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清市 2018 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二次)(货 物)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DGP371581201802000008)招 标 人:临 清 市 农 业 局 招标代理: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2018 年 10 月 招标编号:SDGP371581201802000008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2 页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 .14第四部分 开标、评 标、定标 .15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26第六部分 投标书格式 .27资格审查文件 .32报价文件 .39技术文件 .42商务文件 .44招标编
2、号:SDGP371581201802000008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3 页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一、采 购 人:临清市农业局 地 址:山东省临清市联系方式:0635-605262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 159 号联系方式:16606356128、0635-2185856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清市 2018 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二次)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581201802000008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及控制价圆捆打捆机、抓草车、搂草机各 6 台(1)具备政
3、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7 万元其中:圆捆打捆机15 万元/台;抓草车 4 万元/台;搂草机 0.5 万元/台三、采购需求(见附件 1)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8 年 10 月 18 日 08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正信招标集团临清分公司(广场北,龙凤城东临门)3.方式: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行现场登记报名,不
4、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本项目标书费电汇(转账)凭证。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标书费不接受现金,请将标书费电汇(转账)至以下账户,并备注:临清市 2018 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二次)标书费(可简写)收款人:山东正信招标编号:SDGP371581201802000008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4 页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700185090
5、8050156135 行号:105471000013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五、公告期限:2018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11 月 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市人民法院对过)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11 月 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市人民法院对过)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
6、:陶童、肖明坤 联系方式:16606356128、0635-2185856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发 布 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时间:2018 年 10 月 17 日招标编号:SDGP371581201802000008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5 页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项号 内 容 规 定1 项目名称临清市 2018 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二次)2 建设地点 山东省临清市3 采购人名称 临清市农业局4 招标内容圆捆打捆机 6 台、抓草车 6 台、搂草机 6 台,具体参
7、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5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7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近两年(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4)近半年(不少于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
8、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 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的复印件加盖公章;5)近半年(不少于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格式按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函;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按附件;8)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SDGP371581201802000008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
9、有限责任公司 第 6 页项号 内 容 规 定9)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视为无效投标。下列证件单独提供原件:1)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资格审查(原件)放入资格审查档案袋中,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9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供货(负偏离为无效投标)10 质保期 3 年(负偏离为无效投标)11 交货地点 山东省临清市(买方指定地点)。12 投标报价报价中应包含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试验费、利税、管理、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含安装过程中的配件、附件)、技
10、术支持、培训及质保期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13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成功后付 90%,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1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5 投标有效期 90 天(日历日)。16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胶装,未胶装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原件部分:资格审查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评分项证明材料原件。17 答疑安排投标人提交疑问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1 日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取招标文件 1 日内,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提出疑问;应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
11、形式发送至 CHN邮箱。招标编号:SDGP371581201802000008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7 页项号 内 容 规 定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最终约束力。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1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公告1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见公告2
12、0 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2 万元。2、收款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7001850908050156135行号:105471000013 3、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或转账,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备注:临清市 2018 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二次)保证金(可简写);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逾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打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视为重大偏差,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
13、人应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充分考虑款项的到账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编号:SDGP371581201802000008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8 页项号 内 容 规 定7、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1 联系方式1、招标人:临清市农业局地址:山东省临清市联系人:乔凤霞联系电话:0635-6052627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 159 号联系人:陶童、肖明坤联系电话:16606356128、16
14、6063563512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23同一品牌产品评标要求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圆捆打捆机。24
15、代理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货物类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因未交纳代理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5履约保证金及合同有关事项按中标金额的 5%收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非现金形式向山东省临清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服务周期期满后无息退还。招标编号:SDGP371581201802000008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9 页项号 内 容 规 定开户行收款单位:临清市财政局国库科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清支行账号:240303351619 中标人向指定开户行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到临清政府采购中心 407 室换取收据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
16、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二、总则(一)定义1、“采购人”系指临清市农业局。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入围投标人 ”系指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入综合评审阶段的投标人。5、“中标候选人 ”系指由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遵守投标文件和询标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供货合同的投标人。6、“临清市 2018 年秸秆综
17、合利用试点项目(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二次)” 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服务及有关技术资料。 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检验、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相关的义务。(二)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表中要求。(三)其它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招标编号:SDGP371581201802000008 招标文件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 10 页4、无论中标与否,已
18、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四)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表中要求。三、招标文件说明(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项目说明;4、开标、评标、定标;5、合同格式;6、投标书格式。(二)招标文件的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详见投标人须知;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照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潜在投标人。(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四、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交包括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内容如下:1、资格审查文件:详见投标须知表中要求。2、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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