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台港轮驳有限公司车辆转让信息烟台港轮驳有限公司对外转让中型普通客车一辆,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转让车辆为金龙牌 KLQ6602 中型普通客车;使用性质:非营运;制造厂家: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出厂日期:2012 年 3 月 12 日;燃料:柴油;车身颜色:黄/白;排量/功率:2659ml/85kW;核定载客:19 人;外廓尺寸:长 5995mm 宽 2040 mm 高 2790 mm。目前,车辆正常工作, 各种证书齐全、有效。2.以公开竞卖的方式对车辆进行转让。3.报名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28 日 17:00。4.联系电话: 6742071 ; 联系人:于敬模
2、邢学美。车辆竞卖意向书卖方:烟台港轮驳有限公司买方:卖方拟将金龙牌 KLQ6602 中型普通客车以竞标方式转让,为保证竞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与买方签订意向书如下:第一条 竞卖标的:金龙牌 KLQ6602 中型普通客车一辆。第二条 投标1、买方在提交书面竞标文件之前,需充分了解所购车辆现状。2、买方应采取书面报价且相互之间不得串通,书面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并同时注明报价日期,大写有效。应注明竞买方单位或个人名称、联系方式并盖章签字。 (设备竞买报价书见附件 1)4、买方报名参加竞标的同时,交纳竞标保证金,数额为 7500 元。第三条 开标卖方将组建比价小组负责本次竞价出售评标工作,比价小组
3、将按照公布的次序对各投标人的书面报价公开开标,各书面报价的最高价者中标。如最高价报价相同,最高价相同买方重新以高于原报价再次报价。第四条 定标1、中标人确定后,卖方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由中标人签字确认,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中标人应在中标之日起 3 日内与卖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同时其竞标保证金归卖方所有,本次竞卖无效。 3、竞标保证金可抵顶所购设备款。在卖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卖方将全额退回未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不含利息)。4、中标人与卖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5 日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结清款项,卖方收到全部设备款项后设备产权和安全管理责任归买方。如中标人未在 5
4、 日内付清款项,该买卖合同自行终止,卖方有权重新将该设备竞卖,并向买方追偿违约金,金额为中标价格的 50%。5、交车地点为烟台港,具体位置由卖方通知买方。6、现状交车,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提出车辆状况的任何异议;车辆交接过户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交车后所产生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7、中标人保证签订合同之日起 5 日内将所购车辆开走,否则按每天人民币 100 元收取保管费用。第五条 本规则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卖方:烟台港轮驳有限公司 买方: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日期: 日期:附件 1竞买报价书年 月 日设备名称 金龙牌中型普通客车 规格型号 KLQ6602姓名: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报价(元) 小写: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