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青岛市黄岛区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我局对青岛市黄岛区 2012年至 2014年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实施了监审。此前,我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并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对承担青岛市黄岛区城市供水的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总公司和青岛西海岸市政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2年至 2014年城市供水成本进行了专项财务审计并出具报告。本次成本监审是在该审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的。一、城市供水单位基本情况(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总公司成立于 1989年,系全民所有制企业,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一路 15号。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等业务,注册资本3,060万元,法
2、定代表人刘小华。(二)青岛西海岸市政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系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原胶南市)新华路 76号。主要从事自来水服务等业务,注册资本 10,537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显奎。二、成本监审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42号);2(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44号);(四)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 号);(五)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02613 号);(六)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鲁价调发2006102 号);(
3、七)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鲁价调发2006103 号);(八)其他相关规定。三、成本监审程序(一)成立成本监审工作组。本次成本监审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二)发出成本监审通知书。向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总公司和青岛西海岸市政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发出成本监审通知书,要求以上两家供水企业按规定填报 2012年至 2014年成本报表及与成本有关的其他资料。(三)实地监审。在中介机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成本监审工作组又专门听取了两家供水企业对城市供水经营及成本情况的介绍,现场勘察了水源地水库及制水企业情况,审核了部分相关的财务报表、账簿和原始凭证,了解与城市供水定价成本有关的其他情况。(
4、四)审核、核算定价成本。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对两家供水企业 2012年3至 2014年城市供水成本进行审核、归集、调整,核算出定价成本。(五)征求意见。经集体讨论,形成了成本监审初步意见并征求两家供水企业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四、成本审核、分摊方法及主要技术指标城市供水成本主要由制水成本、输配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由于被监审单位制水成本和输配成本未单独核算,因此在监审过程中,制水成本和输配成本合并为生产成本,并进行核定。其中生产成本包括原水费、外购成品水费、固定资产折旧、职工薪酬、动力费等;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一)原水费、外购成品水费原水费是指城市供水经
5、营者为保障本区域供水服务购入原水的费用(含水资源费),按购入价格和水量据实核定。外购成品水费是指供水企业从外部购入可直接供应用户的净水的费用,按有关协议约定的价格核定。(二)职工人数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对青岛市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中企业职工人数核定标准的批复(鲁价成本发2011139 号),按照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规模以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供水量及从业人员平均水平确定职工人数上限。(三)职工工资职工平均工资按照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黄岛区“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职工平均工资据实核定。42012年、2013 年、2014 年黄岛区“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 528
6、15元、55352 元、63594元。(四)职工工资附加费用职工工资附加费用包括社会保障费、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1、社会保障费按照不超过核定后的本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据实核定。具体比例,养老保险费 2012年至2014年均为 18%;医疗保险费三年均为 9%;失业保险费2012年为 2%,2013 年、2014 年为 1%;生育保险费三年均为 1%;工伤保险费三年均为 1.2%。合计三年分别为31.2%、30.2%、30.2%。2、公积金按照不超过核定后的本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0%据实核定。超过 12%的部分,与核定后的职工工资之和不得超过上述职工工资审核标准。
7、3、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不超过核定后的本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 14、2、2.5%据实核定。(五)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60%核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0.5。(六)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试行)有关规定确定,残值率为 4。(七)修理费 5按照不超过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 2%据实核定。(八)漏损率和年供水总量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等有关规定,核定两家供水企业城市管网最大漏损率均为 15%。实际漏损率计算公式为:实际漏损率=年漏损水量/年实际供水总量100%,其
8、中:年漏损水量=年实际供水总量-年售总水量(收费水量)-年免费水量(不收费水量)。当实际漏损率低于最大漏损率时,按实际漏损率计算年核定供水总量;当实际漏损率高于最大漏损率时,按最大漏损率计算年核定供水总量。核定年供水总量计算公式为:核定年供水总量=年实际供水总量(1-最大漏损率和实际漏损率中较小者)。(九)需核减的其他成本项目青岛西海岸市政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董家口水厂、蒋家庄水厂管理费用全额核减;(十)需冲减成本的项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总公司从青岛碧海水务有限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全额冲减总成本;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总公司城市维护费全额冲减成本;6青岛西海岸市政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电费收入
9、冲减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净值为正值的,按其他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冲减总成本。(十一)单位成本单位定价成本=定价总成本/核定年供水总量五、成本核增、核减情况(一)生产成本2012年至 2014年生产成本上报数分别为 21011.87万元、22887.47 万元、23761.68 万元,经审核,三年分别核减 1049.06万元、1094.62 万元、1063.50 万元,三年核定数分别为 19962.82万元、21792.85 万元、22698.19 万元。其中,职工工资三年分别核减 401.6万元、480.45 万元、675.32万元。职工福利费三年分别核减 354.35万元、221.63万元、
10、117.06 万元。失业保险费 2013年核减 8.07万元。工会经费三年分别核减 1.81万元、3.92 万元、5.83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2013年核减 3.55万元。动力费三年分别核减 56.52万元、19.18 万元、0.01 万元。固定资产折旧三年分别核减 234.78万元、357.81 万元、265.28 万元。(二)期间费用2012 年至 2014年期间费用上报数分别为 1328.15万元、1022.18万元、753.94 万元,经审核,三年分别核减 29.39万元、17.63 万元、1.72 万元,三年核定数分别为 1298.76万元、1004.54 万元、752.21 万元。
11、其中:管理费用中,7业务招待费三年分别核减 29.39万元、17.63 万元、1.72万元。(三)需扣除的非主营业务成本2012 年至 2014年需扣除的非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83.49万元、385.73 万元、311.96 万元。其中:1、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总公司从青岛碧海水务有限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 2013年和 2014年分别为 196.11万元和 120.50 万元,全额冲减总成本。 2、城维费收入三年分别为 156.24万元、156.24 万元和 156.24万元,全额冲减总成本。3、董家口水厂、蒋家庄水厂管理费用三年分别为16.32万元、15.14 万元、16.77 万元,全额
12、核减。 4、其它业务收入三年分别为 10.92万元、18.24 万元、18.46万元,全额冲减总成本。(四)漏损率和年供水总量核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总公司三年实际管网漏损率分别为 11.79%、10.80%、9.54%,据实核定;青岛西海岸市政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三年实际管网漏损率分别为11.90%、13.30%、10.75%,据实核定。核定两家供水企业三年供水总量分别为 8539.36万立方米、8630.49 万立方米、9043.93 万立方米。六、成本监审结论核定两家供水企业 2012年至 2014年城市供水定价总成本分别为 21078.09万元、22411.67 万元、23138.4
13、4 万元,城市供水单位定价成本分别为 2.4683元/立方米、82.5968元/立方米、2.5584 元/立方米。附:青岛市黄岛区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合并核定表青岛市黄岛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 8月 24日 9附件青岛市黄岛区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合并核定表2012年 2013年 2014年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上报数 核增(减)数 核定数 上报数 核增(减)数 核定数 上报数 核增(减)数 核定数年供水总量(万 m) E1 9684.77 9684.77 9758.15 9758.15 10039.42 10039.42 年售水总量(万 m) E2 8536.92 8536.92 8628.47 86
14、28.47 9040.78 9040.78 核定年供水总量(万 m) E3 8539.36 8539.36 8630.49 8630.49 9043.93 9043.93 设计日综合生产能力(万 m/日) E4 31.00 31.00 31.00 31.00 31.00 31.00 实际日综合生产能力(万 m/日) E5 26.53 26.53 26.73 26.73 27.51 27.51 一、生产成本(万元) E6=E7+E9+E15 21011.87 -1049.06 19962.82 22887.47 -1094.62 21792.85 23761.68 -1063.50 22698.
15、19 1、原水费 E7 2988.63 2988.63 3068.72 3068.72 3214.51 3214.51 其中:水资源费 E8 1517.35 1517.35 1580.26 1580.26 1748.30 1748.30 2、职工薪酬 E9 5144.99 -757.76 4387.24 5811.17 -717.63 5093.54 6475.76 -798.21 5677.55 3、原材料费 E10 171.27 171.27 149.32 149.32 214.31 214.31 4、动力费 E11 1320.43 -56.52 1263.91 1417.23 -19.1
16、8 1398.05 1382.34 -0.01 1382.32 5、外购成品水费 E12 7546.13 7546.13 7603.78 7603.78 7643.97 7643.97 6、修理费 E13 952.47 952.47 1374.95 1374.95 1333.63 1333.63 7、固定资产折旧 E14 2408.93 -234.78 2174.15 2869.08 -357.81 2511.27 2954.04 -265.28 2688.76 8、其他生产费用 E15 479.02 479.02 593.23 593.23 543.12 543.12 二、期间费用(万元)
17、E16=E17+E18 1328.15 -29.39 1298.76 1022.18 -17.63 1004.54 753.94 -1.72 752.21 1、管理费用 E17 858.80 -29.39 829.41 851.52 -17.63 833.88 797.78 -1.72 796.06 2、财务费用 E18 469.35 469.35 170.66 170.66 -43.84 -43.84 三、需扣除的非主营业务成本(万元)E19 -183.49 183.49 -385.73 385.73 -311.96 311.96 四、供水总成本(万元) E20=E6+E16-E19 22340.02 -1261.93 21078.09 23909.65 -1497.98 22411.67 24515.62 -1377.18 23138.44 五、单位供水成本(元/m) E21=E20/E3 2.4683 2.5968 2.558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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