交还钥匙并办理手续于一周内搬离宿舍,未能如期搬出的,按 50 元 /天计收房租费。 2.4.2 入住期限届满的员工,期限届满即搬离
4、及交还钥匙;没有提出续住申请又未能如期搬出的,第一天收取 15 元房租费,以后每天递增 5 元。 2.5 宿舍内务管理规定 第 3 页 共 3 页 2.5.1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不得擅自带无关人员在宿舍留宿;为得在宿舍内进行酗酒、赌博、吸毒、嫖娼及播放黄色录像等违法乱纪的活动。 2.5.2 每间宿舍单元设室长 1 名,负责本单元宿舍所配物品的冒领、维护及宿舍内务的监督、管理,收缴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 2.5.3 宿舍 实行 轮值制度,各成员都应服从室长的安排,完成轮流打扫宿舍公共场所的卫生及其它工作。 2.5.4 要保持宿舍整洁,不得乱摆放、 丢杂物和随地吐痰;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2.5.5 遵守宿舍作息制度,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2.5.6 注意防火、防盗,节约用水、用电,出入关门,人离关灯。 2.5.7 热爱公物,居住时发现设备损坏或出现故障,应自行与管理处联系维修,并知会行政部的宿舍管理人员。 2.5.8 同事间应团结友爱,互让互助,保持良好的同事关系。 2.5.9 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时对宿舍进行检查,凡发现违反宿舍内务管理规定的,将提出第一次、第二次口头警告,第三次起每次罚款 100 元,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住宿舍的资格。 三、 附则 3.1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3.2 本规 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