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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华软奖助学金评选办法.DOC

1、 1 / 13吉林大学华软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吉林大学华软奖助学金 ”是由北京华软 科技发展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含国有经济研究中心、金融学院)教师、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奖助学金总额为 100 万,每年发放 20 万元,分五年发放完毕。一、奖助学金类别及额度1.华软教学专项奖:奖励总额 30 万元,每年 6 万元;2.华软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总额 25 万元,每年 5 万元;3.华软优秀本科生奖学金:总额 30 万元,每年 6 万元;4.华软助学金(含本、硕):总额 15 万元,每年 3 万元。二、组织机构设立吉林大学华软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吉林大学经济学

2、院院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院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人事变动,可随时增补。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类别奖助学金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各负责评选的部门自行组建。具体负责评选部门如下:1.华软教学专项奖:经济学院教学委员会;2 / 132.华软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华软优秀本科生奖学金: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华软助学金: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三、评选规则1.吉林大学华软奖助学金按照学年度评选,每年 11-12月评选上一学年度的华软奖助学金;2.严格按照各类别奖助学金具

3、体的评选办法认真评选,专款专用,宁缺毋滥,如当年度奖助学金有结余,可转入下一学年度;3.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部门需设立评审小组,并在学院网站公示。由评审小组评审后,报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北京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备案,从学校教育基金会代发奖助学金。四、附则1.本办法附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细则;2.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华软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3.本办法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与北京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协商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3 / 13附件:1.吉林大学华软教学专项奖评选办法2.吉林大学华软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3.吉林大学华软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

4、法4.吉林大学华软助学金评选办法5.吉林大学华软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4 / 13附件 1:吉林大学华软教学专项奖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吉林大学华软教学 专项奖” 是由北京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主要用于奖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含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优秀业务教师。二、奖励方向华软教学专项奖从教学特殊贡献、教学数量、教学质量、教学论文或立项、教学获奖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教师予以奖励。三、评选条件参评者学年内需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1.教学特殊贡献:原则上,在编在岗的教龄超过三十年的业务教师;2.教学数量:为本科生授课标准课时量(不计系数)名列学院前两名(学院直接统计

5、);3.教学质量:教务系统两学期“评教” 平均 优秀率名列学院前两名(学院直接统计);4.论文或立项:发表优秀教学、教改论文或获得校级及以上的教改立项(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项目负责人)。5.教学相关的荣誉奖励:获得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成果奖5 / 13(应为教学团队、教学成果第一负责人或第一作者);参加学校青年教师讲课大赛或双语教学大赛,并获三等奖以上;获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称号等。6.其他可以被教学委员会认定的教学类成果(需认定后列入以上 1-5 项分类相应的项目)。四、评选规则1.华软教学专项奖总额为 30 万元,每年评选额度总额为 6 万元,其中,教学特殊贡献类别 5000 元/人,其他类

6、别按照获奖人次平分余款,每人次最多不能超过 5000 元。如当年度奖金有结余,转入第二年;2.按学年评选,每年 11-12 月份评选上一学年的华软教学专项奖;3.同一评选学年内,如符合五项分类里面的两项及以上,可以兼得该项,按人次计算。不同学年不可重复获得五项分类中的同一项,但不影响参评其他项类别;4.采取个人申报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学院教学委员会统一评审,决定人选;5.单一成果不可跨类重复申报;6.统计时间截止到每年秋季开学前一天(以教学日历为准)。五、附则1.本办法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如6 / 13评选规则有所变动,由教学委员会提出后,报经济学院华软奖助学金评审委

7、员会审核,报北京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审批备案。2.本办法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与北京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协商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7 / 13附件 2:吉林大学华软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吉林大学华软优秀研究生 奖学金” 是由北京 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主要用于奖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在读全日制优秀研究生。二、华软研究生学术学业奖励方向评选规则每年奖励总额为 4 万元。主要奖励思想政治表现优秀,学术科研成果突出,综合素质能力优异的研究生。本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资格申请,在学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评选规则如下:依据当年奖励

8、经费总额度,结合本年度所有申请研究生科研成果的总积分核算系数进行奖励,即:申 请 者 奖 励金 额 =当年 奖 励 经费总额 度本年度申 请总积 分 *个人 积 分各类科研成果的界定参照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科研成果认定的相关办法执行。科研成果有效范围:在基础学制内期间发表,至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现刊或知网索引为准,用稿通知等无效,所有成果须为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且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8 / 13SSCI、A&HCI 检索 论文 40A 类论文及咨询报告 40B 类论文及咨询报告 20C 类论文及咨询报告 10记分标准D 类论文及咨询报告 4三、华软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励方向评选规则每

9、年奖励总额为 1 万元。主要奖励思想政治表现优秀,积极为学院师生服务、参与社会实践,做出突出贡献且综合素质能力优异的研究生学生干部。经济学院本届在岗、考核优秀的研究生会学生干部(含留学生)均有资格申请。评选规则如下:1.一等奖名额不超过 4 名,每生奖励 1000 元;二等奖名额不超过 10 名,每生奖励 600 元。奖励总额不超过 1 万元。2.评审依据该生在岗期间参与社会实践和工作的能力、态度、质量、成效等考核结果,进行民主测评,择优推荐。 四、附则1.本办法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本办法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与北京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协商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林大学经济学

10、院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9 / 13附件 3:吉林大学华软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一、评选范围“吉林大学华软优秀本科生 奖学金” 是由北京 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主要用于奖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含金融学院)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的优秀本科生。二、评选条件参评学生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具体条件如下:(一)学术、学业奖励方向的具体条件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所评选的学年内获得吉林大学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2.所评选学年内参与过校级及以上的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或专业比赛,公开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二)社会实践奖励方向的具体条件1.积

11、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表现优异;2.在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考虑。三、评选规则1.“吉林大学华软优 秀本科生奖学金” 总额为 30 万元,分五年发放,每年 6 万元。10 / 132.学术、学业奖励方向每年奖励 20 人,每人奖励 2000元;3.社会实践方向每年奖励 20 人,每人奖励 1000 元;4.按学年评选,每年 11-12 月份评选上一学年的“吉林大学华软优秀本科生奖学金”;5.同一评选学年内,不能兼得不同方向的奖学金;不同学年不能重复参评同一方向的奖学金;6.所涉及的佐证素材统计时间截止到每年秋季开学前一天(以教学日历为准)。四、附则1.本办法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2.本办法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与北京华软科技发展基金会协商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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