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 1 版 ,第 0 次修改 近效期药品催销的管理制度 第 1 页,共 2 页 1.目的: 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杜绝将过期药品销售给购货单位。 2.适用范围: 对公司经营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及监控。 3.职责: 储运部负责对有效期药品库存资料收集、汇总,督促药品销售部门采取措施快速销售,定期向质量管理部和销售部门提供有效期药品催销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检查工作进行指导,药品销售部门负责对库存近效期药品采取措施,加快销售。 4.工作内容 4.1 近效期药品的概念 4.1.1 有效期大于五年 (含五年 )的药品 ,其有效期距失效期小于或等于一年半的药品。 4.1.
2、2 药品的 有效期大于两年 (含两年 ),且距离有效期限只有一年的药品。 4.2 近 效期药品的购进 采购部门购进药品时,要求药品离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必须在有效期期限的一半以上。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验收入库。除非双方达成代销协议,卖多少,结算多少。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入库。 4.3 近效期药品的储存与养护 3 第 1 版 ,第 0 次修改 近效期药品催销的管理制度 第 2 页,共 2 页 4.3.1凡库存的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的“近效期药品”标志。 4.3.2 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近效
3、期药品进行养护 检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3.3 仓库每月三号前将库存一年内的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分别报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分管业务负责人以催促销售。 4.4 销售部门应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催销,尽可能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5 近效期药品调出发货,业务员应事先征得业务用户同意,以防止无效经营活动的发生。 4.1.9质量管理部加强督促、检查,确认近效期药品催销正确性。 4.1.10 超过有效期药品的报损,按照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 控制程序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6.质量记录 (一年)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3 第 1 版 ,第 0 次修改 近效期药品催销的管理制度 第 3 页,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