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0 - 伊川县江左等 3 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 三期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伊公采购【 2017】 026 号 招 标 人: 伊川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伊川县 政府采购管理 中心 二一七年九月 - 1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2 -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 6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 1. 总则 .- 11 - 2. 招标文件 .- 13 - 3. 投标文件 .- 13 - 4. 投标 .- 16 - 5. 开标 .- 17 - 6. 评标 .- 18 - 7. 合同授予 . 18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9 - 9. 纪律
2、和监督 .- 20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 - 21 -21 评分表 .22 1. 评标方法 .- 23 - 2、 评审标准 .- 23 - 3、 评标程序 .- 2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26 - 协议书 . - 26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9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 3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3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3 三、授权委托书 . 34 四、投标保证金 . 35 五、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 36 六、资格审查资料 . 38 七、其它资料 . 41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 42 附表
3、 . 43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伊川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关于 伊川县江左等 3 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 招标公告 伊川县政府采购 管理 中心受 伊川县国土资源局 委托,经相关部门批准,就 洛阳市伊川 县江左等 3 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项 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洛阳市伊川县江左等 3 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项 目 ; 2、项目编号:伊公采购【 2017】 026 号; 3、项目地点:江左、半坡、吕店三个乡镇; 4
4、、资金来源及投资额:省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投资额约 52.33万元; 5、项目规模: 洛阳市伊川县江左等 3 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项 目 规模为 4999.78 公顷; 6、招标范围: 洛阳市伊川县江左等 3 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 ; 7、工期: 30 日历天 ; 8、质量:符合国家、省、市整理后登记、重估和测量的要求;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和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证书(必须有土地登
5、记代理中介机构年度考评合格证明);项目负责人须具 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3、 2014 年 9月 1 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土地测量、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3 - 4、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被冻结状态,具有近三年( 2014 年度 -2016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注册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 罪档案
6、结果告知函” (查询对象须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为准 );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1.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被建设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限制其投标的; 3.以往承担的土地整理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的,竣工验收不合格; 4.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投标者, 请于 2017 年 9月 19 日至 2017 年 9月 25 日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30 时,下午
7、 14:30 时至 17:30 时,到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 200 米夔驿商务 408 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 /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报名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原件验后退回) 并按照以下顺序编制目录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提供近一年来被委托人社保证明,劳务合同; (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 ( 3) 2014 年以来,具有耕地质量重估或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8、评价的服 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 4)近三年( 2014 年度 -2016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 4 - ( 5) 项目负责人 职称证书、投标人提供近一年来被委托人社保证明,劳务合同; ( 6)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开具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内 )。 招标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开标后,仍将由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 获取 报名时间: 2017 年 9 月 19 日至
9、 2017 年 9 月 25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11:30,下午 14:30 至 17: 30(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地址: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 200 米夔驿商务 408 室)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竟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17日 上午 9:30 分整。 竟标文件递交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 200 米夔驿商务 306 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川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伊川
10、县城关镇鹤鸣中路 联系人:孙文忠 电话: 13526967555 代理机构: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 200 米夔驿商务 408 室 - 5 -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8366586 邮箱: 伊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 9 月 19 日 - 6 -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 称:伊川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伊川县城关镇鹤鸣中路 联系人:孙文忠 电 话: 13526967555 2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伊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 200 米夔驿商务 4
11、08 室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8366586 邮箱: 3 项目名称 伊川县江左等 3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项目 4 工程规模 整治规模 4999.78公 顷 5 建设地点 伊川县 江左、半坡、吕店三个乡镇 6 资金来源 2013年省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7 出资比例 100% 8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 来源已落实 9 招标范围 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 10 服务周期 以该项目通过验收为准 1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和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
12、构登记证书(必须有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年度考评合格证明);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3、 2014 年 9 月 1 日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 耕地质量重估或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业绩 ,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日- 7 - 期为准); 4、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被冻结状态,具有近三年( 2014 年度 -2016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注册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
13、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查询对象须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为准 );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1.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被建设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限制其投标的; 3.以往承担的土地整理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的,竣工验收不合格; 4.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5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14、日前 16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 17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8 偏离 不允许 19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17 日 9:30时(北京时间) 2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 售后服务及优惠条件等 - 8 - 资料 24 投标 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起 60日历天 25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000 元 (大写:
15、伍仟元整) 交纳时间: 2017 年 10 月 16 日 17: 00 前 户名: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伊川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 66201011800001404 行号: 40249301013 注: 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通过转账的形式最迟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必须以“以公对公”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由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6、内,由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原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 4、退款时请携带按规定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若是中标人需出示书面合同原件; 5、同一单位或者个人不能代办其他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6 近年完成的项目业 绩的年份要求 2014年 -2016年 27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8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加盖公章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或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29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17、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 电子版( U 盘) 壹 份( 此 U 盘 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且 确保无病毒感染 ,并能正常使用 ,采用 word 文档,单独封在小信封内,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 30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编制目录和连续页码,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 9 - 31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3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 200
18、米夔驿商务 306 室 3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35 开标程序 ( l)宣布开标纪律; ( 2)密封情况检 查:投标人代表及监督方共同检查 (3)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顺序 3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 5 人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7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 38 履约保证金 按中标价的 3%收取,以转
19、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待提交技术成果,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0 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 52.33 万元 。 2、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1 类似业绩: 具有土地质量重估或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的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42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含完整、有效的投标文件内所有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一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 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 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 投标人 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43 投标人代表 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 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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