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工程变更办理的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 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了 (下称 “原合同 ”)。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工程变更管理,保障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一、 术语和定义 1.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变更 3 类 1.1 设计变更 a) 定义:指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任何部分的修改、完善、优化都属于设计变更。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可提出设计变更。 b) 设计变更涉及的主要类型:设计单位修正原图纸中的错、漏、碰、缺发生的变更;建设单位改变建设标准、外观效果、使用功能发生的变更;监理、施工等单位提出的图纸
2、优化及变更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市场资源、施工条件等原因提出的材料替换等; c) 设计变更的形式及表单: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须按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编写及下发;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须按工程洽商记录的形式编写及下发。详见附件 “标准表格 ” 1.2 现场签证 a) 定义: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间除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内容以外对现场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b) 现场签证涉及的主要类型: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部位的工程量确认及拆除;合同外零星工程;合同规定需现场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原合同为暂定数量);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无法预料的地下障碍物及不明管线处
3、理等;非施工单位原因发生的工程抢险事件 c) 现场签证的形式及表单:现场签证单。详见附件 “标准表格 ” 1/4 1.3 合同变更 a) 定义:合同履约过程中对原合同条款进行变更、补充或对有争议、模糊的条款所做的进一步澄清 b) 合同变更涉及的主要类型:合同范围发生增、减的事项;对原合同中的开、竣工时间、关键工期节点进行的变更;对原合同中质量标准进行变更(如各类质量奖项、文明施工奖项等);对原合同中付款方式的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进行的变更等 c) 对于重大的合同变更,甲方有权要求签订补充协议 d) 合同变更的形式及表单:合同变更单。详见附件 “标准表格 ” 2. 双
4、方对变更类型有争议的,以甲方认定为准 二、 工程变更文件的有效性 1. 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签章 1.1 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合同变更单须经项目成本经理、甲方代表双重签字,否则乙方可以不执行。 有效签名如下: A. 项目成本经理: B. 甲方代表: 1.2 乙方在工程变更文件上指定的有效签章式样为: 三、 管理原则 1. 完工确认原则: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变更实施后施工单位须在完工后 7 个日历天内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完工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下道工序开工前完成确认; 2. 一单一算原则: 一份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合同变更应办理一份结算书,且只能
5、对应一个合同; 3. 原件结算原则: 工程变更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4. 标准表格原则: 所有工程变更必须使用本协议规定之标准表格才能办理结算; 四、 办理工程变更的要求 2/4 1. 工程变更的实施要求 1.1 工程变更引起的已完工程确认、拆改的处理方法。施工单位收到工程变更的当天应立即停止按原图施工或材料订货加工并通知甲方项目部工程师,甲方项目部工程师组织项目部成本人员、施工单位、监理进行现场确认完工部位、完工界面、完成工程量,并填写现场计量单,同时须留存照片做为结算的依据。若施工单位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不予承认乙方已施工及加工订货的工作内容,此部分损失由乙方
6、自行承担。 1.2 若遇事后不可复查或无法通过附图计算工程量的现场签证(如:零星用工确认、机械台班确认、合同内为暂定数量需现场核定工程量的工作),施 工单位须在签证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及时通知甲方项目部工程师进行工程量确认工作。由项目部工程师牵头,组织项目部成本人员、施工单位、监理进行现场工程量核实,填写现场计量单(同时须附现场照片)做为现场签证结算的依据文件。若乙方未按时组织确认,则费用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 工程变更中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并在现场计量单上书面明确,否则视为乙方 100%的回收利用。 2. 工程变更的结算要求 2.1 仅设计变更
7、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合同变 更单 4 种形式的变更文件可以做为结算的依据进行结算,其他形式的指令性文件如:工程指令单、联系单、会议纪要等不能单独做为结算依据进行结算; 2.2 施工单位上报的每份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变更结算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合同变更单及其附图附件; b) 现场计量单 (若有 ); c) 结算书; 2.3 每月 10 日前施工单位将上月已完成完工确认的设计变更、签证及合同变更的结算资料上报甲方项目部成本经理,工程变更的费用经成本经理复核后可做为付款的依据并根据合同规定支付,但变更费用的最终认定以其归属合同的合
8、同结算为准。乙方逾期申报的变更甲方不再接受。 3/4 五、 工程变更台账的核对 1. 乙方收到甲方项目部下发的工程变更文件后,应予以书面签收,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 2. 甲方项目部每月 10 日与乙方核对工程变更台账,梳理并核对双方掌握的工程变更数量、工程变更状态(已下发、已实施、已完工确认、已结算),以便于积极推动双方工程变更工作的进展。 3. 若乙方未能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变更台账核对工作,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未及时上报台账 的变更不予结算及付款。 六、 工程变更 “标准表格 ” 附件 1. 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件 2. 工程洽商记录 附件 3. 现场签证单 附件 4. 合同变更单 附件 5. 现场计量单 七、 其他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合同条款与本协议有矛盾时,以本协议为准;其他未约定事项执行原合同约定。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时间: 时间: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