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63 页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驻京联络处房屋装饰及房屋修缮工程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HR2018019交易登记号:18CGXMSZ0287招 标 人: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理招标人:山东浩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第 2 页 共 63 页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二、 招标文件-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五、 开标、评标与定标-六、 合同的授予-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第五章 附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驻京联络处房屋装饰及房屋修缮工程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
2、SDHR2018019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万元)1房屋装饰及房屋修缮工程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其中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
3、理诚信入库并在网上报名;5、在临沂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网上报名。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158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8 年 6 月 7 日 0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6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北京路 8 号)代理服务区 号窗口(领取前务必电话联系); 3.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至现场报名:(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附有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4)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针对本项目的网上投标报名回执单复印件;(5)临沂市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的网上投标报名网页打印页复印件;(6)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证明。凡提供的以上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以上资料原件查验,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驻京联络处房屋装饰及房屋修缮工程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资料”字
5、样以及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4.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京路 8 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6、北京路 8 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采购人: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 17 号行政服务中心 710 室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0539-87270992.代理机构:山东浩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临沂市(州)兰山县(区、市)柳青街道(路、乡、镇)1 号(村)广州路与孝河路交汇鲁商中心 A6 号楼 1单元 701 室联系人:崔工 联系方式:1805390174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 附 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项目名称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驻京联络处房屋装饰及房屋修缮工程采购2 项目编号 SDHR20180193 采购单位 临沂市人
7、民政府办公室 代理机构 山东浩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158 万元6 最高控制价 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 154.52 万元,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报价的投标单位均以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时需提供的资料 公告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明材料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1. 本 项 目 投 标 保 证 金 : 人 民 币 叁 万 元 整 ( 30000.00)2. 保 证 金 缴 纳 : 投 标 人 须
8、 在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之 前 , 以 公 司的 基 本 账 户 向 临 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纳 投 标 保 证金 。3、 保 证 金 账 号 : 因 各 标 段 缴 费 账 号 不 同 , 投 标 单 位 报名完 成 后 需 在 临 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站 系 统 内 自 行 查 询保 证金 缴 费 账 号 , 汇 款 时 请 注 明 交 易 登 记 号 : 18CGXMSZ0287 及 项 目 简 称 。 工期 60 个日历天。 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已完工程量的 50% 计量拨付,竣工验收合格且经财政评审单位结算评审完毕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85%,
9、待政府审计部门复审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95% ,剩余 5% 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报价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 投标文件 份数一式七份(一份正本,六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以 U 盘形式提交,文件格式为 PDF、DOC 或 XLS和计价软件相应格式)、电子版工程计价文件一份(以 U 盘形式提交,文件格式为计价软件(如新点、蓝博、广联达等)相应格式。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中标服务费1)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
10、格2003857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2)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 0 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中描述相一致。 1 质保期 1 年。2 2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18053901741其他要求备注不管开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项目有关的费用。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一、说 明1.适用法律及范围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招标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
11、.定义1) “招标人”系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浩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5)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
12、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 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4.投标费用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2、代理服务费:1)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2)中标人须在领取
13、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3、公证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人支付。5.合格的投标人1)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2)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3)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
14、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6)投标人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机构等有利害关系。6.投标有效期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天。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2) 原定投标有效
15、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3)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5) 本须知第 7 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2、保证金缴纳: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以公司的基本账户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3、保证金账号:因各标段缴费账号不同,投标单位报名完成后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系统内自行查
16、询保证金缴费账号,汇款时请注明交易登记号:1 8CGXMSZ0287 及项目简称。4、保证金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请仔细阅读交易中心网上中标人退保证金通知),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若证实投标单位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采购单位、采购代理单位的损失须由投
17、标单位承担:a) 投标单位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骗取中标; b)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c) 投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d) 因中标候选人主观过错被废除授标;e) 中标候选人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f) 中标单位不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或公证费的;g)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8. 招标代理机构基础资料的提供1) 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投标截止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疑义,视
18、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2) 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投标截止前 15 日,以有效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1)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第五章 附件2) 除本须知第 10.1)款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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