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户完全追索协议 甲方(商户)名称: _;地 址 :_;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乙方名称: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以下简称 “ 原协议 ” )。为保障双方利益及分清责任,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下列补充协议: 1、乙方根据中国银联书 面指示可拒绝清算持卡人在甲方及分店发生的问题交 易,甲方不得异议。 2、如问题交易已送交清算,乙方将根据中国银联指示,发出退款通知书至以上 列明的甲方地址。 3、甲方承诺于退款通知书发出日起十四天内经乙方将退款通知书所列明金额全 数退回。 4、本协议作为乙方与甲方已签署的原协议的补充条款,经双
2、方签署后即为有效 法律文件,也表示甲方无条件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如甲方违反原协议和或本补充协议的任何条款,乙方将永久终止甲方银行卡受理业务资格。 5、若因甲方未履行承诺而发生任何损失,一切责任均由甲方独 自承担。乙方保 留向甲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如因甲方未有及时通知乙方其业务资料变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 法人代表等而引致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进行修改的条款,原协议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双方应按约履行。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 份。 甲方负责人签署及盖章 乙方盖章 _ 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