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南通市港闸区市北文体中心合作办学项目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GZCG2019008 采购单位:南通 市 港闸区市北文体中心 代理机构: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 九 年 一 月 十 六 日 - 2 - 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顾枫 日 期: 2019年 1 月 16日 采购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9 年 1 月 16 日 南通市港闸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3 -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
2、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合同授予 第七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八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 4 - 尊敬的磋商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磋商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 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称代理机构)受 南通市港闸区市北文体中心 (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南通市港闸区市北文体中心合作办学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港闸区市北文体中心合作办学项目 二、项目编号: GZCG201
3、9008 三、项目预算: 市北文体中心分成比例控制在 25%-35%之间 四、服务期限:五年。 五 、项目需求: 南通市港闸区市北文体中心现准备以竞争性磋商形式引进一家综合类艺 术培训机构合作办学, 详见第三章。 注:该项目与 南通市港闸区市北文体中心分部(原唐闸文化馆)合作办学项目 (项目编号: GZCG2019006) 投标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 项目 。 六 、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
4、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 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是文化、教育、体育、民政等主管部门行业许可的社会团体,其经营范围含有艺术类课程培训。 4、投标供应商须 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 办学许可证。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
5、动合同复- 5 - 印件;社保 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 2018 年 7 月 -12 月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磋商。 具体 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 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 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
6、在 港闸区 人民政府 网。 七、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 : 2019 年 1月 28 日 14:00(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南通市江海大道北 729 号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 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 随身携带。 特别提醒:港闸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
7、投标地点。 九、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 贰 万元整 (人民币 20000 元 )。 2、磋商保证金仅限 银行汇票 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同时磋商保证金原件由供应商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 磋商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 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 ,用途为: 磋商保证金 ;汇款人为: 供应商名称 。 3、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账 号: 89321015201110000172 4、 磋商保证金投标截止前单独递交,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 6 - 商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
8、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南通市港闸区市北文体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电话: 0513-85308880 公管办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513-81069848 监督联系人: 党风室 联系电话: 0513-85609792 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川区中江国际广场 4 幢 A座 901 室 联 系 人:顾枫 联系电话: 0513-55886303 传 真: 0513-55886303 邮 箱: - 7 -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
9、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 江苏 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4、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内容中有页码短缺、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应在磋商文件发布 后的 4 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而且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 磋商文件中 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
10、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 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项目的磋商。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 港闸区人民政府 网 ( http:/ 3、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 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 5 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 5 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5、除非代理机
11、构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投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 8 - 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 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单位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
12、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供货及安装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 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5、 现场勘查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市北文体中心 ,联系人:张建,联系电话:13901485768。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供应 商按磋商
13、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 A4 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 加 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 资格审查文件、 技术响应文件、 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 3 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响应文件均为 一式 伍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和“副本” 肆 份。 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
14、本”为准。 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 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 9 -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 、 、 单独密封 。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 【特别提醒】 响应文件中的 和 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
15、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 磋商报价中分成比例报价以百分数比为报价,报价表中的 X、 Y 均为百分数。业绩金额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 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将执行财政部公布第 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59 条的规定 。 4、 投标货物总价报价应包含下列费用: 磋商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含 装修费、通讯费、 技术指导费、劳务费、 人员培训和质量保证(修)等售后服务费 、保
16、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 5、 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6、 本项目 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总报价作 为成交价。 同时,供应商的最终成交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7、最低的磋商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八、联合体参与磋商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九、 磋商 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当场退还,成
17、交的供应商(以下称为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0 - (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 (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 中标人 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 4) 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5)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 后至开标结束前, 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18、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还其缴纳的磋商保证金。 十、 响应文件及 磋商 费用 1、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 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2、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 人民币 贰 万元整 。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 3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 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日 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 成交供应商在 合同期满后无违约行为则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无息 ),续签合同的待合同终止时退还 (无息 )。 4、由于成 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 二 、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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