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 兰财采字谈 -2018-40 监理标段 招 标 人: 兰考县许河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 八 年 十二 月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1 页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须知 . 5 一、总 则 . 5 二、谈 判 文 件 . 5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6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9 五、谈判和确定 . 9 六、授予合同 . 12 七、其他 . 13 第二章 监理大纲 . 14 第三章 监理合同条款 . 15 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 16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陕西
2、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2 页 前附表及谈判公告 项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招标编号: 兰财采字谈 -2018-40 谈判内容及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2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 4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500 元整 5 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 , 副本贰份,全部胶装,与正本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壹份( u盘),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内容必须一致。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 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 170 号院内西 4 楼)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 月 3 日
3、14: 00 时整(北京时间) 7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施工及质保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8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30000 元 响应人报价超过招标人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竞争性谈判公告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3 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已批准建设,采购编号: 兰财采字谈 -2018-40,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兰考县许河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对本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 。 二、项目概
4、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招标编号: 兰财采字谈 -2018-40 资金规模:总投资金额约 303 万元 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其中 1 个施工标段, 1 个监理标段 1 施工标段 主要内容为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施工 2 监理标段 主要内容为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施工及质保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质量要 求:合 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响应 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 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施工标段 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 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
5、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监理标段 响应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响应人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8 年 12 月 20 日 - 2018 年 12 月 26 日 23: 59 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出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
6、“企业注册”并办理 CA。具体备案参考中心网站 ()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关于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入库登记的通知中的( 04 关于实行投标人信息库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中介服务机构办 理 CA 的通知。潜在投标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需通过 CA 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 /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注:投标文件递交时,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费,现金 500 元 /份(售后不退)。 3、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7、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 http: / 备 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带有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投标保证金金额: 施工标段 人民币 3 万元整 监理标段 人民币 500 元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 月 3 日 14: 00 ,地点为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 170 号院内西 4 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8、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4 页 本次招标公告同 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纪委监察局 联系电话: 0371-26992781 招 标 人: 兰考县许河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金先生 联系电话: 13608608801 地 址: 兰考县许河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13460692777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王鼎禧座 1 号楼 401 室 兰考县许河乡
9、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5 页 第一章 谈判须知 一、总 则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1.2、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3、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施工及质保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 费用 2.1、 响应人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3. 定义及解释 3.1、招标人: 兰考县许河乡人民政府 3.2、响应人:是指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单位; 3.3、谈判小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
10、次谈判活动工作的临时机 构; 3.4、日期:指公历日; 3.5、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资料,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4. 合格的响应人 4.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 丙级及以上 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谈 判 文 件 5. 谈判文件的组成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6 页 5.1. 谈
11、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及按谈判须知第 7 条款内容发出的补充文件: 第一部分 谈判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部分 监理大纲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2. 谈判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表格、所涉及的相关规范。如果响应人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资料的,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响应人自己负责。 6. 谈判文件的澄清 6.1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三日前将需要澄清及答疑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 企业公章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地址提交到代理机构处。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
12、答复。代理机构将答复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 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 7. 谈判文件的修正 7.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谈判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是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 7.2. 补充文件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谈判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 7.3. 为使响应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正的谈判文件准备响应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情推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7.4. 当谈判文件、补充(答疑)通知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
13、为准; 7.5. 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 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 一般说明 8.1. 语言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7 页 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 计量 在响应文件中以及所有响应人与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 必须用公制标准表示。 9. 响应人资格文件 为使响应人在中标后具有履行合同的资格和
14、能力,响应人应提供合法的资格文件,为此要求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 丙级及以上 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以上证件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 10. 响应人技术文件 10.1.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工期监控目标、投标有效期、质量监控目标、 安全监控目标、监理工作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11. 报价 11.1. 响应人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分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报价格
15、式(报价格式见附表)填报,第一次报价后如有必要时可以由响应人进行现场述标。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1.2. 本次监理投标报价采取总价报价形式。 11.3. 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11.4.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所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 11.5. 监理报酬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实行总价承包。 11.6. 投标报价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 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及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报价中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监理任务所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拟获得的利润,并
16、考虑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 11.7. 除招标人无偿提供的现场工作、生活条件外,投标人为实施监理工作另需的工作、生活设施及相关费用,可在投标报价中单项列报并计入总报价。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8 页 11.8. 监理工作所需的检测试验和检验费用计入监理投标报价。 11.9.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同时提交修改后的投标报价计算书,其份数和格式应与投标文件相同,否 则修改无效。 11.10. 投标人在报价时还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包括物价变动在内的各种风险因素。 11.11. 投标报价为本项
17、目全部费用,本项目中投标队伍的工作和生活等费用,以及在工作过程中因投标队伍需要第三方配合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1.12. 如响应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1.13. 响应人的报价包含成果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2. 货币 12.1.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 币: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3. 谈判保证金 13.1. 响应人应按文件规定提供谈判保证金
18、,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并获得相应证明; 13.2.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供谈判保证金的投标人,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不再参与谈判; 13.3. 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 13.4. 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国家相关规定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退还;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 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成交服务费。 13.5.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 将被没收: ( 1) 在有效期内,响应人自行撤销投标; ( 2) 响应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 3) 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19、; ( 4) 响应人在投标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者。 13.6. 退还谈判保证金时必须携带下列资料: ( 1)响应人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响应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兰考县许河乡村室新建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 9 页 14.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响应人将有效期延长。这种要求和响应人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期的响应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 响应文件。 15. 响应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15.1. 响应文件一式 叁
20、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贰份,全部胶装,电子文档一份( u 盘); 15.2.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15.3. 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密封: 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及电子文档全部密封在同一个包封内(电子文档需单独密封) ; 17.2.标记:包封上须写明 ( 1) 项目名称及 招标编号: ( 2) 响应人名称: ( 3) 响应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 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 4) 注明: 年 月 日 时以前不得启封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上述要求密封和标记,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1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前附表。 响应人必须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的谈判地点; 17.2. 招标人可以根据发出谈判补充说明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期限。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响应人在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17.3.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期限之后,响应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 、谈判和确定 18. 一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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