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一、设定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9 号)第四十七条 二、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属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三、行政审批条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9 号)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 7 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 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禁止性要求: 无 五 、 适用 范围 申报建设工程施工
2、合同备案的中标人 六、受理机构: 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七决定机构: 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八、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九 、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登记备案表及施工合同原件 十、办理基本流程: 见附件 1 十一 、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无 (二)承诺办结时限: 当天办结 十二 、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三 、办 公 地 址和时间 : 贺州市政务中心一楼联合审批大厅住建局窗口 (春冬)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00 (夏秋) 上午: 8.30-11.30 下午: 15.00-17.30 十四、 相关材料示范文本: 无 十五、 结果送达:
3、 当场送达 十六 、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0774-5136817、 0774-5136715 投诉电话: 0774-5136873 3 附件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无;承诺办结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天办结)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经办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 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本级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管的,告知向有职责的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负责人审核 作出准予或不予备案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4 附件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登记备案表 合同类别:总包 分包
4、项目编号: 合同备案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贺州 xx 小区 工程地址 贺州市贺州大道 xx 号 立项批准文号 贺发改投资【 2016】 xx 建设性质 划拨 投资额度 10000 万元 工程规划 许可证号 xxxxxxxxxxxxx 用地规划 许可证号 xxxxxxxxxx 承包 (分包 )范围 xxxxx 发包方式 xxx 合同价格 100000 万元 质量要求 三生三世 履约保证金 万元 合同工期 720 天 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1 日 建设单位 贺州 xx 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州市八步区 xx 街道 xx 号 法人代表 李四 联系电
5、话 1384783XXXX 项目负责人 王五 联系电话 1384783XXXX 监理单位 贺州 xx 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贺州市八步区 xx 街道 xx 号 法人代表 马六 联系电话 1384783XXXX 总监理工程师 王九 联系电话 1384783XXXX 施工单位 贺州市 xx 建筑有限公 司 资质等级 二级 法人代表 刘二 联系电话 1385894XXXX 项目经理 xxx 资格等级 xxx 身份证号 4524828xxxxxxx 资格证号 xxx 联系电话 1358524xxxx 招标代理机构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代理费用 万元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我单位对合同备案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公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我单位对合同备案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公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备案机构 备案意见: 盖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备案机构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