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 年 12 月 广州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 2018705 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现对 广州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二期工程 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 020-2290568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
2、系电话: 020-87562291-841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镇龙村内 四、项目概况: 广州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按照 2000 张床位的标准建设老年养护相关设施,总建筑面积 117450 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 19563.8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 27617 平方米;单跨最大跨度 23.9 米;建设物最高高度 49.3 米;最高层数为 12 层;地下室开挖深度 1.4510.4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新建 6 栋老年建筑设施、办公和生活配套建筑。其中地下室主要功能为设备房、汽车库
3、,平战结合,战时为 6 级人防地下室。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 ( 1) 项目建设范围内 的 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电梯工程、燃气工 程、医用气体工程、室外配套及其他工程(含边坡支护、围墙工程、景观工程、污水处理站、雨水回收工程、标识工程、配套交流电桩、临水及临电接入工程等)等 。 不含 10KV 供配电系统、信息化系统 (工信委立项部分)。 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2)施
4、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对本项目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招标控制价: 461945628.99 元。 六、资金来源: 35%为市福利彩票公益金, 65%为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 七、发布 招标公告时间: 从 2018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 500 元 /套,招
5、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地点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 2019 年 3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至 2019 年 3 月28 日 16 时 00 分 。 2、开标时间: 2019 年 3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6 开标室。 3、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
6、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 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
7、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 2016226 号 )执行。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 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
8、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6、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7、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25000 万元 的建筑
9、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 11、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
10、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二) 注: ( 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1.2.3 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 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 11 项的诚信档案取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企业库内的信息)。其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
11、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则该项信息不取自企业库。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 ,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 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 (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十一、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2、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电话: 020-22905684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 号 十七、本公告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 http:/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13、发布。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至少三个月以上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二十、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 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
14、018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广州市第二老人院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 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
15、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 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
16、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 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的通知(穗建筑 2018 98
17、1 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 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 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
18、投标活动三个月和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 件二: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三:本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中标人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要求表的要求,进场后,中标人应将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的相关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经验、社保证明文件等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如中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的社保证明,则招标人视为其违法分包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 特殊情况
19、需要更换的,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完善更换手续,并保证更换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同时提供更换人员的社保证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驻场办公时间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现场管理费支付的依据。 承包人应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要求,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采取必要措施。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 2017】708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 2018】 20 号)规定,履行职责,建立相关制度,采取措施进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减轻本项目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
20、影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 2018】 1 号)规定,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工程预付款后,应及时向作业班组、分包单位、供应商支付备料款等相关费用。承包人如挪用预付款,或未及时向作业班组、分包单位、供应商支付备料款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一经查实,将对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处严重违约责任。 本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缺陷责任期内防水工程的质量情况挂钩。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因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建筑物渗水、漏水的,经维修后同一部位再次发生渗漏的,或渗漏水严重造成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损失的,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一次严重违约责任,同时,在缺陷责任期界满时发包人仅退还质量保证金的 50%,剩余 50%的质量保证金在防水工程质保期( 5 年)届满后再退还。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其他项目管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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