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袁州区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工作 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67 号令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和江西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等文件 要求;农药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向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2018 年 8 有 1 日以后,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仍然经营农药的,农业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袁州区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有序进行, 特制订袁州区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 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 通过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及限制 使用 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对全区 销售农药实行电子台账记录,对限制农药实行
2、可追溯管理, 全面实行 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经营者只核发一个农药经营许可证。对限制农药实行 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载、溯源管理,示范门店做到限制使用农药 100%信息可查询、 100%流向可跟踪、 100%质量有保证。建立规范化的高毒 限制 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和追溯管理体系。 二、申请与受理 (一) 农药经营许可(除限制 使用 农药外) 申领条件 。 1.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 ,掌2 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 2. 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
3、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 ; 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 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 4. 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 5.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 6. 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 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依照袁州区限制使用农药管理办法执行。 (二 )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
4、,应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 (产权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及 地址、面3 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6.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 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7.相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8.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限制 使用农药的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依照袁州区限制使用农药 定点经营 管理 办法执行。 (三 )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不需要农药经营许可
5、的,即时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 2.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允许申请者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或者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三、审查与决定 (一)材料审查 袁州区农业 局 对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人员由袁州区农业 局政策法规室负责 。 审查人员应当依法、科学、公正地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材料审查意见,材料审查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 (二)实地 核查 4 实地核查由区农业局和各乡镇(街道
6、)农办人员组成,并提前通知申请人。 对 材料核 查不合格的,不进行实地核查。 1.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地址、仓储场所地址与营业执照及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表一致。 2.经营人员熟知 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相关学历或经过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3.营业场所、仓储场所面积及货架、柜台等符合申报条件所列条件要求,分支机构同样需符合以上要求。 4.营业场所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存储、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5.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
7、、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理、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6.营业场 所和仓储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和设备(如:通风橱或排气扇、灭火器、水缸或黄沙、劳保用品等设施和设备)。 ( 三 )实地核查综合结论 农药经营许可审查表中单项 核查 结论为“符合”“建议改进”“不符合”, 核查 综合 结论为“ 合格 ”或“ 不合格 ”。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地核查综合结论为“不合格”: 1.单项核查结论出现“不符合”的; 5 2.单项核查结论为“建议改进”的总数达到七个及以上。 实地核查小组应向申请人反馈实地核查意见,对发现的主要问题,应听取申请人意见。 四、 时间安排 ( 一 )限
8、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许可证申领时间 安排 2018 年 4 月 18-23 日,制定袁州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实施方案; 2018 年 4 月 24-28 日,召集全区农药经营者召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到窗口,进行材料初审。 2018 年 5 月 6-7 日,资料审查; 2018 年 5 月 8-11 日,实地核查各项设施及制度; 2018 年 5月 12日,完成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户进行公示;公示完后, 将名单推荐到上级农业部门审核批准。 ( 二 )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申领时间安排 201
9、8 年 5月 12日, 一般农药经营许可申领工作开始 ,流程参照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申领流程。 2018年 6月 15日 , 完成袁州区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人名单公示; 2018 年 6 月 15 日完成袁州区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 五 、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 袁州区农业局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农药许可管理部门 要求制定 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6 工作、进度到日,确保农药许可申领工作顺利完成 。 (二)强化日常管理。 加强日常申领工作开展 , 安排专人负责,专人审查,把农药许可申领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 (三 )做好工作宣传。 向全区农药经营人
10、员详细介绍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流程 , 确保农药经营许可申请人熟悉申领工作流程。 (四)加强 沟通。 设立专门联系人,解答农药经营许可证 申领工作中的疑问。联系人:黄建强,电话: 13807957890;农业局办公室电话: 0795-3223108, 执法 电子邮箱: 。 附件 : 1.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表 2.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3.农药经营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4.江西省农药经营许 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实地核查表 5.江西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定点推荐意见表 6.江西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表 袁州区农业局 2018 年 4 月 18 日 7 附件 1: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11、适用于 首次申请,经营范围增加限制使用农药、 改变营业场所或仓储场所地址 ) 申 请 人: (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8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 (公章) 住所 营业场所 仓储场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子邮箱 成立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册资金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 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名 二、申请农药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分类 申请经营范围 (在对应的栏目中打“”) 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限制使用农药 9 三、提交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是否提交(在相应栏目中打“”) 备注 1、
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6、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7、房产证或租赁证明 8、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9、农药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10、申请材料电子文档 11、其他 申请单位: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审核机关: 负责人 (签章 ) 年 月 日 10 附件 2: 农药经营企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岗位 /职务 学历 所学专业 备注 注: 1.人员应满足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条件 。 2.填报本表时,需将学历证书或培训经历证明复印件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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