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维修及服务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HBXJ072018FWZB015 采购单位: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 年 8 月 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维修及服务采购项目 报送时间: 2018 年 08 月 17 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性监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BXJ072018FWZB01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采购人名称: 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槐岭路 32 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涛 0311-852599
2、7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 84 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和德秀 18031189718 0312 507559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本项目分 3 个合同标段;即第一标段: 大气应急监测车监测设备及配套供电系统维修 ;预算金额: 11.9 万元。第二标段:服务器网络构架优化升级服务;预算金额: 12 万元。第三标段:大气自动监测站监 测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维修;预算金额: 68.85 万元。 采购用途:保障大气自动监测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科学、及时、准确、有效,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3、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充分发挥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政府有效决策中的技术支持作用。第一标段采购用途:大气应急监测车维修保养及大气应急监测车汽油发电机和 UPS 设备维修费;第二标段采购用途:大气自动监测站机房服务器网络构架优化升级服务;第三标段采购用途:大气自动监测站房机柜维修、大气自动监测站房电源控制器维 修、大气自动监测站房空调维修、其他大气自动监测设备及站房基础设施维修。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的性质: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配套空调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零配件更换;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电源控制器的日常维修保养和配件更换
4、;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配套机柜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配件更换;大气应急监测车配套监测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应急处置和易损件更换;大气应急监测车汽油发电机和 UPS 电源系统维护及配件更换;大气自动监测站机房服务器网络优化加固;其他大气自动监测设备维修 费和自动监测站房基础设施维修。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5、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 5、根据石政办发 201670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石家庄信用办 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进行公示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信用等级需在 BBB(含)及以上,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不能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石家庄市信用协会咨询电话: 0311-67796352 0311-6779584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本项目 允许潜在投标人同时报名参加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按评标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8 年 08月 20 日至 2018 年 08月 24 日;每天上
6、午 09: 00至11: 30 分;下午 14: 30 至 17: 00.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1、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网( http:/)下载; 2: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 公告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 /份,开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缴纳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时间: 2018 年 9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评标地点: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 161 号 C 座)第 1 开标室 项目 联系人:杨浩 联系方式: 18031189203
7、 18031189718 传真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 注: 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 年 月 日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维修及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 保障大气自动监测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科学、及时、准确、有效,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充分发
8、挥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和政府有效决策中的技术支持作用。第一标段采购用途:大气应急监测车维修保养及大气应急监测车汽油发电机 和 UPS 设备维修费;第二标段采购用途:大气自动监测站机房服务器网络构架优化升级服务;第三标段采购用途:大气自动监测站房机柜维修、大气自动监测站房电源控制器维修、大气自动监测站房空调维修、其他大气自动监测设备及站房基础设施维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三个合同标段;第一标段:大气应急监测车监测设备及配套供电系统维修。第二标段:服务器网络构架优化升级服务;最高限价: 12 万元。第三标段:大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维修;最高限价:
9、 68.85 万元。 最高限价:第一标段: 11.9万元。第二标段 : 12万元;第三标段: 68.85 万元 2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3 投标有效期: 60 天(日历天) 4 投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 5、 根据石政办发 201670 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
10、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石家庄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进行公示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信用等级需在 BBB(含)及以上,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不能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石家庄市信用协会咨询电话: 0311-67796352 0311-67795846)。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允许潜在投标人同时报名参加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按评标顺4 序确定中标标段。 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 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7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 1
11、000 元(大写:壹仟元整);第二标段: 1200 元(大写:壹仟贰佰元);第三标段: 7000 元(大写:柒仟元整),在 2018 年 09月 10 日下午 17: 00 前交至石家庄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逾期不再受理)。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缴纳证明复印件。 开户名称:石家庄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 账 号: 55130188000004760 必须在交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维修及服务采购项目 第 X 标段保证金”的字样。 10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1
12、1 本项目第三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第三条“实施要求”中得方案要求及设备参数不得偏差。 12 生产厂家资质要求(第二标段) 网络交换机产品、路由器产品和网络信息安全产品的设计、生产和服务符合 TL9000-HS R5.5/R5.0 标准,提供相关证明; 13 设备生产商具备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CMMI3 证书; 14 设备生产 商具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 -风险评估一级 15 设备资质(第二标段) 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三级); 16 具有中国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 EAL3+(千兆)。 17 虚拟化服务要求(第
13、二标段) 利用虚拟化软件将机房设备中 4 台服务器组成虚拟化平台,可根据系统要求配置各虚拟化服务器性能,辅助现有系统的陆续迁移。要求虚拟化平台稳定,满足各系统的稳定运行 5 1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 9月 11 日下午 14: 00 时前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 9 月 11 日下午 14: 00 时前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 161 号 C 座)第 1 开标室 19 招标单位: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 0311-85259979 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
14、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 18031189718 18031189203 6 二、投标须知 (一) 总则 1、基本说明 1.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 前附表第 1 项; 1.2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石家庄市环境监控中心委托就其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维修及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相应的服务商。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招标。 2、分包情况及运维周期、地点 2.1 本招标项目的分包情况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2 本招标项目的运维周期、实施地点
15、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 项。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6、 7 项。 4、合格投标人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4.3 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 4.5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及法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 将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所述,自行组织对本招标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7 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 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
17、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根据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文 )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的规定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的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收取。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在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8、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 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19、.2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 8.3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 予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20、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可能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 中文。 9.2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一)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法定代表人证明; ( 2)法人授权委托书; ( 3)投标函; (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 5)投标报价表; ( 5)商务条款偏离表。 (二)资格证明部分 (三)技术部分 1
2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完整地填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 价是固定总价(包括费用报价及分摊在项目费用报价中的风险费用和其他费用),应是本须知招标范围所述的全部项目的投标报价。 9 12.2 项目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项目承包人承担 。 13、投标货币 13.1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短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
22、与投标人协商并征得投标人同意后将适当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单位需 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的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文件一份( U 盘)。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用 A4 纸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承诺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方为有效。 15.4 除投标单位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23、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单位 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 6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交款人要与报价人的名称一致,否则无效,保证金交纳凭证需在附言中,注明交易项目名称。 16.3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全 称 :石家庄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55130188000004760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 16.4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 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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