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2017 年市级新能源汽车产业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8 年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财绩 2018 2 号),我们接受市财政局委托,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对市经信委 2017年市级新能源汽车产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 “新能源专项 ”)开展绩效评价 工作 ,现场踏勘了郫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双流区、天府新区等 6 个区的 19 个项目点,包括 6 个申报企业、 5 个维保点、 8 个充电站,进行了 60 余人(次 )座谈,累计发放 有效 问卷调查表 316 份。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
2、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1、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燃油供求矛盾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而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是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的有效途径。 2010 年,国务院将新能源汽车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出台 了 相应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 文件 。成都市作为 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示范城市,其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被列为政府 工作的重要内容。 2015 年 4 月 12 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市政府 ”)出台了关于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 2 - 干意见(成府发 2015 12 号),要求 落实 新能源 汽车支持政策,鼓励绿色消费。
3、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设立了本项目,并在 2017 年度由市级财政安排预算 21443.63 万元。资金使用属于后补助性质,项目主管单位为市经信委。 2、项目立项依据 新能源专项根据成府发 2015 12 号第七条 “鼓励绿色消费。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性集中式充电站 ”及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若干专项政策的通知(成办函 2016 5 号)中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政策 而 设立。 (二)项目绩效目标 政策目标: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促 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保护环境, 缓解 能源负担。 总体及年度目标:根据财政部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
4、作的通知(财建 2013 551 号)和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 年 -2015 年度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成都市作为 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示范应用城市, 须 在 2013 年 至2015 年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 5000 辆,其中, 2015 年度 须 完成 1600 辆新能源 汽 车 的 推广 。 (三) 项目资金支持范围、支持方式 市经信委根据成办函 2016 5 号文件精神,对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企业 或消费者按照 “以奖代补 ”的方式给予 补助 ,主要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充电设施的建设、新- 3 - 能源车型的研发等三个方面。市经
5、信委针对上述支持范围设立了 2015 年度新能源汽车市级配套补贴(以下简称 “购车补贴 ”) 、 2017 年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市级补贴(以下简称 “充电桩补贴 ”) 、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 目录 产品奖励(以下简称 “车型补贴 ”) 3 个子项目,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申报范围 支持标准 申报条件 购车补贴 2015 年 4 月 12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 在成都市销售 并 注册登记(二手车除外)的新能源汽车 ,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向 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不在补贴范围内) 。
6、 市级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 60%给予配套补贴。 ( 1) 申报车辆的车型应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以下简称“目录”); ( 2)申报车辆在成都市销售且于 2015 年 4 月 12 日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成都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二手车除外) ; ( 3) 已 完成中央财政补贴 清算 。 充电桩补贴 2015 年 4 月 12 日 至2017 年 4 月 11 日期间, 在成都市范围内 投资建设并 竣工投运 的充电设施 (已补助过的不得再次申报 且 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建设的充电设施不 在补贴范围内 。 ) ( 1)对经营性
7、集中式充电站的投建单位,给予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 30%、最高 500万元 的 补贴; ( 2)对个人消费者,给予每个充 电桩 600 元一次性补贴; ( 3)对充电桩群的投建单位,给予每个充电桩 600 元一次性补贴。 ( 1)合规新建并投运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站; ( 2)个人消费者在本市购买、上牌新能源汽车后,在自用车位安装建设 的 充电桩; ( 3)投资新建并投运的 3 个及以上的充电桩群; 以上 三种类型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可申请补贴 ,且须 满足国家通用性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充电设备、接口、安全等相关标准。 ( 国家标准不明确的,应符合本省、 市相关标准 ) - 4 - 项目名称
8、申报范围 支持标准 申报条件 车型补贴 2016 年 新列入目录的 车型。 按照 20 万元 /款车型的标准给予 一次性奖励。 ( 1)申报企业 为 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 2)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或暂停 目录 的 车型不予补贴 。 二、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一)评价方法和评价工作 1、评价方法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 2014 7 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成 财绩 2017 8 号)以及后补助的资金性质,本次评价工作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
9、公众评判法进行评价。此外,因2016 年度预拨购车补贴 7850 万元是在 市经信委 2017 年 11月审核完成 后,与 2017 年度预拨资金一起下 拨到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 企业,故本次评价将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的购车补贴 资金 一并进行 评价。 2、评价的主要工作 本次评价工作采用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的方式,主要包括: ( 1) 现场查阅了企业的申报材料、维修保障制度、维- 5 - 保点资质及协议、充电站建设及验收资料、 中央 资金清算 文件 等,对 项目的实 施和管理情况进行查证,对企业和个人消费者是否满足申报条件 进行 复核; ( 2)实地勘察维保点和充电站
10、 的建设、 使用状况,询问 使用 人员,了解 充电桩使用 和维护 情况 , 综合考评 项目实施效果; ( 3) 网络查询各级政府 为促进新能源汽 车产业发展制定的 政策和规划,了解新能源 汽车产业 现状 ,论证子项目 开展 的 必要性 。 (二)评价指标 1、评价指标的设计 根据成财绩 2018 2 号附件 5-2 2018 年成都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后补助资金 ”)适用 、 新能源专项子项目 的 类别、支持方向 等 ,我们分别设计 了三个子项目的个性效果指标,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效果 指标 分值 1 购车补贴 上牌量增长情况 10 后续维护和配套建设 10 车辆使用情况
11、10 2 充电桩补贴 建设数量 10 规划建设合理性 10 后续维护 10 3 车型补贴 目录 车型的增长情况 15 目录车型的产销量 15 - 6 - ( 1)购车补贴: 效果 -上牌量增长情况,通过统计申报企业在 2014 至2017 年期间的新能源汽车上牌数量,考核新能源汽车上牌量的增长情况,判断其在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节能减排观念宣传方面的工作成果。 效果 -后续维护和配套建设 ,通过查看后续维保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实地走访项目点位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询问使用人员, 考核 项目 后续维修保障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 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是否合理、完备 。 效果 -车辆使用情况 ,
12、 通过问卷 的 方式获取 随机抽查的 车辆行驶里程数 , 考 核 新能源汽车 使用频率,了解 有无闲置的情况, 是 否 真正起到 节能减排 的目的。 ( 2)充电桩补贴: 效果 -建设数量,通过统计申报企业 2015 年 至 2017 年充电桩的建设数量, 考核 充电桩 建设数量 的 增长 情况 , 判断在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节能减排观念 的宣传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 效果 -规划建设合理性,通过实地走访充电站,查看充电桩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考核充电桩的 布局 是否合理,建设数量是否充足,是否能 正常使用 ,保障新能源汽车用户的 需求 。 效果 -后续维护,通过查看后续维保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3、, 考 核项目 : 后续维护制度是否健全; 制度是否得到实施; 后续维护 工作 是否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 7 - ( 3)车型补贴: 效果 - 目录 车型的增长情况 ,通过统计申报企业在2015 年 至 2017 年 期间 列入目录的车型数量 , 考核 目录 车型的数量是否 逐 年有所增长,是否促进了新能源汽车技术的研发 。 效果 -目录车型的产销量,通过统计目录车型的产销量和销售量, 考核 目录 车型 是否被有效应用于生产,并为市场所接受。 2、评价指标的修改 新能源专项属于后补助项目,不涉及项目验收。同时,新能源专项的申报、审核、奖补等均需要对外公 示,故将 “管理制度 -项目验收制度
14、”修改为 “管理制度 -项目公示制度 ”,旨在考核是否制定公示制度。 (三)问卷调查设计及调查对象选取 因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故 不仅对本次 获得 新能源专项 补贴的申报企业、受益群体 设计问卷进行 调查, 同时还 对潜在受益群体进行细分并设计问卷进行调查,包括: 潜在 购车群体、已购非新能源 汽车 群体、公交和出租车运营公司等 , 旨在 全方位 了解其对项目实施的意见。本次问卷调查采取网络发放和实地发放两种形式,扩大了 调查范围,以便更 加 全面的了解 成都市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产业发展情况。 - 8 - 三、项 目总体评价及得分 项目决策依据充分 , 绩效目标合理 ,
15、管理制度较完善 ,组织实施较严格,且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 但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预算执行一般,项目实现效果欠佳等 问题 。绩效评价总得分为 87.53 分,其中,项目决策满分 20 分,评价得分20 分;项目管理满分 20 分,评价得分 19.54 分;项目效果满分 60 分,评价得分 47.99 分。 情况如下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分) 决策依据( 2 分) 政策依据 考核项目政策依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1 1 实施计划 是否围绕年度目 标制定实施计划 1 1 绩效目标( 3 分) 目标 合理性 考核项目设定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
16、观实际,是否与项目政策目标相关 1 1 目标 明确性 考核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是否明确 1 1 目标匹配 考核目标与资金实际开支方向的匹配情况,防止资金使用偏离目标 1 1 管理制度( 15 分)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考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2 2 申报条件 考核资金管理办法是否明确项目实施单位申报资金应具备的条件 3 3 补助标准 考核资金管理办法 , 是否明确规定 专项资金补助单位、补助金额等补 助标准 3 3 审批程序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是否明确项目申报、审核、下达等相关程序及时间 节点 3 3 项目公示制度 考核是否制定项目公示制度 2 2 监督检查 制
17、度 考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是否明确监督检查内容、处罚方式及程序 2 2 - 9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得分 项目管理( 20 分) 预算管理( 6 分) 分配时限 考核市级主管部门分配资金时效 1 1 考核区(市)县财政部门 是否 及时分配资金 1 0.94 预算执行 考核结余结转情况 2 1.6 预算调整 考核预算调整情况 1 1 资金拨付 考核资金是否按补助标准拨付 1 1 组织实施( 12 分) 审核把关 考核项目审核工作开展情况 4 4 审核结果 考核项目点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要求,是否存在虚报项目的情况 4 4 项目调整 考核项目调整情况 1 1 公示执行
18、情况 考核 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3 3 监督检查 工作落实 资金管理办法或相关制度要求监督 检查 措施落实情况 2 2 项目效果( 60 分) 产出 ( 10 分) 完成数量 考核项目计划数量完成情况 4 4 完成质量 考核项目计划质量完成情况 3 3 完成时限 考核项目计划时限完成情况 3 3 效果 ( 40 分) 促进政策 目标实现 考核采用“后补助”方式是否有助于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进度、增加投入,以促进政策目标实现 5 5 确保资金 安全性 考核采用“后补助”方式是否有助于提高财政使用的安全性,防止套取、骗取财政资金情况发生 5 5 上牌量增长情况 考核 新能源汽车 上牌量是否 持续 增长,
19、从而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 节能减排观念的传递 9.06 7.38 后续维 护和配 套建设 考核后续维修保障制度是否健全 ,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是否合理、完备,并得到有效执行 9.06 4.93 车辆使用情况 考察新能源汽车 使用频率,了解 有无闲置的情况, 是 否 起到 节能减排 的 作用 9.06 6.12 - 10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内容 分值 得分 项目效果( 60 分) 效果 ( 40 分) 建设数量 考核 充电桩 建设数量是否 持续 增长,从而 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节能减排观念的 传 递 0.4 0.4 规划建设合理性 考核充电桩的 布局 是否合理,建设数量是否
20、充足,是否均能发挥自身功能,保障新能源汽车用户的使用 0.4 0.14 后续维护 考核项目 后续维护制度是否健全; 制度是否得到实施; 后续维护成本是否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0.4 0.3 目录车 型的增 长情况 考核 目录 车型的数量是否较上年有所增长,是否促进了新能源汽车技术的研发 0.81 0.59 目录 车型的 产销量 考核 目录 车型 是否被有效应用于生产,转化为经济产值 0.81 0.33 满 意度 ( 10 分)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直接计算得分 10 7.8 总计 100 87.53 注:现场评价时,我们采取按各子项目分别打分后加权汇总得分的方式列示,故上表的效果指标为各子项目汇总后的结果。 四、项目资金安排及执行情况 (一)项目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新能源专项 2017 年 年 初总预算为 16443.63 万元, 包含2015 年 中央 下拨的 充电 桩补贴结余 593.63 万元 ; 2016 年区(市)县结转 购车补贴结余 7850 万元; 2017 年 初 市级财政预算 8000 万元。市级财政中期预算调整增 加 13443.63 万元,调整后年度 总预算为 29887.26 万元 (含 2017 年市级财政预算 21443.63 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已执行 2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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