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原三大区块甘薯种植合作经营 公开简易程序 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采购部门: 十里丰农场 采购代理机构: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项目编号: SLF-C2017072 编制日期: 2017 年 12 月 目 录 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第一章 响应须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 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原三大区块甘薯种植合作经营 公开简易程序采购公告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原三大区块甘薯种植合作经营项目,采购人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资
2、金已落实。按采购人系统内部管理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SLF-C2017072。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原三大区块 2018 年度合作经营甘薯种植面积 421.93 亩(具体内容及合作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作经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现将资格条件要求等公告如下 : 1 响应人资格要求 1.1 响应人必须是登记注册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 1.2 采购人省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采购人 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
3、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3 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响应人自行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他交易”中,该采购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 2.2 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 交纳 采购文件 资料费 200 元。 3 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3日 14 时 30分,地 点为采购人招标办(衢州市衢江区塔山指挥中心一楼东面 1166 室)。 4 交易保证金 4.1 响应 人可
4、在 2017 年 12月 11 日 16 时前交纳 交易 保证金 贰 万 整,确保在 响应 截止时间前入账。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 响应 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交纳后及时 至采购人财务科 换取收据, 评审 时将收据带至现场核查。交纳金额不足或出具交纳收据信息不符合 采购 要求的,其 响应 文件可以不予接收。 交款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570-2926976。 收款全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 银行账号: 19711301040000152 支付方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十里丰塔山 联
5、系 人:余先生 电 话: 0570-2927206 采购代理: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地址:衢州市盈川小区一区 62 号 联系人:小郑 电话: 15858229670 6 该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第一章、响应须知 (一)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原三大区块甘薯种植合作经营 1.2 项目编号: SLF-C2017072 1.3 项目实施地点: 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十里丰农场 2.响应费用 2.1 响应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本次 采购 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响应的结果如何, 采购 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3.服务要求 3.1 必须满足采购人规定的各项要求(具体见采购需求); 3.2 成交后必须按 采购文件的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严格履行服务。 4.合作经营 期限及费用结算方式 4.1 合作经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 2018 年 11月 30 日。 4.2 费用结算方式: 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二)采购 文件说明 5.采购 文件的构成 5.1采购文件的组成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文件(如有)等组成。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6.1 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并在 2017 年 12 月 10 日 16 时前以不署名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
7、、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传真: 0570-2927205)。 6.2 采购人有权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人均有约束力。 6.3 为使响应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中明确。 6.4 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响应人已获取,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三) 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组成 : 响应 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报价
8、文件】组成。 7.1 资信技术文件 (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交易保证金复印件 ( 3)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 4)响应服务承诺书 ( 5)廉政承诺书 ( 6)响应人认为须提供的材料 7.2 报价文件 ( 1)报价函 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备查,否则可能作无效处理。提供交易保证金交款收据等原件核查,否则作无效处理。 8.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8.1 自评审之日起 60 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签订合同后,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跟随合同 有效期。 8.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
9、以书面形式进行。 8.3 响应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交易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1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并送达到采购人。 9.2 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采购人。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 “响应文件修改” 或 “响应文件撤回通知” 字样。 9.3 若响应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采购人撤回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正式文件送达到采购人。 9.4 从响应截止日期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响应人不得撤回其报价。 10.响应报价 10.1 响应
10、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报价。 10.2 响应报价以人民币结算率为最终报价,报价 包 含 所需 的一切 与本次采购有关的所有费用。响应人须提供保证采购人的正常服务需求。成交结算率、基准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计算公式:结算单价 =基准 单 价 *成交结算率 结算金额 =结算单价 *实际数量(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1.1响应文件的 编制 ( 1)响应文件应由中文编写。 ( 2) 响应文件必须分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并单独进行编制及密封装袋。 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资料封袋外应
11、标明 “响应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内容(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及 2017年 12 月 13 日 14: 30(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 的字样。 资信 技术文件不得含响应的报价,否则以无效处理。 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 “副本” 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内 容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 3)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 4)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或者是响应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所修改处应由 其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 盖章予以确认 。 ( 5)响应文件 必须采用 A4 幅
12、面,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 ,必须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订书机装订属于活页装订),否则按无效处理。建 议响应人尽量双面使用纸张。 ( 6) 响应 文件中的所有材料 必须按格式范本的要求签署或盖章 。 11.2递交响应资料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 1)响应文件的递 交地点为采购人招标办( 衢州市衢江区塔山指挥中心一楼东面 1166室 )。 ( 2)响应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 14: 30 时(北京时间) 。响应人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在响应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时间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 ( 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12.交易 保证金
13、 12.1 响应人 未按规定提交 交易 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2.2 未 成交 响应 人 的 交易 保证金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候选人和备选人的交易保证金 在 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 日内 退还。所有的交易保证金将 退至其公司账户。 12.3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交纳 履约保证金伍 万元整 ,和采购人签署合同后,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办理交易保证金全额返还手续。履约保证金账户为, 收款全称: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衢州十里丰支行;银行账号: 19711301040000152,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0570-2926976。 12.4 如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14、 时 , 将 被 没 收交易保 证金 ,并在一年内不欢迎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各项采购活动: ( 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 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经采购人签收 后但未参加采购会议。 ( 3)成交后放弃的、或未按期领取成交通知书、或不递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同、或转让成交结果的、或取消成交资格的、或不履行合同的。 ( 4)响应人在采购期间有串通、哄抬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 5)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虚假的。 ( 6)如成交 人为本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公司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
15、的企业,经 查证属实的。 ( 7)如给予采购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服务,经查实属于商业贿赂的。 ( 8) 响应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四)采购会议及评审 13.采购会议 13.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采购会议。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采购会议,并负责到场解答评审小组质疑的有关事宜。 13.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拒收: (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2)未密封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 3)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3 采购会议 程序 采购 会议由采购 代理机构 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
16、行: (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 2) 主持人介绍参加 采购 会 议 的人员名单; ( 3) 主持人宣布评 审 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 4)查验身份证明,核对身份。响应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护照,下同)的原件,响应人授权代表还必须同时出示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或说明授权书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以证明授权代表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由现场工作人员验证确认; ( 5) 检查响应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 6) 公开宣布最高限价(结算率),若是响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告之会议现场工作人员,经现场工作人员对其报价确认后,作响应无效处理,可以不
17、参加下轮的资信技术评审。若因响应人原因使得报价文件提前开启而造成响应无效的,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按各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后交先开的顺序打开响应文件 资信技术文件 ,清点正本、副本数量; ( 7)开启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送评审小组评审; ( 8) 评审结束后 , 向所有响应人宣布资信技术评审情况 ; ( 9) 响应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密封的完整性,由主持人宣读 报价 函中的响应人名称及其 承诺的报价、响应内容 ,以及采购 人 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若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提交评 审小组 审定 ; ( 10) 采购 代理 机构 做 会议 记录,响应人对 会议 记录进行
18、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 , 以备案检查。 若响应人代表发现报价内容或记录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应在签字确认前当场提出,并经采购人代表、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响应人代表未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结果予以默认; ( 11)会议结束后,如发现结果与响应文件不一致者,除评审小组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结果不予纠正。 14.评审方法及基本规则 14.1 评 审 组织: 采购人根据有关规定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 3人 或 以上 单 数的人员组成,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 和 评 估。 14.2 评审原则 ( 1)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 2)采用综合评分法
19、。由评审小组在不高于概算价的基础上集体讨论确定该项目的最高限价(结算率)。 (3)评审小组视有效响应人数量的多少,推荐一名或二名成交候选人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在评审通过的基础上,按照各响应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人,第二名为成交备选人。响应人综合得分相同时,采购人可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人及成交备选人。 采购人及评审小组对未成交的响应人不作原因解释。 14.3 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 1)评审 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签署等。 ( 2)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审小组将依据响应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响应人资格条件。 ( 3)评审小组将依照采购
20、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响应人提供的资料等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作无效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 4)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可就响应文件中的问题向响应人进行询问。 询问是评审中的重要环节,对需要询问的问题,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响应人有责任按评审小组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答疑和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 对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书面答复内容将成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 ( 5)评审小组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
21、而不靠外部证据。响应人在响应截止以后提供的资料不得作为评审依据,但应评审小组要求提供的证明、说明则不在此列。 ( 6)响应报价错误的修正原则: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数量和单价的乘积与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重新计算 金额。 上述小数点点错的除外。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响应人同意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人不接受调整或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 14.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 被视为无效 响应 : ( 1)以电讯、邮寄形式响应的。 ( 2) 响应人未参加 采购 会
22、议 , 或未携带身份证明的 。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加盖响应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 授权委托 书”原件的。 ( 3)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的,或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响应价格信息的,或文件混装的,或因响应人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提前开启的, 或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 ( 4) 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 或 在一份报价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 5) 响应人名称与交易保证金或资料费收据上名称不一致的(企业正常变更的除外,但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6)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23、(结算率)的。 ( 7)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8)响应人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9)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交 易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交纳采购文件资料费的。 ( 10)未能提供原件核查的,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备查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 11)响应文件 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 或响应的内容不全, 或主要实质性内容 未响应,或 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的。 ( 12)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13)响应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 14) 不响应修正原则的。 ( 15)评审小组认定属
24、响应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 16) 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 17) 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响应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 ( 18)响应文件未采用 A4 幅面,未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未采用胶装的。 ( 19)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以上 无效 情况,由 评审小组成员 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 响应被确认为无效 的 ,采购人应 告之 该响应人。 14.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取消: ( 1) 评审小组因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及其报价、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而否决全部响应的。 (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
25、骗行为的 ,或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的。 ( 3)因重大 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评审细则 15.1 采用综合评分法 。总分 100 分。其中资信技术得分 40 分,报价得分 60 分。 15.2 评审小组根据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 计算公式: 响应 人的最终得分 = 技术 资信 得分 +报价 得分(所有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其中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各响应人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排名第一、第二分别为成交候选人、成交备选人。若遇最终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列在前。若最终得分、报价均相同时,则摇号确定成交候选人。 15.3技术资信 评审项目及评
26、分标准 :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技术 资信 40 分 农林业规模经营与甘薯专业化生产能力( 20 分) 1、自 2015 年 1 月起,响应人从事农林业经营规模单份合同 100亩以内的不得分,单份合同 100 亩(含)以上的得 5 分;(按提供最大亩数的单份合同计分) 2、自 2015 年 1 月起,响应人从事甘薯专业化生产单份合同 100亩(含)以上 200 亩以内的得 2分;单份合同 200 亩(含)以上300 亩以内的得 4分;单份合同 300 亩(含)以上 400 亩以内的得 6 分;单份合同 400 亩(含)以上 500 亩以内的得 8分;单份合同 500 亩(含)以上得分 10 分
27、;最高得 10 分;(按提供最大亩数的单份合同计算,合同不重复计分) 3、自 2015 年 1 月起,响应人从事除甘薯以外其他农林产业生产的按每份合同( 50 亩以上的)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按约经营、诚信经营( 5分) 根据近三年十里丰农场与相关农林业合作经营者在合作期间,合作经营者是否按约经营,诚信经营等情况,由十里丰农场对合作经营者进行考核打分,密封后交采购人纪委,开标现场由采购代理公布考核情况,评审小组比较打分, 80 分(含)以上的得 1-5分, 80 分以下的扣 1-5 分。未提供考核打分情况,或 与十里丰农场没有合作经 营的响应人得 0分。 安全生产( 5分) 承诺自 2
28、015 年 1月 1日起从事农林业规模经营期间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并承诺在本项目经营期间安全责任自负的,得 5分。 履约保证措施( 10 分) 1、 承诺本项目履约保证措施及扣罚标准的(按采购需求内容)得 8 分;其中:承诺如果将 迷你甘薯种薯、种苗或其他生产物资挪作他用的, 承诺 发现一次扣罚 5000 元(含)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得 1分;承诺 发现一次扣罚 10000 元(含)以上的,得4分;承诺如果 私自处理甘薯产品的,发现一次扣罚 5000 元(含)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 得 1 分;承诺 发现一次扣罚 10000元(含)以上的,得 4 分。 2、承诺满足本项目其他
29、采购需求及合同内容的,得 2分。 注:响应人须提供近三年(自 2015 年 1月起)农林业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三年内任一年有效,含劳务管理与直接农林生产经营项目。 15.4报价计分公式 : 报价 60 分,以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每低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1分,每高于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2 分,不足一个百分点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16.评审结果 公示 采购人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上 , 各响应人自行上网查看 , 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 17.授予合同 17.1 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并明确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和要
30、求。 17.2 成交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7.3 如成交人拒绝承担成交的项目,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继之由备选单位成交或重新组织采购。 17.4 合同的签订由成交人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 订前成交人 交纳 履约保证金伍 万元整。 17.5 成交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如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经查实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8.特别声明 公开简易程序采购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人只有两家时,评审小组可以继续评审。只有一家时,经采购人招标领导小组决定可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也可以重新采购。 19.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采购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条款的解释权均属于浙江东源实业有限公司。 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 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 0570-292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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