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银海区 区辖各 镇 2016 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 征求意见稿 ) 根据 区 委、 区 政府 2016 年 工作的总体部署 和北海市机关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北办发 2009 4 号)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 、五中 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 各级党委、 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结果导向和满意导向,强化目标责任,强化改革创新,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提高各级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 加快推进生态宜居 和谐美丽 新城区 建设。 二、考评主体和考评对象 (一)考评主
2、体 在 区 委、 区 政府的直接领导下, 由 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区绩效办 具体牵头, 各 有关单位以及各类评议评价主体共同参与和实施。 (二)考评对象 区辖各镇( 4 个) 福成镇、银滩镇、平阳镇 、侨港镇 。 三、考评方式和考评内容 对区辖各镇 的绩效考评按 千 分制计 分。 2 (一)考评方式 1.目标考核( 700 分 ,占 70%)。由区各考核单位在区绩效办的组织协调下,根据职责分工和考核工作要求,负责制定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方式、时限和程序,对各项指标进行初步考核评分,经区绩效办组织审核及实 地抽查核验后,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 2.公众评议( 200 分 ,占 20%)。由
3、区绩效办牵头制定评议方案,邀请基层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利益相关者及社会公众从各部门转变作风、指导服务基层等方面进行评议。 3.领导评价( 100 分 ,占 10%)。由区绩效办牵头制定评价方案,邀请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评价。各 镇重点评价工作落实、项目推进、工作思路创新、机关作风转变等方面 。 4.察访核验。由区绩效办牵头组织实施,对年度绩效目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实地核验,经核验查实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扣分。除了对弄虚作假行为加重扣分外,对 未全面履行职责的,采取“双挂钩”的办法,既扣有关乡镇的得分,又要扣区有关考核单位的得分。 考评综合得分指标考核得分公众评议得分领导评价得分察访核验
4、扣分 。 (二)考评内容 1.职能工作目标 。 重点围绕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建设、全面从 严 治党等内容 ,并结合各 镇 实际,细化具体指标和目标要求。 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印发后,对于区委、区人民 3 政府部署的临时性、突发性重大工作,由相关牵头单位在布置任务发文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工作目标和具体考评指标,纳入各镇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 系。 2.共性工作目标。重点围绕党的建设以及各 镇 履行职能、提高效能、转变作风等方面的要求细化具体指标。 3.创新争优目标。 由 表彰奖励加分、工作创新加分及指标超额加分构成。 年底由 区 绩效办牵头组织各单位
5、向 市 绩效办申报,凡经 市 绩效办审核获得加分的,给予报送 的区直部门 1-2倍加分,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 10 分 。 凡各 镇 在考评周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的,每项从年度绩效考评总分中扣减 2 分:受到上级党委、政府 (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 各镇 辖区内发生重大问题负面影响较大的; 各镇辖区内 发现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案件不查处,被上级机 关查处并被 市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 通报的。 4.工作满意目标。重点围绕完成年度任务、推进民生建设、改善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成效及其履职过程的工作效率、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方面设置评议评价内容。 在 考评指标执行过程中,如果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的
6、, 由被考评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原设定该项目标的部门审核,并报区分管领导同意后予以调整,于 2016 年 11 月25 日前送区绩效办备案。逾期报送的不予调整。 四、考评周期和程序 (一)考评周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4 (二)考评程序 1. 设置年度绩效目标 。 由区绩效 办牵头,组织区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共同研究,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确纳入绩效管理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目标,采取自行申报和分解落实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各镇年度绩效目标和考评指标体系框架。 2.制定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 由 区 绩效办组织各 镇 和 区有关 考核单位,对照年度绩效目标和指
7、标体系框架, 按照有可以量化的年度目标任务、有明确推进工作的路线图、有完成任务的时间表、有具体明确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检验的成果形式等“五个有”的要求来编制年度绩效目标、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 ,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总体部署、总体目标变 成各级各部门可监督、可检查、可考核的具体指标 。 3.组织实施和过程监管。 贯穿于整个考评周期。 4.开展年终考评。 从 2016 年 底开始,由区绩效办牵头组织开展。 ( 1)绩效自评。 2016 年 底,各镇对照年度目标责任,逐项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查自评,总结分析和整理归档台帐资料,自评材料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报送。 ( 2
8、) 满意度调查 。从 2016 年 10 月开始实施。 ( 3)目标考核。 2016 年 底至 2017 年 1 月,区各考核单位对各镇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并于 2017 年 1 月10 日前将评分初步情况报区绩效办 。 ( 4)年终核验。 2017 年 1 月,由区绩效办牵头组织核验 5 工作组,以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为抽查重点,开展年终核验。 5.汇总考评结果。 区绩效办收集整理各镇目标考核、满意度调查、 察访核验 数据材料, 综合汇总形成各镇年度绩效考评初步结果。 6.反馈和审定考评结果。 区绩效办向各镇门书面反馈考评结果。各镇如有异议,可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区绩效办提
9、出复核申请。区绩效办将经过复核后形成的考评结果报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议,并按程序报区委常委会审定。 五、等次划分和结果运用 (一)等次划分 考评结果 分为一等、二等、三等 和 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评得分低于 900 分的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根据 各镇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 , 按 40%确定为一等等次, 40%确定为二等等次, 20%确定为三等等次。 被考评单位 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被一票否决,或出现其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事件, 下调一个等次 。 (二)结果运用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以 区委、区政府 名义进行通报。 区人社局 、财政
10、局 负责制定绩效奖励的具体实施方案。考评结果抄送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作为评价各级各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选人用人、 廉洁自律、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与行政奖励、行政问责、行政预算和绩效审计相挂钩。 6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健全组织协调机制,为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区 直各业务部门 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并分解年度目标任务,不得随意增减考评内容和要求。 各镇 要认真对照绩效考评指标,主动对接沟通,逐项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
11、,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标准完成。 (三)严格标 准,严明纪律。 各镇要按要求报送有关资料数据,做到不虚报、不瞒报。各有关单位及督查考核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 三言三实 ”的要求,严明考评工作纪律。 本方案由北海市银海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2016 年度各镇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框架 7 2016 年度各镇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框架 目标 类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牵头考核单位 备注 职能工作目标 (一)经济建设 1.经济增长 ( 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区发改局 ( 2)城乡居民收入 区农水 局 ( 3)重大项目建设 区发改局 (
12、 4)专利发明 区科技局 3.“三农”工作 ( 5)粮食生产 区农水局 侨港镇无( 5) -( 7)项 ( 6)“菜篮子”工程镇长负责制 区农水局 (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 区农水局 ( 8)水产畜牧业发展 区海洋和水产畜 牧兽医局 (二)社会建设 4.社会管理 ( 9)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区卫计局 ( 10)社会救助工作 区民政局 ( 11)食品药品安全 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 12) 应急管理工作 区应急办 ( 13)安全生产 区安监和环保局 ( 14)信访工作 区信访局 ( 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区综治办 5.民生工作 ( 16)为民办实事项目 各责任单位 ( 17
13、)就业和社会保险 区人社局 ( 18)教育工作 区教育局 6.武装工作 ( 19)士兵优待 区人武部 ( 20)征兵工作 区人武部 ( 21)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区人武部 (三)文化建设 7.公共服务 ( 22)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 区文体广电局 ( 23)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区文体广电局 ( 24)农家书屋 区文体广电局 (四)生态建设 8.生态环境 ( 25)“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 区美丽办、核验组 ( 26)林业生态建设 区林业局 侨港镇无此项指标 ( 27)村屯绿化 (五)特色工作 9.特色工作 ( 28)特色工作 核验组 8 目标 类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牵头考
14、核单位 备注 (六)临时性重大工作 10.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 临时性突发性 重大工作任务 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临时性突发性重大工作任务 核验组 共性工作目标( 10%) (七)共性指标 11.党的建设 ( 29)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区委组织部 ( 3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区纪委监察局 12.机关管理和效能建设工作 ( 31)政务工作 区政府办 ( 32)政务服务 区政务服务中心 ( 33)信息工作 区委办、区政府 办 ( 34)保密工作 区委办 ( 35)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 区人大办、 区政协办 ( 36)行政效能 区监察局、绩效办 ( 37)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 核验组 创新争优目标 (八)创新争优加分 13.表 彰奖励加分 凡经市绩效办审核获得加分的,给予报送单位双倍加分,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 5 分。 区绩效办 工作满意目标( 30%) (九)社会评价 14.公众评议和领导评价 由区绩效办邀请各级领导、提出议案提案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企业人员、城乡居民、基层干部等进行满意度评价。 区绩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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