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担保合同 甲方(借款人 )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 1)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 2)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 3)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 4)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 5)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经营缺资特向乙方个人融资借款,为保证按约履行还款,甲方相邀丙方 5 人作为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企业经营短期资金周转。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2、 万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 , 逾期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月利率 赔偿乙方损失。 第五条、还款方式和支付利息期限: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六条、提前还款:甲方提前还款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不同意的,已收利息不予退还,双方另行约定除外。 第七条、如出现下列情形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1. 有证据证明甲方将所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2. 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可能导致乙方
3、借款债权 落空,如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1. 如实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核查; 2. 保证本借款用于合法商贸或投资经营活动,不用于非法活动场合; 3.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 有权对借款人和保证人资格和还债能力进行查询和核实; 3.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日期,足额向甲方发放借款; 4. 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及赔偿金。 第十条 保证人声明与 承诺如下: 1. 丙方根据中国法
4、律具有保证人资格,有能力承担保证责任。 2. 丙方完全了解甲方与乙方订立借款合同之条款内容,为甲方提供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全部意识表示真实。保证人以自然人身份提供担保已经征得家庭成员同意,自然人以自己所有财产保证还债家庭成员无异议,保证人签字经过合法的授权。 3、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第十一条 保证范围: 1. 丙方的保证范围主合同约定甲方届时应当履行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的借款还本付息义务。包括因违反主合同的偿还义务还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因上述义务履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十二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担保方式为连
5、带责任担保,若甲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上述主合同的定借款的偿还义务,丙方需履行保证义务。 第十三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成立之日起开始,至主合同约定之偿还义务履行完成,或者主合同约定之主合同生效条款业已全部满足、乙方书面确认上述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借款无需偿还之日起经过两年。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正式生效后,各方面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上述合同之交易标的额之 10%的违约金;损失的赔偿及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6、 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 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2、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签约各方面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出借人(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本合同中不涉及诉讼内容的条款继续有效,签约各方必须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签约各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2、 本合同的变更与解除,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必须有 签约各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合同,并经
7、签约各方履行必要的签字盖章程序。 第十七条 签署、生效及其他 1、 各方合同订立签署的地方为邮寄确认地,今后任 何一方所寄的文件不论何人签收,都视为已经 告知。 通知的方式一般为电话或者传真,也可以用邮寄送达告知。用邮寄函件的只要在函件备注上标明是何种通知的,视为对方已知该通知的内容。 2、本合同已有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作规定的,依据各方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承诺、传真等)执行。 本合同各方在签署本合同后另行签署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承诺、传真等)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签约各方协商解决,如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 同项下“之日”包含行为日当日,本合同项下约定期间应自行为日当日开始计算。 5、甲方和丙方提供个人身份、房产证复印件资料等均属本合同附件。 6、各方在订立合同前,已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及定义,而且清楚签约后产生的法律责任。 7、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经各方签章后成立,乙方借款到达甲方指定收款人账户后生效。 收款人姓名 : ,开户行: ,账号: 甲 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