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竹山县郭家山水源地和霍河水库水源地问题整改销号公示郭家山水源地是竹山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由于存在一级保护区内交通穿越和二级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等环境风险隐患,被省政府督查通报,生态环境部要求2018年12月底以前完成整治工作。为此,竹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整改,研究决定将竹山县城主取水口由原郭家山上移约14Km到潘口坝上,与潘口水库新建取水口。目前,潘口水库取水口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原郭家山取水口停用,郭家山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一级保护区内交通穿越和二级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完成了整改,现予销号公示。霍河水库水源地是竹山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地,由于二级保护区内存在部分居民,
2、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未经收集无害化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等环境风险隐患,被环保督察专项巡视作为突出环境问题交办,要求于2018年12月底以前完成整治工作。为此,竹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整改。经查实,在二级保护区内存在63户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水源和垃圾收集清运实施配备不足导致的生活垃圾未经收集无害化处理及茶园使用农药化肥形成的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委托专业机构制定了竹山县霍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了整改。县农业部门制定化肥农药零增长方案,并组织实施;新增配置了生活垃圾中转箱12个、生活垃圾转运车一辆,生活垃圾收集桶150个,建立了完善生活垃圾收运长效管理机制,形成
3、了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的良性体系;对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水源风险的63户,分户建设“化粪池+厌氧处理+农作物吸收”污水处理设施,杜绝直排,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现予销号公示。竹山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情况表问 题序 号 所 在 地水 源 地名 称水 源 地 类别 ( 县 级/地 级 及以 上 )保 护 区 类型 ( 一 级 /二 级 )问 题类 型问 题 具 体情 况 具 体 整 治 措 施要 求 完 成整 治 时 间完 成 整治 时 间整 治进 度1 竹 山 县 县 级 一 级 交 通穿 越 沿 河 左 有国 道 穿 越取 消 该 水 源 地, 新 建
4、县 级 水源 地 于 潘 口 水库2018年 12月 底2018年 10月 30日2 竹 山 县郭 家 山水 源 地县 级 二 级 农 业 面源 污 染二 级 保 护区 内 , 存在 933240多 m2的 耕地取 消 该 水 源 地, 新 建 县 级 水源 地 于 潘 口 水库2018年 12月 底2018年 10月 30日100%3 竹 山 县 县 级 二 级 农 业 面源 污 染二 级 保 护区 内 , 存在 799920多 m2的 耕地严 格 控 制 使 用化 肥 、 农 药 ,控 制 农 业 种 植面 积 , 确 保 无新 增 农 业 种 植2018年 12月 底2018年 10月 30日 100%4 竹 山 县霍 河水 库县 级 二 级 农 业 面源 污 染二 级 保 护区 内 存 在部 分 居 民生 活 污 水直 排 , 生活 垃 圾 未经 收 集 和无 害 化 处理按 照 集 中 式饮 用 水 水 源 地规 范 化 建 设 技术 要 求 高 标准 完 成 农 村 生活 面 源 污 染 整治2018年 12月 底2018年 10月 30日 100%竹山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战役指挥部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