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康帕斯流体输送技术有限公司 Airpipe 压缩空气管路系统生产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1、项目名称:浙江康帕斯流体输送技术有限公司 Airpipe 压缩空气管路系统生产搬迁项目2、项目性质:迁建3、建设单位:浙江康帕斯流体输送技术有限公司4、建设内容:投资 10000 万元建设 Airpipe 压缩空气管路系统生产搬迁项目,搬迁后企业生产规模为年产 30000 套全性能空气管路系统。二、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主要影响污染源名称 污染来源 污染因子废气 前处理、喷塑、焊接、压铸 酸雾、焊接烟尘、喷塑粉尘、熔化烟尘、 脱模废气、燃气废气废水 前处理、震抛、喷淋洗涤塔、
2、员工 前处理废水、震抛废水、脱模废水、碱液 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噪声 生产设备 运行噪声固体废物 前处理、震抛等生产工序、废水处 理站、员工 金属废料、废渣、污泥、生活垃圾、熔化 炉废渣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1、废气治理迁建后企业压铸工序中熔化烟尘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 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金属熔化炉)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脱模废气、焊接烟尘、喷塑粉尘、盐酸雾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产生的 SO2、NOx、烟尘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
3、排放限值。各项废气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 GB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一般不会对周围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2、废水治理本项目工业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达到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 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标准;总铁参照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 一级排放浓度限值 3.0mg/L) ,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与经化粪池处理达到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 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
4、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标准)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达到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的一级 B 标准,最终排入附近海域。3、噪声治理(1)采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方在设备采购时应通过同行比选方式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设备,同时对风机及具有的振动的机械设备应设减震基础,从源头控制噪声源强。(2)合理布局,噪声较高的设备尽量远离靠近厂界边界一侧布置。(3)加强生产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物料及产品的运输尽量安排在
5、白天进行,避免夜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厂区流动声源(汽车) ,要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4、固体废物治理(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金属废料、金属废渣、熔化炉废渣:收集后外协单位收购。(3)危险废物:废切削液、震抛废渣、前处理废渣、污泥、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震抛废渣、前处理废渣随污泥一起处理。四、本次环评主要结论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三废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空气和声环境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等级。只要企业在开发建设和日常运转管理中遵循“三同时”原则,充分落实本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强化管理,在安全生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的前提下,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