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滨海县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滨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1 防空警报试鸣 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全县居民 人防科2 防空防灾救灾知 识宣传教育联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开展民防知识教育;组织开展社区民防知识宣教活动。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中小学生社区居民 人防科3 抢险救灾服务利用人防通信、警报、疏散基地等设施设备为抢险救灾提供服务。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
2、法 。全县居民 人防科4 人防工程标示 设立指示牌,标示人防工程位置,方便群众疏散掩蔽。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全县居民 人防科5 人防法制宣传教 育 开展人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 (中办发201731 号) 。全县居民 人防科 3 滨海县物价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1 重要商品及服务 价格信息公布定期分析我县重要商品及服务市场价格行情,及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生产、流通、消费。指导全县开展民生价格信息公布工作,建立
3、县级民生价格监测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公布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提高市场价格透明度、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促进市场价格稳定、保护消费者价格权益。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价格监测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3 年第 1 号) ;3.江苏省价格条例 。社会公众 价格监测中心2 价格宣传活动 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对价格工作措施及效果进行宣传。 江苏省价格条例 社会公众 办公室3受理日常价格咨询通过价格举报电话、门户网站、来信、来访等形式受理价格咨询,及时答复并处理。 省物价局限时办结制 举报人 价格举报中心滨海县粮食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4、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1 粮食行业安全生 产宣传活动向粮食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防护救护知识、安全生产装备技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服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涉粮企业 产业发展科2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纪念日、“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活动按国家和省市粮食主管部门部署,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组织粮食专家现场讲解、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宣传爱粮节粮、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对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形成爱粮节粮良好氛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07 号公布,第 666 号修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监督检查科3 粮油食品安全科 普宣传结
5、合粮食部门的特点,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因地制宜、重点突出、讲求实效、通俗易懂、形式多样,引导民众重视粮油食品质量安全,树立安全、健康、营养、节约的理念,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07 号公布,第 666 号修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监督检查科4 农户科学储粮技 术服务 向农户提供科学储粮应用技术资料和农户安全储粮手册。 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管理办法(国粮展2011184 号) 农民 产业发展科5 粮食行业安全生 产培训向粮食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防护救护、安全生产装备技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相关培训。1.关于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6、(国粮展2016190 号);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涉粮企业 产业发展科6 粮食科技周宣传按国家和省市粮食主管部门部署,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宣传展板,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宣传爱粮节粮、科技储粮、科学食粮等知识,营造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科学文明的粮食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的良好氛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07 号公布,第 666 号修订) 社会公众 监督检查科 5 滨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1 工业经济扶持政 策咨询服务开展工业经济各项扶持政策宣传、推广和培训活动,对企业或个人提供扶持政
7、策咨询服务,指导企业用活用足政策,提升为企服务实效。滨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滨政办发201158号)全县工业企业及公民 经济运行科2节能、循环经济政策宣传、咨询、技术推广节能、循环经济等领域有关政策宣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查、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节能技术产品、申报节能减排和工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等有关政策咨询;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1.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 ;2.滨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滨政办发201158 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3
8、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管员”业务培训开展国家和省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能耗计量、能耗标准化、用能管理、标准技术规范宣贯等方面的培训。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 。年能耗 1000 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与综合利用科4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及提供咨询服务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2.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3.滨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滨政办发201158 号) 。全县中小微企业
9、 中小企业科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5全民创业园政策宣传及提供咨询服务宣传滨海县返乡创业项目新建和租赁厂房认定及补贴办法等政策,激励引导返乡创业人员新上高效益项目、新建高标准厂房。滨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滨政办发201158号)全县返乡创业者 中小企业科6 信息化宣传和网络安全宣传培训开展信息化宣传系列主题活动,以两化融合、互联网创新创业等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信息化知识宣传,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培训,普及政策法规、技术标准、防护技术等网络安全保护知识。江苏省信息化条例社会公众、党政机关、重要信息系统、工业控制系统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
10、信息化科7“诚信滨海”宣传及信用查询服务依法向社会发布信用动态与政策信息,并提供全方位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核查、申诉、自主申报等服务。宣传诚信,努力在全县形成“处处守信事事顺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氛围,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滨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滨政办发201158号)全县企业及个人企业发展服务科8 企业经营管理人 员教育培训 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考察。滨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滨政办发201158号)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发展服务科 7 滨海县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序号 事项名
11、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1 国民体质监测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体质测定,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1.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2.国民体质检测工作规定(体群字20016 号)。全县常住居民滨海县国民体质测定指导站2 社会体育指导员 公益培训 为符合要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相应培训。1.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2.江苏省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苏体规20123 号)。符合要求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滨海县科技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1 “4.26 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等公益服务活动,提供知识产权法
12、律援助等。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统一布置 全县企业 知识产权科2 邀请专家学者来滨 开展科技交流 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全县企业 综合计划科3 组织企业参加各类 科技交流活动组织我县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广泛合作,促进产业振兴和转型升级。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全县企业 综合计划科4 科技类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收集、梳理并公开各种涉及县科技局管辖的科技信息;接受公众从不同渠道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做好登记和服务工作,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案由,及时进行解答和处理。滨海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滨政办
13、发2010115 号) 全县企业 办公室5 开展科技宣传工作加强与县内外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科技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滨海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滨政办发2010115 号) 全县企业 办公室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 9 6地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做好登记和服务工作,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结合案由,及时进行解答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地震科7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面向社会提供防震
14、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地震科8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推荐上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活动的通知 (苏震发200556号)全县中小学校 地震科9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申报 推荐上报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关于印发江苏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震发201034 号) 全县各居委小区 地震科滨海县公安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机构1 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个人 交通警察大队2 交通事故救援 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无法移动的、造成人员受伤的进行救援。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个人 交通警察大队3 110 报警服务全天 24 小时受理报警、紧急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 公民 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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