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家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编号:石公租申字 号申请人类型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新就业职工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姓名 性 别 身份证号民 族 学 历 毕业时间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离异 丧偶 家庭人口总 数 家庭年总收入(元) 人均月收入(元)是 所在地 区 街办(乡镇) 居委会(村委会)是否本市户 籍 否 原 籍 省 市持证情况 全国劳模 省部级劳模 全国英模 荣立二等功 见义勇为居住方式与父母(子女)同住 租住社会住房 单位宿舍借住 租住保障房 自有住房 自有住房面 积 平方米现居住地 区 大街(路) 号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地 址 区 大街(路) 号本市工作起始时间缴纳
2、养老保险起始时间养老保险是否代缴 是 否其他联系人本 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姓名 性别 与申请人 关 系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家庭成员信息本人承诺本人郑重承诺:以上信息均为真实,同意授权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如经查实存在虚假信息,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申请人: 时 间: 年 月 日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须知公共租赁住房主要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以下资料:一、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二、户籍(居住)证明:户籍在市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主页及家庭成员户
3、口页复印件;户籍不在市区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市区居住证复印件。三、婚姻证明: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含未婚、离异、丧偶)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情况证明。四、收入证明:户籍在市区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市场)出具的经营证明;18 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无需提供收入证明。五、学历证明:新就业职工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六、社保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自申请之日前 6 个月内的社会劳动保险缴存记录证明或由代缴单位提供的代缴证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七、特殊证件证明: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和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在市区工作的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提供相应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制的文件及证件材料;原廉租房保障家庭转化为公租房家庭的,需提供保障房管理公司出具的诚信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实,复印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